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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810”民生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3-30 08:09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  作者: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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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8年“810”民生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楚雄州2018年“810”民生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6号)要求,确保2018年“810”民生工作落实落细,圆满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市2018年“810”民生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请各级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实施8项民生工程

(一)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提升工程

一是持续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二是培育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开展“文化三下乡”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努力打造“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中国彝族火把节”等民族文化节庆品牌。三是支持社会文艺团体发展,组织开展文化惠民下乡演出活动,完成上级下达送戏下乡80场。四是认真组织好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倡导全民健身,积极支持体育竞技,做到月月有主题、节节有活动。五是充分发挥体育社团组织作用,培养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牵头领导:孙春荣

牵头部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局、开发区社发局、开发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城乡居民增收工程

1.增加城镇居民收入。一是抓好就业创业工作。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加大创业创新扶持力度,不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城镇居民就业创业促增收。二是提高社会保障待遇。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提高社会保障待遇的各项政策措施。三是完善工资正常合理增长机制。按照国家、省政策要求,及时调整、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

牵头领导:孙春荣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社发局、开发区经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1)从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产业发展入手,增加农民收入。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8万亩左右;优质水稻种植面积在10万亩以上;加快商品蔬菜、优质水果、魔芋、中药材种植、花卉、人工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发展商品蔬菜7.5万亩,优质水果4.5万亩,魔芋8.5万亩,中药材2.5万亩,花卉0.4万亩。稳定烟草种植面积,提高烟叶质量。计划实现肉产量8.1万吨,巩固国家粮改饲试点县。计划实现水产养殖产量0.75万吨。力争3个农产品获“三品一标”认证,新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150个。

牵头领导:李明海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市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积极推进农村劳务产业发展,促进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

牵头领导:孙春荣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社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增加全市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

牵头领导:邹顺伟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引导农民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牵头领导:李明海

牵头部门: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52亿元,带动农村358414336名贫困人口增收。

牵头领导:李明海

牵头部门: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有关承贷银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教育提质惠民工程

1.学前教育提质增量。争取实施一批学前教育基础设施项目,逐步实现乡镇公办幼儿园全覆盖,不断扩大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实施扶持提升一批、重点举办一批、公有民办一批的“三个一批”工程,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0%以上,努力新增省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1所,全面规范和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积极探索解决好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的有效途径。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社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初中课堂教学改革,聚焦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的转变,有效改变学生学习方法,提升学生综合学习能力。继续深化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加大对市乡初中教育考核力度,把初中质量提升作为硬性指标,量化到每一个学校,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入学制度,继续深化优质学校“集团化、一体化”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施城乡教师交流和支教服务,提高农村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城乡学校教育差距,以农村薄弱学校教师素质的提升带动生源素质的提升。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权利,抓紧解决城区学校“择校热”“大班额”问题。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社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围绕“2018年基本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6%以上,普通高考600分以上和一本上线率的增长率高于全州的增长率、二本及专科以上总上线率保持在全州前列”的目标,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办学机制和课程教学改革,以实施教育人才培养工程、教育信息化运用工程和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工程为抓手,强化研究指导与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高中教学质量。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普通高中学校。

4.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入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切实推进职业教育州县一体化办学试点和集团化办学改革。切实加强中职教育招生,确保完成中职教育招生任务。推进职业教育扶贫工作。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社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进“全面改薄”及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及职业教育补短板等项目建设。配合抓好楚雄师院、州民族中学搬迁和楚雄医专、楚雄技师学院改扩建。完善教育类项目规划储备,积极上报项目,让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州规划盘子,赢得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社发局、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经贸局、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继续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3年行动计划,立足市情实际,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攻坚、重点突破,着眼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不断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上取得新进展,逐步构建更加符合人民群众需求、更加适应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现代教育体系。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委深改办、开发区社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实施人才提升工程。实施中小学人才引进和培养行动计划,以3年为周期,引进20名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和150名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扩充优质教育人才资源;在全市培养5名彝州名校长、12名楚雄市名校长、20名校长后备人才、25名彝州名教师、230名楚雄市名教师、20名彝州名班主任、100名楚雄市名班主任,打造本土优秀教育人才队伍。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开发区社发局。

(四)就业创业工程

一是持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持续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解决好性别歧视和身份歧视问题,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和各类创业主体的扶持力度,完成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2018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500人。二是加强创业创新扶持力度。深入实施“云岭全民创业计划”“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进一步整合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创业资金投入,加强创业群体孵化和培训,拓宽创业渠道,优化创业环境,打造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三是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校园创业平台服务功能。落实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鼓励和促进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持续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牵头领导:孙春荣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教育局、开发区社发局、开发区经贸局、开发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社保扩面提标工程

一是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断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确保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条件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7.2万人。二是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在继续巩固现有医疗保险参保总量的基础上,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登记,继续做好城镇就业群体、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扩面工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4.2万人。三是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建立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交通运输、水利建设按项目参保的长效机制,实现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等企业相对固定职工工伤保险应保尽保。四是推进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政策的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企业生产经营,积极引导符合政策规定条件行业和单位人员参加失业保险。五是推进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保障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权益。

