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云办通〔2018〕36 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楚办字〔2018〕83号)、《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市党办通〔2019〕1号)要求,持续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州市党委实施办法,深化贯彻落实全州“作风建设攻坚年”工作成效,着力纠治当前全市存在的“四风” 顽疾、痼疾和隐形变异问题,营造攻坚克难、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干事创业环境,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极高的政治站位,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狠抓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习近平总书记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外出考察轻车简从、吃家常菜住普通房间,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为全党改进作风、正风肃纪树立了光辉榜样。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指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既是新时代加强作风建设的再部署,也是深化作风建设的动员令,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稳中求进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各党总支、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要求,稳中求进、持续推进纠治“四风”工作,以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二、聚焦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纠治“四风”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的要求,结合省委巡视楚雄州、州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楚雄市、环保督察“回头看”、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土地例行督察和楚雄市在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计中发现的“四风”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聚力进行重点纠治。一是重点纠治“沉疴陋习”问题。重点纠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习惯性、顽固性、反复性问题。对这些问题,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二是重点纠治“隐形变异”问题。重点纠治以关心干部职工、调动工作积极性为由,以节日补贴、值班补贴、加班补贴、会议误餐费、慰问费等名义,变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反基层党建经费和基层工会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以党组织活动、工会活动的名义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安排接待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车辆使用费;以接待上级调研指导、督察检查、评比考核等为名,借机大吃大喝;虚开接待公函变相吃喝,或是一次公务接待虚开多份公函提高接待标准;在单位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地方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宴请;通过驻外地机构安排年底宴请、送年货节礼;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将违规支出化整为零、拆分报销,或移花接木列支其他费用冲销;将购买烟、酒的费用变换品名报销;借用、占用、换用下属单位车辆,或“私车公养”、“私车配专人”;领导干部办公室虚增工作人员、虚加办公桌椅应付检查;简化包装送重礼;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少报多办等隐蔽性、变异性、欺骗性问题。对这些问题要露头就打、严查严处,形成高压态势和强烈震慑。三是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纠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不负责,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只作批示不抓落实;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下基层调研流于形式、层层陪同,不深入基层、不接触群众,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督察检查、评比考核名目繁多、交叉重复;不抓问题自查和整改落实,大量精力花在迎检和接待上;搞“面子工程”、“盆景”观赏,做表面文章;开会喊调子、执法做样子;爱惜羽毛、回避问题;以简单签订责任书或安排部署层层推卸责任;动力不足、精神懈怠,安于现状,庸碌无为;畏难退缩、拼劲不足,求稳怕乱,规避风险;能力不足、方法不多,素质不高,能力不够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问题。对这些问题要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促进广大干部尽职尽责,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三、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各党总支、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自觉向习近平总书记对标看齐、向党中央对标看齐,把是否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两个维护”坚定不坚定、 “四个意识”牢不牢、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强不强的度量衡和试金石,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各党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形成“头雁效应”;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从严从实监督管理,把管政治、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把干部的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和社交圈衔接起来、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贯通起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和改进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敢抓敢管、长抓长管,管出习惯、化风成俗。
四、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决防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
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站所)、村委会要按照市委贯彻落实全州 “作风建设攻坚年”的工作要求,继续巩固深化 2021年开展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整治成果,对照查找的问题和全市查处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和问题根源,认真分析研判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风源”和“风向”,紧盯“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形态,研究机理和成因,及时查找和发现制度漏洞;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确保制度执行到位,真正从制度机制上防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
五、把监督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查处曝光力度,越往后执纪越严
镇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第一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创新监督方式,在精准发现、精准处置上着力,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善用“蹲点式”、“面见式”的直接监督,盯紧 “关键少数”,聚焦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通过巡察、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和“大数据”平台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针对“四风”顽疾痼疾、隐形变异等突出问题,继续紧盯元旦、春节、州庆、五一、端午、火把节、中秋、国庆、彝族年等重要时间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紧盯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等民生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采取过硬措施,开展集中整治,务求取得实效。对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管辖地区或职责范围内“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坚持常态化、定期、集中和分类、分项通报曝光制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一起,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