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的催费的情况
按照《楚雄市公租房管理办法》和《公租房租赁合同》的规定,公租房承租人应在房租到期之前主动缴纳下一年的房屋租金。我中心将不定期对拖欠房租的承租户发送催费通知,本次催费情况如下。
计算月度:2019年4月
居住小区:阳光花园-C系列
欠费人数:476人
催费方式:短信通知
催费时间:2019-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