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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四个强化”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发表时间:2023-04-19 10:56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第6期    作者:市水务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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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楚雄市紧扣国家节水行动要求,围绕“建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这一目标,强化措施,加强水资源管理及使用,基本解决了用水效率低下和水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使水环境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和明显改善,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一)强化组织保障。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将节水建设的目标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中,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节水型社会创建领导小组,并逐级落实目标责任,从而形成协调统一、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制度落实。一是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加强计划用水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严守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大力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3年,将15个乡镇、市属8个水库管理处、21家重点取用水户纳入取水许可管理,下达计划用水量1.84亿立方米。二是推进水价改革。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服务和水费收取工作的通知》,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所有饮水工程都有管护人员并收取水费,农村饮水工程实现100%收费且水费收取率达95%以上。同时,对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并完成城市供排水价格调整。三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审批坚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制度。

(三)强化示范引领。一是抓用水单位示范点建设。从城区各行业筛选积极性高、影响面广、用水量大的企业、小区、学校开展节水型单位试点创建,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40%,其中:楚雄卷烟厂、楚雄天腾化工2家企业被评为省级节水型企业,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被市政府授予“节水型企业水效领跑者”称号。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7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通过标杆载体的示范带动,全市节水、护水、爱水、惜水氛围更加浓厚。二是推广生活节水器具。积极宣传国家节水政策,大力推广使用节水生活器具,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取用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三是提升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率。楚雄市城市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部收集入污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再生水利用率达17.3%。

(四)强化宣传引导。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联合州水务局、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楚雄分局、楚雄市供排水公司等单位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有声有色的节水知识课。同时,积极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传播方式,全面加强节水宣传,普及节水知识,倡导节水行为,进一步增强居民节水意识,引导群众从“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