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楚雄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楚雄市地质灾害防治风险普查》《楚雄市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调查》的成果,结合西舍路镇地质灾害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点情况
2025年,经楚雄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取消原有隐患点0个、新增0个,现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共15个,分布在10个村委会涉及15个村民小组,受威胁378户、1525人,潜在经济损失3075余万元。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主要特点
我镇地质灾害的主要特点如下:
1.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西舍路、达诺、安乐甸、保甸、闸上、岔河、朵苴、德波苴、新华、龙岗、清水河11个村委会。
2.地质灾害大多数为规模较小的滑坡为主,影响范围一般波及一家或几家房子,个别规模较大,影响到几十户人家。
3.地质灾害大多数发生在雨季,并且较集中出现在连续强降雨期间,旱季较少发生。
4.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比重大。目前发现的地质灾害大多数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主要为削坡建房、修路等形成的斜坡处,自然因素产生的地质灾害较少。
(二)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根据已有地质灾害特征,结合地质环境条件以及人类工程活动情况等综合分析,预测今年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泥石流。
二、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对象及范围
今年,我镇境内保留原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15个(解除0个监测点),新增加地质灾害隐患点0个,全年共有隐患点监测15个。分布在10个村委会涉及15个村民小组,受威胁人口378户1525人,潜在经济损失3075余万元。
(一)以前已经发生险情,但未得到完全治理,现险情仍然存在,2025年一般防范和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5个。
1.安乐甸村委会大平掌小组滑坡隐患点
2.保甸村委会小伙塘小组滑坡隐患点
3.保甸村委会上村小组滑坡隐患点
4.达诺村委会新村山小组滑坡隐患点
5.达诺村委会杨家凹子小组滑坡隐患点
6.德波苴村委会三丘地小组滑坡隐患点
7.朵苴村委会石旮旯小组滑坡隐患点
8.清水河村委会大坡(完小)滑坡隐患点
9.西舍路村委会苍房小组滑坡隐患点
10.西舍路村委会九甲小组滑坡隐患点
11.新华村委会大麦地小组滑坡隐患点
12.新华村委会小先厂小组滑坡隐患点
13.闸上村委会小龙潭小组滑坡隐患点
14.闸上村委会对门山小组滑坡隐患点
15.龙岗村委会干坝塘小组滑坡隐患点
(二)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引起的地质灾害区
水弥线、保甸—闸上—下岔河—朵苴—德波苴—新华公路沿线,因地震、降雨可能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崩塌、滚石。
三、202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2025年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11月15日。若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长防范期,另行通知。
汛期(6~9月)是本镇降雨量最为丰富期间,为重点防范期。强降雨是我镇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
四、2025年我镇地质灾害防治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明确防治工作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镇人民政府将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机构,加强对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村是本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全面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各项措施;自然资源所等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责任,群防群治,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促进防治工作制度化
要认真执行《西舍路镇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西舍路镇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西舍路镇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西舍路镇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西舍路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西舍路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及时有效地组织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排险工作(相关制度见附件)。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防灾减灾能力
1.加强人员培训。要认真组织各村防灾责任人、村民小组长、监测员进行灾害前兆特征、监测预报、紧急疏散等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法规知识、检测方法、检测记录填写等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抗灾意识和能力;
2.组织开展演练。西舍路自然资源所、各村委会要组织村民小组开展避险演练,让群众切实掌握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将群测群防责任落实到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和受威胁村民,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
3.加大宣传力度。一要采取微信、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认识;二要认真做好《滑地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确保受威胁群众一户一卡,做到户户清楚,人人明白,科学、有效防灾;三要发动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好自己生存环境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监测人员、村委会或镇人民政府报告,配合工作人员提前采取措施,做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理,尽可能减少损失。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委会和有关单位站所要以人为本,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可以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遇到灾害性天气,可以通过群测群防网络迅速部署防灾抗灾工作,及时组织危险地带的人员撤离避让,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
1.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各有关站所应认真落实责任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建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事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自然资源所要认真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把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和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并设置警示标志,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防灾管理,认真落实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应急调查制度。
各村委会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小组,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措施,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完善各隐患点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灾害避险、救灾等各项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要掌握在建工程的情况,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做好防治工作;要积极筹措资金,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要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提供雨情动态信息,并做好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治。
社会事务办公室要根据灾害特点,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做好帐篷等救灾物资准备。
