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境内水库工程的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强化水源合理利用与保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18〕339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水工管〔2019〕16号)《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楚雄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了境内241件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现将楚雄市241件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试行)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需查询具体管理与保护范围,请到楚雄市水务局进行查询,联系电话0878—3107449。
附件:楚雄市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汇总表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