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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D530000201806120028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

发表时间:2018-06-20 08:24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  作者:楚雄市人民政府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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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报件内容

举报内容:楚雄州楚雄市东兴路丘家巷附近有家物流公司养了一只大狼狗,投诉人老母亲身患疾病,狗叫声吵得无法休息(尤其是晚上6、7点一直在叫),希望督查组能让有关部门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针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楚雄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1名市级领导任组长的调查组,由1名市级领导任组长,并由楚雄市鹿城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办理。6月13日鹿城镇和东兴社区调查人员迅速到楚雄市东兴路丘家巷附近实地开展调查。同时,州、市环保督察办公室4名工作人员也到现场进行了督查。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经核实,被举报的物流公司位于楚雄市鹿城镇东兴路邱家巷4号,名称为楚雄市鹿城镇吉翔托运部(吉翔物流公司)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货运代办服务,公司法人为徐以超。吉翔物流公司东侧、南侧、西侧均为居民区。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实地调查,吉翔物流公司养有两条狗,一只昆明犬,一只小宠物犬,用于场地看护。经向吉翔物流公司经营人员了解,因场地内不能安装大门等防盗设施,多次出现包裹被盗情况。为了解决包裹被盗问题,负责安全的保安人员养了两条狗,加强经营场地的看护。因吉翔物流公司经营场地紧邻居民区,夜晚狗叫影响了周边住户的休息。

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三、办结情况

经鹿城镇人民政府认真开展调查处理,整改情况如下:

(一)鹿城镇政府和社区已责成吉翔物流公司立即进行整改,要求保安人员加强犬只管理,如果狗叫扰民问题仍不能得到解决,不允许保安人员在现有经营场地养狗。

(二)6月14日上午,鹿城镇和东兴社区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吉翔物流公司已经将其中一条小宠物犬送走,大狗晚上不再叫唤扰民。6月16日,东城派出所和鹿城镇东兴社区工作人员再次到吉翔物流公司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物流公司经营人员已将狗嘴套上嘴套。经走访周边居民,狗叫扰民的情况已得到解决。

该举报件已办结。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