中小学要利用主题班会等形式,在师生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逃生知识等宣传,并做好学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发生地质灾害险、灾情时,各有关站所要按照《西舍路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应急处置职责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根据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等各环节的相关工作。
3.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队伍管理。对个别不适应监测工作的监测人员,要按《楚雄州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以保证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预警、预报各项措施全面到位。自然资源所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事前预报”作用,使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和掌握地质灾害点的变化情况,一旦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及时报告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建立镇、村及灾害点三级监测防灾网络。以建设“灾害点情况、防灾减灾措施明了,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到位,值班网络、应急系统健全”的群测群防网络为目标,按照“四应知”“四应会”“四应有”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推进群测群防建设工作。
(1)各级监测防灾网络的职责:
灾害点监测网(群测群防三级网):负责对具体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该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其监测手段主要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监测,一般进行简易的相对位移监测和宏观观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灾害点的监测由受威胁的人(单位)负责。
村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二级网):负责组织、监督本村地域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与紧急预警;负责本村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地段的村民;组织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组织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紧急避险,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人员抢险救灾。村级监测网由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负责。
镇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一级网):负责对二、三级网的监督管理;负责本镇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通知到各村委会,并及时部署有效的防范工作;组织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组织受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避险;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抢险救灾。镇级监测网由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
(2)监测工作制度规定:
监测频率:每年1~4月和12月为正常时段,每一个月观测一次;每年5~11月为汛期,晴天每一天观测一次;如发现灾害点有异常变化或遇暴雨及连续降雨等要加密观测(如每天3次或3次以上)。
监测资料的上报:监测人每次监测都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填写在预定的表格内,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正常情况每月上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上报。
监测资料的分析、预报:乡镇自然资源所要负责对上报的监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预测预报。
(3)“四应知”“四应会”“四应有”基本要求:①村委会做到“四应有”: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监测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监测工具、通讯工具。②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害点监测时间和次数。③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会”: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五)加强汛期防灾抗灾工作
1.认真检查防灾工作。自然资源所要会同其他相关单位、站所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情况和应急工作准备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在汛期内对群测群防工作以及其它防灾、抗灾工作进行检查,另外还要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上报镇人民政府。
2.组织地质灾害巡查、监测。汛期期间,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巡回检查,监测人员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发现险情和灾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转移受威胁的人员,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自然资源所接到报告后,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提出处理对策措施。直接危及在建工程和交通、水利、电力、通讯设施以及学校的地质灾害,由相关站所负责组织巡查、监测。
3.防范强降雨引发灾害。要密切关注汛期气候变化,尤其要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控区短时集中的降雨天气,做好预报和预防,确保汛期地质灾害安全。突遇短时间强降雨或持续强降雨时,村委会防灾责任人要及时了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并关注雨情,适时组织危险地段的人员转移避险。
(六)做好地质灾害预报
自然资源所应根据气象预报、降雨观测资料和地质环境条件等及时做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预报预警结果应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并通知村委会、灾害点及相关人员和有关方面做好防范。
(七)健全防治、抢险、救援机制,及时抢险救灾
发生地质灾害险、灾情时,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既定预案要求组织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要及时部署和组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自然资源所要会同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站所,尽快查明险、灾情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措施;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排险和抢救受灾人员,转移受威胁群众,以及抢修交通、供水、供电、通信设施、水利设施和其它受灾工程;其他有关站所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和要求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
(八)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及避灾工作
为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应根据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积极主动分批次申请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和治理工程。直接危及在建工程和交通、水利、电力、通讯设施及学校等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对口申报治理。
(九)加强新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无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者按照国家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在建设工程项目申请用地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把地质灾害治理列入总体设计和工程预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十)安排防治资金
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群测群防网络与预警体系建设以及抢险救灾、地质灾害治理等防治工作。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治理费用。直接危及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和学校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相关站所负责。新建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建设单位负责。
