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水务局关于注销入河排污口的公告
为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水务局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的注销申请进行审核,现依法注销在市水务局登记的以下2个入河排污口,并予以公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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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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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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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申请注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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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排污总量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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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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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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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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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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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楚市)200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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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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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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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开发区程家坝收费站龙川江左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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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封停
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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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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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天腾化工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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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楚市)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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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天腾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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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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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开发区冶金工业园区桃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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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合并
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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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入河排污口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扩建和排放污水,如有改扩建和排放污水的,将视为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水务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楚雄市水务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