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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D530000201806270044号举报件查处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8-07-03 16:50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  作者:楚雄市人民政府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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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报件内容

举报件内容:楚雄市东华镇上本东村、下本东村,有一片田用于养龙虾,并将鸡粪倒入田中,下雨时随雨水漫出,流入龙川江内,造成江水污染。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被举报企业基本情况

楚雄云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8日,经营范围属于农业项目开发。2017年11月26日,楚雄云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东华镇下本东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项目用地涉及的86户村民同意流转93亩冷浸田给该公司作为种植养殖基地,并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2018年1月,该公司对流转土地进行改造后正式投产,养殖用水来源于东华镇二成坝水库,该公司在养殖区内种植了93亩水生蔬菜茭瓜,并在水生蔬菜种植区域内养殖大闸蟹约45亩,小龙虾约48亩。

该公司长期与湖南长沙拜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湖南长沙拜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每半月前往基地进行水质检测,并根据检测情况提出调水改底方案。2018年4月,该公司开始将小龙虾投放市场销售,销售地点为昆明、攀枝花、楚雄等地。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了解,2017年12月公司饲养人员从楚雄市茶花大道某养鸡场购买了200袋鸡粪用作种植茭瓜的底肥,每袋20公斤约4吨,一次性投入到种植茭瓜的土壤中,12月公司向种植地放水,2018年1月放入小龙虾虾苗。据公司负责人介绍,小龙虾养殖不需要经常性放水进田,2018年1月到6月公司共向东华镇二城坝购买3.7万方水作为池塘补水。

6月28日上午,经调查组人员现场核实,小龙虾养殖用水来自东华镇二城坝水库,排水口离本东小河(龙川江二级支流)约200米,不直接排水进河。在雨季,养殖用水自然补给。现场肉眼观察,池塘水质清澈。但该基地内一片树林中养了76只鹅、6只火鸭、2只鸡,下雨天禽类粪便会随雨水进入农田。

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虾蟹属于杂食性动物,公司自投产以来一直采用粮食喂养,主要喂养玉米,投喂前都经过浸泡、蒸煮,每天分早晚两次投喂,其中每周掺杂黄豆、小麦并经过蒸煮后投喂一天,以满足虾蟹的蛋白质需求,同时,在水中种植水草伊乐藻、轮叶黑藻、苦草、水花生等水生植物,水生植物可供虾蟹食用,并起到净化水质的作用。楚雄市农业局相关人员现场调查了饲养小龙虾所用药品、饲料(拜特黄金液、拜特改底活水素、漂白粉、光合细菌、除苔1号、亿亿离子钙)等所需物品,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6月29日,楚雄市环境监测站已对养殖池塘水体进行采样分析,检测结果为:PH值6.4、化学需氧量为78mg/L、氨氮0.351mg/L。目前,国家还未制定水产养殖废水排放标准,对水产养殖废水排放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楚雄云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小龙虾养殖基地及周边大量农田产生的农业水产弃水经本东小河汇入河前小河,最终进入龙川江,在雨季,该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对龙川江水质有一定的影响。

(三)调查核实结论

经认真调查核实,该举报件“楚雄市东华镇上本东村、下本东村,有一片田用于养龙虾,并将鸡粪倒入田中”的内容属实,“下雨时随雨水漫出,流入龙川江内,造成江水污染”的内容 部分属实。

三、办结情况

楚雄云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已决定不在基地内进行禽类养殖,在7天内对现有的鸡、鸭、鹅进行处理,做好卫生整治工作。楚雄市农业局要求楚雄云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要推广应用大闸蟹、小龙虾生态养殖技术,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安全使用药物,严禁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

该举报件已办结。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