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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D530000201806130001举报件查处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8-06-21 15:52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  作者:楚雄市环境保护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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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报件内容

举报件内容为:楚雄市十四冶二井司小区旁边的西园水果蔬菜批发市场产生菜叶和垃圾没有及时处理,气味很大;每天晚上车辆进出产生的噪音非常大;对周围居民和学校产生严重的影响,车辆出入较多,还造成交通阻塞。同时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针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1名市级领导任组长的调查组,6月14日鹿城镇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调查人员迅速到楚雄市西园水果蔬菜批发市场开展调查,同时楚雄州、市环保督察举报件督办组到现场进行了督查。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市西园蔬菜批发市场成立于1988年,位于楚雄市十四冶二井司小区旁边,附近有楚雄市金鹿中学和环城小学,属于人口生活密集区,是鹿城镇西园社区西园二组自建的蔬菜批发市场,现由私人承包进行经营管理,经营范围:市场摊位、房屋租赁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租期至2020年。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市场每天下午6点至晚10点大车进入市场内下菜,凌晨3点开始至早7点大量蔬菜批发,批发量200—250吨/天,蔬菜批发业务涉及楚雄市区、双柏、姚安、大姚、南华、牟定等县市。市场聘请清洁员2人,每天早7:30分、中午3点、下午6点对市场内进行清扫,垃圾运进金鹿中学对面的垃圾中转站。如垃圾清理不及时,遗弃的蔬菜菜叶腐烂后会产生异味影响周边环境;凌晨3点至7点大量蔬菜批发时,来往车辆发生的噪声会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同时车辆进出造成交通堵塞,影响群众出行。

(三)调查核实结论

经认真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反映“楚雄市十四冶二井司小区旁边的西园水果蔬菜批发市场产生菜叶和垃圾没有及时处理,气味很大;每天晚上车辆进出产生的噪音非常大;对周围居民和学校产生严重的影响,车辆出入较多,还造成交通阻塞。同时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的内容基本属实。

三、办结情况

经鹿城镇人民政府认真开展调查处理,整改情况如下:

6月14日下午进行实地核实后,鹿城镇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对市场提出了整改要求,

(一)责成西园二村及承包人制定了《楚雄市西园蔬菜批发市场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经营有序、守法、文明、安全、整洁、卫生。要求批发蔬菜的经营户进出市场要减速,严禁大声喧哗,并要求把拉菜的板车铁轮子都换成橡胶轮子,听从指挥、有序停放,最大限度减少噪声。禁止在市场外零售、批发蔬菜,要求每个摊位配备一个垃圾筐,认真做好经营摊位的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收拢掉落的菜叶,方便清运,避免车辆碾压造成污染,市场保洁员及时清运产生的垃圾,确保市场整洁。

(二)市城管局开展了批发市场外部环境整治,对占道经营、乱摆乱放进行清理整治,拆除违规搭建的雨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鹿城所加强了市场监管,监督农贸市场依法文明、守法经营。交警部门对市场周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严厉处罚,维护周边交通秩序。

经过整治,西园蔬菜批发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市场外占到经营已清理完毕,市场内外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已明显改善。

该举报件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