附件:1.西舍路镇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2.西舍路镇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
3.西舍路镇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4.西舍路镇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
5.西舍路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6.西舍路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
7.西舍路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度
8.西舍路镇地质灾害监测员管理制度
9.西舍路镇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制度
10.西舍路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制度
西舍路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日
附件1
西舍路镇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州、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1日至11月15日。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前或推迟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二、每年的5月1日前,西舍路自然资源所会同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拟定出本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名单、值班电话,上报下发各有关部门,并对社会公布。
三、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上报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四、在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不得离岗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报请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并做好工作移交。
五、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处于良好的通讯状态,确保联系畅通。
六、值班人员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报告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镇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对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附件2
西舍路镇地质灾害灾(险)情速报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灾情上报管理工作,使各级领导准确、及时地了解地质灾害发生情况,迅速组织抢险救灾,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由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负责。
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发生地质灾害涉及的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当地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统一按重大灾情和一般灾情两种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地质灾害发生后,已造成人员伤亡、群众房屋财产有重大损失或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已严重威胁村庄、厂矿、机关、学校等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和房屋财产即将面临重大损失的,作为重大灾情处理。地质灾害发生后,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房屋财产损失,但已潜在威胁到村庄、厂矿、机关、学校和群众人身、房屋财产安全的,作为一般灾情处理。
四、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认真填写《地质灾害灾情处理单》,并在30分钟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在办公室时,必须采取当面直接报告。同时,还须将书面记录和填写的《地质灾害灾(险)情处理单》一并交领导阅示,领导不在办公室时,可先采用电话联系方式向领导报告。在向领导报告过程中,值班人员应继续保持与村委会的联系,并将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传达反馈给村委会。
五、在值班过程中,值班人员接到一般灾情报告时,应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认真填写《地质灾害灾(险)情处理单》,并在60分钟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在办公室时,必须采取当面直接报告。同时,还须将书面记录和填写的《地质灾害灾(险)情处理单》一并交领导阅示,领导不在办公室时,可先采用电话联系方式向领导报告。值班人员应将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传达反馈给村委会。
六、村委会在上报地质灾害灾情时,一般应先进行现场核实,特殊情况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后,再统一填写《云南省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速报卡》,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紧急情况下,也可先电话报告,再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
七、汛期值班人员应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发生情况,定期编写《地质灾害灾情快报》,并经领导审查后,将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时报上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
八、汛期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附件3
西舍路镇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为强化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变化情况,为各级政府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有效依据,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由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二、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是否重视;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是否到位;监测人员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采取有效的监测方法;监测记录是否完整;“两卡”是否按规定发放、粘贴在醒目位置;监测人员是否掌握灾(险)情发生时组织群众转移的路线、避灾地点;监测人员是否有险情发生时组织群众转移必备的哨子、号角或铜锣等报警发音器材;监测人员补助经费是否落实。
三、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实行镇、村、组三级负责制。
四、自然资源所负责对村委会所在地、小型企业、厂矿及其他群众居住比较密集地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村委会负责对其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
附件4
西舍路镇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尽可能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我镇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实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简称“两卡”)发放制度,每点一套,根据不同对象发放。
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印制后下发给西舍路自然资源所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使用。
三、《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填写发放工作,在市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由西舍路自然资源所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具体负责。
四、《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对象主要为地质灾害负责单位和责任人,相关责任单位和隐患点监测人员。《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填写内容由西舍路自然资源所根据各灾害点不同情况与镇人民政府共同确定,并由西舍路自然资源所负责填写发放。
