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15/2026-00037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日期: 2026-03-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2025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及交存标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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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2025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及交存标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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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楚雄市商品房共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31.80万元,增值收益2734.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结余123287.99万元。

二、 根据《楚雄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之规定,楚雄市商品住宅、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本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如下:

1.不设电梯总层数七层以下的房屋75元/平方米;

2.设电梯总层数七层以上或以下房屋93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