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楚雄市人民政府第21号公告)文件精神,为有效控制和避免租金拖欠行为发生及不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仍租住公租房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租房租金收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催缴工作,做到“及时排查、通知到户、认真清理”,重点查处拖欠公租房租金及不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仍租住公租房行为等违规行为,对承租人未在住房居住以及转借、转租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租住户进行年度审核,及时有效地将应收租金追缴到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公租房管理公平公正、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