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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五措施规范兽药使用保障畜禽产品安全

发表时间:2021-08-10 11:20 信息来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作者:王慧章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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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物的追求从吃饱向吃好、吃好向吃的安全、吃的健康转变。2008年的“三聚氰胺”牛奶污染事件、2011年3月曝光的“健美猪”事件,2021年3.15晚会曝光的“瘦肉精羊肉”事件,无不牵动着广大消费者的心,吃到无药物残留健康的畜禽产品成了众望所归。楚雄市为保障广大市民吃上安全健康的畜禽产品,采取五项措施从源头规范兽药使用。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质量安全风险责任意识。年初,楚雄市农业农村局组织65家兽药经营企业、11家诊疗企业、85个规模养殖企业召开培训监管会议,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承诺书和责任书,要求兽药经营企业加强学习,严格按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兽药,保障经营环节兽药安全;要求诊疗企业和养殖企业严格按兽药使用规定规范使用兽药。截至目前,共签订责任书161份,签订承诺书161份,发放告知书235份。

二是加强兽药追溯系统的监控力度,确保经营环节兽药100%实现可追溯。全市通过兽药GSP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方可获得《兽药经营许可证》,所有兽药经营企业须配备电脑和扫码枪,购销药物经扫码后将购销信息上传兽药追溯系统,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定期跟踪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共上传兽药追溯系统购销信息25万条,其中入库信息8万条,出库信息17万条。

三是加大监督指导及宣传培训力度,指导经营户和养殖场户规范经营和使用兽药,及时发现兽药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兽药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10人次,发放粘贴禁限用兽药名录和兽药使用规定225份,“明白纸”260份,其他宣传资料265份,监督检查兽药经营企业98个次,饲料经营企业45家,诊疗企业20个次,养殖场户89场次,共监督检查兽药650个品种,扫码追溯3150个批次。

四是加大违禁药物及兽药残留检测力度,及时排查不规范使用兽药的畜禽产品,确保消费环节安全。截至目前,共配合省州开展兽药残留检测2期,抽检畜禽产品25个批次,其中猪肝9个,猪肉8个,牛肉2个,鸡肉3个,鸡蛋3个,猪尿450头份,检查药物为9种受体激动剂,2种糖皮质激素,3种瘦肉精,检测结果都合格。

五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由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每月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及养殖企业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市级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对超过整改期限未按规范进行整改的违法违规企业立案调查,规范处理。截至目前共对2家经营假劣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查处,共查处罚没金额2082.5元。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楚雄市未发生过因不规范使用兽药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并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监管措施,加强各环节安全监管,保障畜禽产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