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工作规程〉的通知》(楚人社发〔2016〕32号)、《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受理2018年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公告》要求进行审核,以下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拟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现予公示如下:
申报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楚雄仁济中西医结合医院、楚雄市鹿城镇德圣堂中医诊所、楚雄恒瑞口腔诊所、楚雄开发区毛先文中医诊所、楚雄市东瓜镇云开社区卫生服务站、楚雄一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一如中医诊所。
申报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国药控股楚雄益尔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楚雄益天健大药房有限公司、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东骏大药房楚雄丰胜路连锁三店、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东骏大药房楚雄彝人古镇连锁三店、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楚雄东兴路店、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楚雄雄宝路店、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楚雄雄宝路二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三街镇连锁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东盛西路连锁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汇鑫广场连锁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大过口乡连锁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雄宝路连锁二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树苴乡连锁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吕合镇连锁二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固业路连锁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紫溪大道连锁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雄宝路连锁三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北浦路连锁二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茶花大道连锁二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格林天城小区连锁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楚雄金福园小区连锁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盛世舒苑小区连锁店、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楚雄雍和居小区连锁店、楚雄利康商贸有限公司利康大药房雄宝路店、楚雄利康商贸有限公司利康大药房东瓜店、楚雄利康商贸有限公司利康大药房东瓜二店、楚雄利康商贸有限公司利康第一大药房、云南天仁便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楚雄开发区德康堂大药房仁康店、楚雄开发区德康堂大药房信谊店、楚雄市尚康商贸有限公司尚康大药房六店、楚雄中道堂商贸有限公司中道堂大药房花园店、楚雄群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市康乐好大药房、楚雄开发区济生大药房丹麓分店、楚雄开发区济生大药房栗子园分店、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楚雄盛世舒苑分店、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楚雄阳光花园分店、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楚雄胜景路分店、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楚雄福龙苑分店。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4月4日,共7天。
联系电话:0878—3018767 0878—6550125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定点服务机构有异议,可直接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反映人应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公示期满未发现违规情况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事宜。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