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5-/2024-0514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2-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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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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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工作,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及《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的通知》(楚市政通〔2021〕21号)《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七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21〕39号)要求,制定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如下:

一、制定或调整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编制或调整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要规划;

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四、其他对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