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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51-/2024-0422004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4-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三街镇 生成日期:
称: 三街镇人民政府关于三街镇2024年林长制重点工作的通知
号:

三街镇人民政府关于三街镇2024年林长制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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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林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级林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党办通【2021】79号)明确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现就做好2024年林长制重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政治责任。全镇林长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州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立足“学先进、争先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高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组织体系和制度办法,压实全镇各级党政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推动林长制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落细落小,全力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绿美楚雄建设作出三街新贡献。

二、强化担当,抓好重点目标任务落实。要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践行“三法三化”,紧盯森林草原生态资源保护、森林草原生态修复、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林草领域改革、绿色富民产业建设、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以任务清单明事、以任务清单定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把任务分解细化,责任到人,从严从实、落小落细各项措施。要围绕目标任务,定期分析研究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并及时向各村委会汇报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督促检查。镇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围绕重点工作开展督导,及时向镇林长办反馈督导情况。各村级林长要适时提醒林长,加强对其责任区内林长责任体系建立、日常巡查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统筹推进林长制工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林长制督察重点任务,进行跟踪督办,并纳入2024年度林长制镇级考评内容。

附件:三街镇2024年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三街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街镇2024年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主要措施

责任单位

备注

一、规范林长制运行

1.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总林长会议暨林长制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压实工作任务和责任、统筹部署和高位推动重点工作。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急难险重任务,及时做出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镇林长办

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配合单位:镇林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2.建全完善制度。建立林长提示单(函)、林长述职等机制,整合优化巡林、督察、考评机制,实施分级培训,确保林长制高效顺畅运行。

3.提升林长履职效能。建立林长年度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重点以林长巡林为抓手、力争每位林长年内推动解决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中的1-2个重点问题。

4.强化源头治理。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管好用好村级林长、专管员和生态护林员,有效发挥“一长两员”的作用,推动源头治理落地落实。

5.抓实监督和考核。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大2023年度考评通报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的督察,组织开展林长制考评。

6.开展工作调研。围绕林长制重点工作开展调研,破解难题。

二、加强林草原生态资源保护

1.扎实开展资源调查监测。完成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工作。开展天然林调查核实和省级公益林优化工作,为科学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牵头单位: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配合单位:镇自然资源所、镇财政所、镇水务中心

2.严格林草湿资源管护。编制新-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完成森林督查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林草湿资源一张图动态管理,切实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违法违规用地用林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打击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

牵头单位: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 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配合单位:镇自然资源所、镇派出所、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镇水务中心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1.推进三街镇封山育林工作,配合开展私挖滥采、牲畜放养、盗伐乱建等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 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配合单任: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财政所

2强化保护地建设管理。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规划编织、勘界立标

等基础工作,加强绿孔雀及栖息地保护,应用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天空地”一体化监测,完善动植物资源档案,持续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水平。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利用监管。

牵头单位: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 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配合单位: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

3.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加强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和良种基地建设、开展良种生产繁育、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种苗质量监管执法等工作。

牵头单位: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四、深化林草领域改革

1.加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完善森林经营方案,积极探索经费投入使用、利益联结等机制创新和合作经营,承包经营,特许经营等模式创新,着力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

牵头单位: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配合单位: 镇自然资源所、镇财政所

五、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修复

1.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科学划定造林种草绿化用地,实施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继续实施封山育林,完成绿美村庄建设22个、种植绿植10000株。加大修复技术攻关力度,创新修复模式,推动生态保护修复迈出实质性步伐。

牵头单位: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 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配合单位: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所、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2.抓好村庄绿化美化行动。加快建设特色乡土树种苗木保障基地,依托市场大力发展苗木产业,精准做好苗木供应,保障绿美行动顺利实施。开展森林乡村创建上报、充分利用造林补助项目实施乡村绿化美化。

牵头单位: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 村委会

配合单位: 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

3.抓好退耕还林还草。全面调查核实可退空间,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努力推进年度任务落实。认真落实延长补助期政策,有效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牵头单位: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配合单位:镇财政所、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六、加强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1.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加强网格化管理,抓好野外火源管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切实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提升火情预防和早期处置效率。加强能力、装备建设,加大立体巡护和以水防灭火的力度。做足应急准备,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

牵头单位: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 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配合单位:镇派出所、镇财政所、镇应急办

2.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监测预警工作,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和完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年度工作任务,不断完善联防联控体制机制,推进社会化防治,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5%以下。

牵头单位: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 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配合单位: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

七、全力加快推进林草产业发展

1.扎实开展核桃提质增效项目实施,继续指导好科技、示范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跟踪问效。加大对森林康养、特色苗木、花卉,林下中药材等的培育,稳步推进核桃、野生菌保育基地建设。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加大招商引资,引领林草产业做优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合作社积极参加各类展销活动,搭建贸易流通平台,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提升发展质量,力争实现林草总产值增长20%以上。

牵头单位: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八、加大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1.强化林草要素保障。开展林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依法依规办理用地用林审批手续,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及林木采伐管理,为全市民生重点项目依法使用林地提供保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违规审批、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等问题。

牵头单位: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配合单位:镇自然资源所

2.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筹划和组织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单位: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镇财政所

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3.加强宣传引导。紧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聚焦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中心任务,总结经验做法,宣传推广先进典型。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推动《条例)施行工作。

牵头单位: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配合单位:镇宣传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