牵头领导:孙春荣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开发区社发局、开发区财政局、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健康楚雄工程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3年行动计划,继续解决好“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高市、乡、社区医院就诊率;巩固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重点人群覆盖率达80%,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覆盖率达100%;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深入推进区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市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达90%以上;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年底前全面实施“两票制”,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提升中彝医药服务能力。贯彻落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市);巩固提升“双百九五”工程(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彝医馆;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及适宜技术服务;9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及适宜技术服务)成果。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管理率达70%以上;救治救助管理的重点精神病患者2391例;结核病患者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全市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州平均水平以下。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中医院一期二期、市妇计中心等项目建设,着力解决乡镇卫生院患者和家属食宿难题。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强防治艾滋病工作。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完成艾滋病监测检测15万人次,完成新增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90例,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比例达80%,治疗病人的病毒抑制率达85%。全市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中度流行区以内。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局

责任单位:市防艾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强重点专科和学科建设。大力推进重点专科建设,积极向省、州争取临床重点专科和补短板重点专科培育项目;培养全科医生队伍;加强市妇幼保健院和综合医院儿科、产科能力建设,公立综合医院儿科、产科病床达到医院病床总数的7%以上。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加强“互联网+健康医疗”建设。全力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抓好远程医疗试点项目。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人口均衡发展工程

1.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市人口出生率保持在1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6.5‰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85%以上,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在正常值(103107)范围内;兑现计划生育奖励优惠资金1568.07万元。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医养结合。加强健康养老养生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养老、医疗领域,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局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

一是实施好三街镇多依树村、中山镇下法鲁古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二是实施好鹿城镇大保山回族特色村寨建设。

牵头领导:李明海

牵头部门:市民族宗教局

责任单位:市属有关部门,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10件民生实事

(一)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全市实施1000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2015年度的5个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示范村建设任务;完成2016年度的6个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示范村贷款资金拨付并开展建设工作;完成2017年度7个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示范村的贷款申请和拨付工作;完成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示范村申报工作。

牵头领导:袁培林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农村饮水安全。围绕“水源保护、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管理保障”目标,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5000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牵头领导:李明海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农村公路建设管护。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全力推进紫大公路等项目建设,实施102.3公里农村公路隐患路段处治。

牵头领导:孙春荣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初中课堂教学改革,聚焦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的转变,有效改变学生学习方法,迅速提升学生综合学习能力。继续深化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加大对市乡初中教育考核力度,把初中质量提升作为硬性指标,量化到每一个学校,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入学制度,继续深化优质学校“集团化、一体化”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施城乡教师交流和支教服务,提高农村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城乡学校教育差距,以农村薄弱学校教师素质的提升带动生源素质的提升。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权利,抓紧解决城区学校“择校热”“大班额”问题。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开发区社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经费补助。实施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学生25041人生活费补助2843.45万元。实施20172018学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32099人,补助资金2567.92万元。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内;剖宫产率控制在26%以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200例;为4800名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3800名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结婚登记人群自愿免费婚检率达9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8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0%

牵头领导:荀之灵

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文化体育惠民。计划新建村文化活动室6个,文体活动场地4个,安排健身器材2套。

牵头领导:孙春荣

牵头部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调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积极性,主动扎实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确保全年组织不少于100人次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惠及不少于1000人次贫困群众。着力打击网上虚假信息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胡晓东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维护消费者权益。继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加大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力度,落实失信企业惩戒措施,开展产品(商品)质量抽查检验,让群众放心消费、满意消费。合理布局商业网点,积极推进城市综合体、商业中心、专业化批发交易市场等重点商贸物流项目建设;推进子午乡村新型商业中心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店建设。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进景区,完善消费维权网络,保障消费纠纷及时快捷处理。依托云南省国资商城有限公司在全市开办的农村电子商务为民服务站,建立12315维权服务站。完善12315投诉平台和12315互联网投诉平台的宣传推广,提升维权效能,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投诉办结率达95%以上。加强消费引导,利用315活动、消费警示等扩大宣传面,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树品牌,立标杆。

牵头领导:孙春荣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州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经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实施吕合镇、新村镇2乡镇敬老院新建项目,加快推进苍岭镇、中山镇、三街镇、大地基乡4个乡镇敬老院在建项目新建2个(中山镇大自雄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楚雄市子午镇邑舍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推进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力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养老方式,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全市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牵头领导:胡晓东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楚雄市2018年“810”民生工作顺利实施,由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推进实施工作小组,负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对照2018年“810”民生工作,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属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位。各牵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涉及的乡镇和部门根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提出推进工作的具体方法、进度安排和时限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季、进度安排到月、措施细化到周,确保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协同配合。市属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统筹抓好分工范围内工作任务的落实。牵头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牵头部门主动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责任单位要勇于担责,形成齐抓共管、支持配合的工作合力,确保民生工作顺利推进。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牵头领导汇报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牵头部门必须每月对工作推进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定期督查、汇总情况、分析研判,并将情况于每月中旬报市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810”民生工作进行1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各乡镇和市属责任部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0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