楚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 楚雄市人民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5年9月29日至 2025年10月17日 |
整改任务 概述 | 通过卫星图比对发现,紫溪山风景区与紫溪山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核心区存在重叠,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在络绎不绝的游客面前难以落实。 |
整改情况 | 按照整改要求对楚雄紫溪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进行整合优化,保留楚雄紫溪山风景名胜区一个自然保护地,彻底解决交叉重叠问题,做好《楚雄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楚雄紫溪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省政府审批的后续工作;完善警示牌和标识牌设置,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法规宣传;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楚雄紫溪山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活动进行清理排查,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指导旅游经营单位将旅游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严禁任何人为活动影响或改变自然生态景观,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
初验情况 | 经市属相关部门于2025年9月19日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查阅相关整改佐证资料,达到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市级初验。 |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杨家和 0878—6088759。 电子邮箱:cxlzk3123061@126.com。 |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