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楚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楚安字〔2024〕3号)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9项、州100项和市103项具体举措,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提高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瓶颈性堵点和根源性问题,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围绕“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实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安全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退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坚持社会共治、群防群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把治理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三)行动目标
通过3年努力,到2026年,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各村委会,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延伸,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置实现优化。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单位组织推动、各相关单位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继续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2024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市103项具体举措落实情况评估。
2.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建立乡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完善考核巡查、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措施。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采取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明确监督单位和监管责任,逐项研究消除争议和模糊地带,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3.参照国家、省、州、市的模式举办安全专题教育培训班。结合实际,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用三年的时间,推动辖区内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
4.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底数,将服企、惠企、助企融入监督检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
5.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配套机制。根据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完善重点检查事项和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提升排查整改质量,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风险,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6.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依据《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2024年底前,规模以上的工矿商贸企业要全面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畅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监督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团体等对重大隐患实施监督。
8.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用好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指导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督促生产经营单位2024年底前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9.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5年,建立完善《树苴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10.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党委政府责任,一体追究问责;导致发生事故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
11.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机制。严把安全准入关。职能单位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严把安全关,建立完善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等。结合实际,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2.推进建成一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矿山、粉尘涉爆、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加快推进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和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支持工程检测云平台等建设,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功能。
13.加快淘汰退出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设施,扎实开展尾矿库闭库销号、“大吨小标”货车、“非标电动车”违规销售治理。2024年底前,建立“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清单,2025年底前持续推进“三个一批”,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2026年底前基本解决“小散乱”问题。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险化学品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加快推进重型载货汽车安装使用智能安防服务设备。
14.集中实施一批治理工程。实施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等煤矿重大灾害超前精准治理,推进实施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水库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矿山隐蔽致灾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配合住建、消防等部门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乡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强化本质安全。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5.强化从业人员技能提升。推动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要建立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常态化机制,2024年底前完成我乡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培训任务,2025年底前完成煤矿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培训任务。根据《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督促培训机构加强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2025年底前依托国家层面统一建设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管理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工作,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16.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配合上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在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加强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7.推动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8.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19.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纳入生产经营单位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和安全生产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建立起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提升的双重预防体系。2024年前,每个行业领域打造一个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单位,2025年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做法。
(八)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举报方式,完善举报奖励、保密等制度,配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办理、奖励等工作。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在企业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公告牌、举报微信小程序,激励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问题隐患。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建立举报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情况和所监管行业企业内部举报奖励情况报送至上级管理部门。
21.推进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乡政府专(兼)职消防队伍和消防工作站建设,综合统筹全乡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要完善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22.强化基层执法人员能力建设。结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利用三年的时间对本单位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23.严格实施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工作机制。对我乡辖区内外发生的重特大或社会影响大的事故要聚焦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精准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安全防范工作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在我乡发生。要对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4.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评估。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当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开展调查,并按时结案,将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发生较大工矿商贸事故的,全部制成警示教育片或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对上年结案的较大工矿商贸事故,要按时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5.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学习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学习安全知识,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要强化社会各单元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全社会防灾避险能力。
26.设立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在微信公众号设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规违法典型案例,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研究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本辖区治本攻坚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重点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推动落实。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线上+线下”动态调度、统计分析研判、定期通报晾晒、常态督导检查。
(二)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考核巡查。乡安委会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重点,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树苴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