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上报的《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楚雄市富民工业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认真做好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楚雄市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工作,保障富民工业园区工业用水,计划实施楚雄市富民工业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项目,为减轻财政资金压力,引入社会资本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经十届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本项目,现授权你单位为楚雄市富民工业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项目实施机构,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23〕115号)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令2024年第17号) 等文件要求加快项目推进,争取早日投产。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