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好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城市水体污染防治的职责,根据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印发的《关于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排查长效机制的通知》(楚环发〔2021〕7号)的要求,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将于2021年5月开展楚雄市建成区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为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反映与楚雄市建成区城市黑臭水体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各类水体,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及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
举报电话:0878-12369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