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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推动循环经济落地见效

发表时间:2026-06-02 10:02 信息来源:楚雄州融媒体中心  作者:郭丽华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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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楚雄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紧扣全市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坚持财政引导、向上争取、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以系统化思维、精准化举措、刚性化落实,聚焦城乡资源循环、农业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激励引导,以务实举措和资金保障,推动循环经济落地见效。

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工程,统筹谋划、精准施策。2025年至2026年,争取超长期国债1530万元,建成2座再生资源绿色综合分拣中心,形成老城区与高新区“一市两翼”布局,共同构成楚雄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基础设施支撑。统筹安排前期经费870万元,全力推进污水管网、垃圾处置、污泥无害化处理等项目建设,夯实绿色低碳发展硬件基础。

立足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定位,争取预算内资金4134万元,撬动企业自筹4200万元,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覆盖吕合、东瓜、紫溪、苍岭4个乡镇(街道),构建污水、垃圾、农田、化肥、农药、固废、有机肥七大领域系统化治理体系,从源头遏制污染反弹。争取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413万元,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覆盖8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广饲料化为主、肥料化和燃料化为辅的“五化”利用模式,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4%。投入财政资金120万元用于废旧农膜回收,实现农业废弃物“变废为宝、高效循环”。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与项目推进力度,靶向解决城乡水环境突出问题。争取专项债券3.72亿元,完成4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从根本上解决雨污混流、管网老化、污水收集率低等历史遗留问题。创新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统筹推进“厂—网—泥—尾水”一体化水污染综合治理,当前污水再生利用及管网改造项目加快建设,龙川江水质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显著提升,生态效益持续释放。

健全财政激励约束机制,以政策导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激发绿色发展内生动力。落实秸秆还田作业直补到户政策,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厂房建设及机械设备购置给予补助。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企业发展综合利用废铅酸蓄电池及含铅废物再生铅项目,精准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大力推广绿色建材、绿色包装。2025年,全市累计完成绿色采购8251个、金额达1331.64万元,节能环保采购率达100%,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以政府带头效应引领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