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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期间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3-26 16:26 信息来源: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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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十三五”期间提高人均预期寿命

工作方案的通知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

《楚雄市“十三五”期间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26

楚雄市“十三五”期间提高人均预期寿命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十三五”期间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1772号)、《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决定》(楚发〔201710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十三五”期间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88号),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均预期寿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州党委、政府有关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坚持健康优先、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不断提高我市各族人民健康水平,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全市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总体要求

按照“降低人过早死亡率,实现居民健康长寿”的总体思路,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害因素,大幅提高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扩大健康产业规模,加快完善健康制度体系。重点降低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孕产妇、婴儿、5岁以下儿童、514岁人群伤害、道路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死亡率及艾滋病病人死亡率,提高全市人均预期寿命。

三、工作目标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全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3岁,全省人均预期寿命力争达到77.3岁。根据我市实际,到2020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力争达到77.3岁以上。

四、主要指标

根据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状况,各项指标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2015

(基线)

年度目标(与 2015 年相比)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30—70 岁人群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

169.8710

18110

下降1%

下降4%

下降6%

下降8%

30—70岁人群

恶性肿瘤死亡

82.910

84.2910

下降1%

下降2%

下降3%

下降4%

3070岁人群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

36.4710

40.8110

下降1%

下降4%

下降6%

下降8 %

3070岁人群

糖尿病死亡率

9.8810

8.7110

下降1%

下降4%

下降7%

下降10 %

孕产妇死亡率

18.5510

17.2310

下降到2010

下降到1910

下降到1710

下降到18.01510

婴儿死亡率

6.68‰

5.25‰

下降到6‰

下降到5.7‰

下降到5.4‰

下降到5.0‰

5 岁以下儿童

死亡率

9.04‰

7.45‰

下降到8‰

下降到7.7‰

下降到7.4‰

下降到7.0‰

514 岁人群

伤害死亡率

16.5410

12.6510

下降4%

下降6 %

下降8 %

下降10 %

道路交通事故

万车死亡率

3.32

3.19

下降 1%

下降2%

下降4%

下降6%

五、主要任务分解

(一)降低3070岁人群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

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到2020年,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分别达到16万人和3.2万人。广泛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知识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心脑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预防知识及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症状,及时就医。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的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35岁以上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率达到35%

对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开展分级诊疗,在市人民医院建立心脑血管专科,设置卒中病房和CCU病房,在市人民医院建设心脑血管急危重症抢救和治疗急需的导管室,大幅提升心脑血管急危重症治疗和抢救的成功率。在城市人群密集的场所投放可允许非医务人员操作使用的“自动体外除颤仪”。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14岁以下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出生缺陷的筛查建档,并提供救治经费和技术。建立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机制,对出院后的心梗、中风、心衰、心脏骤停等重大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建立专项台账,进行追踪管理,出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置。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科医师和慢病管理专业人员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管理、救治培训,显著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服务水平。

增加基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使用药物供应品种,加强市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三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的衔接。(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降低3070岁人群恶性肿瘤死亡率

开展癌症早诊早治和规范性治疗,加强各级医疗机构肿瘤医务人员培训,开展肿瘤防治规范性培训,做好癌症防治的质量控制。将癌症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在常规体检中加入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到2020年,癌症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以上。提高癌症的临床救治能力,控制癌症临床治疗费用。到202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5%。(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降低3070岁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

将肺功能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项目,对筛查出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界时开展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完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居民健康档案,加强管理,指导其规范用药和定期就医,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到2020年,对筛查出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建档率达到70%以上,对建档患者管理率达到80%。在市级二甲医院建立呼吸内科,二甲医院建立功能完备的ICU病房,建立重症抢救绿色通道。加强呼吸内科专科医师培训,呼吸内科专科医师每年至少参加2次培训。市级二甲医院开设戒烟门诊,并派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专家每年到乡镇卫生院开展专题讲座及培训。(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建立完善机制,实现流动人口和边远山区人口孕期检查全覆盖;配备必需的妇幼保健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各级医疗机构高危孕产妇筛查能力、孕期和产时服务质量。市人民医院设置1个标准化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妇幼保健院。建立孕产妇健康管理“互联网”信息系统,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五)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分娩量大于1000人/每年的医疗机构均须设置新生儿科。市人民医院必须设置独立的儿科,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必须开展儿童疾病诊治工作。市人民医院设置1个标准化危重儿童抢救中心。设立危重儿童抢救基金。建立完善5岁以下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儿科医生培养和培训。建立5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互联网”信息系统,提高5岁以下儿童医疗保健水平。(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六)降低514岁人群伤害死亡率

加大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投入,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对踩踏、溺水、中毒、坠落等易发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培训教育。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掌握安全信息,加强对校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对事故多发时段和多发活动进行检查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市教育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七)降低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公路安全隐患。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运行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支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八)降低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

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减少重大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演练。监管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九)降低艾滋病病人死亡率

加强艾滋病检侧、干预和随访,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病人,为所有符合条件且愿意接受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十)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投入责任,完善合理分担机制,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全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方式改革,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和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十一)强化人才培养

建立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加快建成适应行业特点,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建立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医学专业认证制度。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住院医师与专科医师培养培训制度,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基层和偏远地区扶持力度。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落实基层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政策。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六、保障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工作条件,并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市属有关部门要互相支持配合,通力协作,实现资源优化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实施步骤,在本方案印发3个月内报市卫生计生局备案。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由市卫生计生局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市人民政府。

附件:楚雄市“十三五”期间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年度目标表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6印发

附件

楚雄市“十三五”期间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年度目标表

主要指标

指标分类

2015

2016

目标表(与2015年相比)

2017

2018

2019

2020

人口情况

总人口数

606578

597687

 

 

30-70岁人口数

343821

337167

 

 

5-14岁人口数

80559

64252

 

 

30-70岁人群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

30-70岁心脏病死亡人数

259

323

下降%1

下降4%

下降6%

下降8%

30-70岁脑血管死亡人数

244

245

心脑血管死亡率 /10

146.30

168.46

30-70岁人群恶性肿瘤死亡率

30-70岁恶性肿瘤死亡人数

254

266

下降%1

下降4%

下降6%

下降8%

恶性肿瘤死亡率 /10

73.88

78.89

30-70岁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

30-70岁呼吸系统死亡人数

196

161

下降%1

下降4%

下降6%

下降8%

呼吸系统死亡率 /10

57.01

47.75

30-70岁人群糖尿病死亡率

30-70岁糖尿病死亡人数

 

 

下降1%

下降4%

下降7%

下降10%

糖尿病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人数

1

1

20

19

17

15

孕产妇死亡率 /10

0.164

0.167

婴儿死亡率

婴儿死亡率

9.39

4.21

5.5

5.5

5.4

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儿童死亡率

1.40

6.08

8

7.7

7.4

7

5-14岁人群伤害

死亡率

5-14岁人群伤害死亡人数

14

8

下降8%

下降15%

下降25%

下降36%

5-14岁伤害死亡率 /10

17.38

12.45

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

交通事故死亡率 /10

21.93

21.08

下降1.5%

下降2.5%

下降4.5%

下降7%

生产安全事故

死亡人数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自杀+事故+器械性窒息+有害效应)

65

66

下降5%

下降10%

下降15%

下降20%

艾滋病病人死亡率

艾滋病死亡人数

2

16

3%以下

3%以下

3%以下

3%以下

艾滋病死亡率 /10

0.33

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