五、《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对象主要为受地质灾害点威胁的机关、厂矿、学校和农户,每户一份。《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由各隐患点监测人员根据各隐患点的情况,以及自然资源所和镇人民政府共同确定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内容进行填写,并由各隐患点监测人员负责填写发放到户。
六、《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发放实行备案制。自然资源所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发放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必须造册登记,并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自然资源所要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填写发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七、对不认真实施《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使地质灾害造成群众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财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5
西舍路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为了及时、准确地查清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并给镇党委政府及时提供科学的防治措施和建议,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和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是指在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时,由自然资源所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对该地质灾害发生地点或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应急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影响的范围、发展趋势,有无继续发生灾害的可能,以及需要采取的防治措施等调查活动。
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应急处理建议、防治措施等。
三、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由市自然资源局和镇人民政府组织,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单位具体承担。在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中,具体承担调查工作的技术单位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中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四、地质灾害发生后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时,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州、市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并请负责调查的技术单位出具完整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五、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是镇党委、政府进一步组织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科学依据。
附件6
西舍路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
为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切实有效地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预报,强化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班子成员必须负责挂点联系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责任到人,分片包干。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发文。
二、挂点领导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进入汛期后,应定期或不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对隐患点进行巡查、指导监测人员做好监测预警预报,组织群众防灾抗灾,紧急避险等措施的落实。
三、挂点领导应负责组织做好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教育保护地质环境意识,组织发动群众做好防灾抗灾工作。
四、挂点联系领导在挂点联系点发生灾情时,必须到第一现场,做好抢险救灾指挥等工作。
五、如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环节失误,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7
西舍路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度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 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 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由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等站所编制,主要内容包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对象和范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地质灾害监测、防灾责任人。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的主要内容:对影响较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隐患点,镇人民政府应编制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临灾避险应急预案,确定引发因素、灾害前兆、临时避灾场所、撤离路线等。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确定:1.按照职能职责范围,聘请专业队伍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确定;2.对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报灾的点,由技术 人员或专家组调查核实后确定;3.由日常巡查和其它工作中发现 的有潜在变形迹象且对人员和财产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体,经专 业技术人员核实后确定。已经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市人民政 府在当年的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中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 系。当年新发现并确定的隐患点,由市人民政府明确并纳入下年 度的年度防治方案。
四、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确定:1.居民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的坡肩及坡脚地带;2.居民点邻近自然坡度大于25°的斜坡及坡脚 地带;3.居民点上游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及沟口地带;4.有居民 点的江、河、水库侵蚀岸坡的坡肩地段;5.受人类活动诱发地质 灾害潜在威胁的地带。
五、列入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编制单点应 急预案,预案主要明确监测人员、报警信号、转移路线、安全避灾场所等事项,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前兆或出现险情,要立即启 动应急预案,即时报警,快速转移受威胁群众至安全地带。
六、已经实施工程治理、避险搬迁、土地整治和经监测员反映已稳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撤销。
附件8
西舍路镇地质灾害监测员管理制度
为认真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工作体系,切实加强地质 灾害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充分发挥监测员的作用,有效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是指由公开推选,并经批准, 在地方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地质灾害监 测、记录、预报和预防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的确定,以有地质灾害隐患 的自然村为单位,采取公开推选的办法,每个村由村民推选2名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长期生活在当地、关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能较快掌握简易测量方法的村民,经村委会认可,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担任地质灾害监测员,监测员由镇人民政府管理。
