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件内容
举报件内容为:反映为了防止九龙旬水库(实际应为“九龙甸水库”)的水被污染,前几年,国家投入了许多资金在楚雄市紫甸河沿岸的村庄搞了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建了许多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但管理跟不上,有关部门又疏于监管,致使项目没有发挥作用。
二、调查核实情况
针对举报件反映的问题,楚雄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1名市级领导任组长的调查组。6月28日下午,吕合镇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环保局调查人员迅速到现场开展调查,同时楚雄州环保督察办公室、楚雄市环保督察办公室5名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督查。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九龙甸水库上游紫甸河发源于姚安县前场镇,流经牟定县凤屯镇凤屯村委会和楚雄市吕合镇干田、新庄村委会汇入九龙甸水库,涉及楚雄州3个县市。2013年,楚雄市争取项目资金1457.04万元在楚雄市吕合镇实施了九龙甸水库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项目涉及2个村委会29个村民小组,建成截污沟46076.6米、沤粪池450个、垃圾房38个、垃圾池39个、氧化塘22座、人工湿地2座22.5亩、项目告示牌26块。审计部门审定项目工程造价1306.2万元。
2017年楚雄市组织实施了九龙甸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81万元,完成封禁治理面积2609.94公顷,新建谷坊3道、沼气池481口、湿地39.37亩,建设水源涵养林282亩、种植苗木45000株、种植柳树2050株、芭蕉2500株。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调查组及州、市督察办一行到九龙甸水库库区周边实地查看了干田平山顶垃圾焚烧站、习嘴资人工湿地、大兴河氧化塘现状及管护运行情况。
经调查,2016年楚雄市吕合镇研究制定了《九龙甸库区饮用水源地水污染治理管理暂行办法》,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8万元,在干田建成垃圾焚烧站一座;补助库区周边29个村小组17.4万元资金,按每村6000元的标准,建立了环保协管员制度,配套垃圾清运设备,明确了氧化塘、垃圾房、垃圾池、沤粪池、排污沟渠、人工湿地、进村道路、河流周边的管理维护责任;楚雄市环境监测站每月对楚雄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九龙甸水库开展水质监测。2016年、2017年九龙甸水库水质年均达Ⅱ类标准,符合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吕合镇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吕合镇镇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配套制度》,对村组生活垃圾实行“户保洁、村收运、镇奖补”的管理机制。按照楚雄市人居办有关垃圾收费的指导意见,各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在村规民约中修订了村组垃圾收费规定,按年度收取垃圾清运费,每月定期清运、焚烧。
目前,干田21个村民小组每月25、26、27日组织垃圾清运,28日清运到垃圾焚烧站集中焚烧。新庄村委会通过集中清运,垃圾统一进行深坑填埋,初步形成九龙甸库区周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在实地调查中发现,存在管理不精细、维护不到位、管护资金不足等问题,部分截污沟、氧化塘由于管理维护不到位存在破损情况,防污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调查核实结论
经认真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反映“为了防止九龙旬水库(实则九龙甸水库)的水被污染,前几年,国家投入了许多资金在楚雄市紫甸河沿岸的村庄搞了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建了许多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但管理跟不上,有关部门又疏于监管,致使项目没有发挥作用”的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三、办结情况
(一)制定了水源地污水处理系统恢复方案。2018年6月30日,楚雄市水务局、吕合镇人民政府组成工作组,对九龙甸库区氧化塘、人工湿地、截污沟等设施损毁情况进行了实地核实,制定了《楚雄市九龙甸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污水处理系统恢复方案》,计划投资85.85万元修复破损截污沟、氧化塘。
(二)制定了水源地长效管护方案。吕合镇人民政府已制定《楚雄市九龙甸水库水源地保护运行管理实施方案》,楚雄市将层层压实水务、环保等市属部门责任,督促吕合镇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好九龙甸水库水源地环境。
该举报件现已办结。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