第三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的设置,按照市自然资源局 已实行建卡管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原则上每个自然村设置2人,其中对威胁多个自然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根据情况每个自然村设置2人。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经确认后,按照上述 原则及时推选,并纳入监测员管理。
第四条推选出的监测员要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保持 相对固定。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可连续使用;对不适应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整更换。村民对监测员工作有监督权,村民中的多数人认为监测员该调整的,由村民大会推选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
第五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的主要职责:1.每年主汛期 前向受灾害威胁的村民发放《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 卡》,并督促村民粘贴在醒目位置;2.在主汛期和地质灾害易发 区,要每天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记录监测频次和监测数据, 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由其汇总后及时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做好分析研判工作;3.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报告,并指挥村民做好自救互救,危急情况下可按照预案组织群众转移避险;4.负责向受该隐患点威胁的村民发放自然资源部门印制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资料,宣传防灾减灾常识,并协助自然资源所做好其他地质灾害防灾工作;5.协助保护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安全警示牌、标识牌和隔离带等设施;6.及时劝阻和上报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从事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情况。
第六条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经费由州、市两级共同筹措, 每年每名监测员共补助经费1800元(其中:州级安排1000元,市级安排800元)。补助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必须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监测员。地质灾害监测补助经费原则上应按月提前发放,具体发放方式和途径由镇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第七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在工作中所必备的钢尺、记 录本、雨具、手电和报警工具等,由自然资源所统一购置发放。
第八条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要认真学习地质灾害防治知 识,积极参加自然资源所组织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能力和水平。自然资源所要采取集中和分散等多种形式,在每年汛期来临前完成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的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简易监测方法、巡查内容及记录方法,灾害发生前兆识别,各项防灾制度和措施的掌握等。
第九条自然资源所必须加强监测员的业务指导,帮助监测员建立有效的监测方法、规范监测记录,熟悉掌握报警信号、群众撤离路线、避险地点,保证地质灾害监测额预警、预报有效开展。市自然资源局要将监测员到位、履职情况作为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监测员的督促和检查。
第十条监测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所应予以表彰奖励:1.发现地质灾害前兆信息,立即上报给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及时调整群众撤离、协助政府部门组织群众避让,使受威胁的人员和财产得到及时转移,避免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2.认真完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的本职工作, 连续三年没有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第十一条监测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所应予扣减或扣发补助,对不适宜再从事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的,及时调整更换,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追究其责任:1.在发现地质灾害明显前兆时没有及时上报或通知群众撤离的;2.监测工作中有疏忽,巡查中未能及时发现地质灾害变形变化迹象,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3.未能认真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4.未能按照自然资源所要求进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未能切实履行监测职责的。
附件9
西舍路镇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轻我镇地质灾害造 成的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识灾、 防灾、避灾的意识,加大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力度,防患于未然。 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培训目的
让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走进农村每村每户的基础上,进一步提 高全镇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御能力和群测群防水平,减少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发生,努力减少地质灾害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利用广播、报刊、网络、通讯等传媒手段,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不断扩大宣传面和知晓率, 增强群众地质灾害识灾、辨灾、避灾和防灾的能力和意识,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宣传培训范围
全体镇村干部、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学校师生及工矿企业负责人等均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宣传对象。
四、宣传培训内容
宣传培训内容以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灾基本常识为主。
五、宣传培训方式
自然资源所要利用赶集日、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等,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对受灾害隐患威胁的村、组,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要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驻县联乡技术指导站专业技术员要对全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知识宣讲,采取集中授课与点位实地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以举办培训班、发放培训资料、宣传讲解等方式进行,宣讲培训每年不得少于1次。
六、工作要求
严格涉灾新闻宣传纪律,明确新闻报道原则,科学引导新闻 媒体正面报道地质灾害防治的政策文件及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感人事迹,及时传达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灾区人民的无私帮助和深切关怀,做好网络舆情监控,杜绝负面及不真实的信息,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及时高效的舆论环境。
西舍路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制度
为了检验我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效果,加强监测预警, 提高应急抢险能力,掌握地质灾害来临时迅速逃生、自救、救援、 抢险、撤退的方法。
一、镇人民政府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村庄、学校、医 院、厂矿等人口聚居区,要按照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的目标要求,组织做好日常应急演练,对各地质灾害防治成员 单位值班制度、雨情响应、灾情速报、监测数据分析、应急等工 作进行检查,检验安全避灾场所、预警信号、撤离路线是否明确、 有效,确保出现险情时能及时转移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确保单 项预案能启动及时,发挥作用。
二、对经批准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所有隐患点,每 年汛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演练对象应包括所有受威胁的人 民群众,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单点应急预案。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