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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6-/2023-0616010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2-06-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中山镇 生成日期: 2022-06-30
称: 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镇开展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中政通〔2022〕22号

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镇开展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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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2021年以来我市选取了9个村作为试点开展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成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推动集体“三资”规范管理,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开展村( 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党办通〔2022〕4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第十次党代会、州委十届二次全会、州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拓展深化市委“大监督”工作格局,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协调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加强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提升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以开展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小切口”破题,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紧盯政策落地、资金运行、项目运转,紧盯基层政策的执行者、惠民资金的分配者、集体“三资”的管理者,找准权力运行高危环节和问题易发频发根源,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做好维护基层群众利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大文章”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开展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坚持市级统筹指挥、乡镇主抓负责、村组具体落实,“一竿子”插到底,以党委统筹调度、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提级监管先行、纪委监委提级监督跟进方式“一盘棋”推进落实。

(一)健全机制,规范集体“三资”日常管理。一是动态更新管理台账。由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牵头,整合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单位力量,每年对村委会、村民小组集体“三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动态更新台账,按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底数清。二是健全完善管理机制。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牵头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制定集体“三资”管理流程图,指导督促各村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村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稳定村级报账员,建立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健全完善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对资金使用、资产和资源处置严格审核把关,筑牢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安全屏障。三是加强政策业务培训。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牵头组织人员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知识、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操作等内容培训,切实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促进集体“三资”规范管理。

(二)突出重点,强化集体“三资”日常监督。一是强化“村财乡管”。财政所要加强对村级会计代理服务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代理服务工作有效实施,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实现报账程序会计核算,档案管理统一规范,进一步把控财务风险,村级财务收支由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联审联签,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村必须同时由1名村“两委”成员参与联审联签。要督促指导村组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决策,规范处置资产、资源相关台账资料报镇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做好公示公开,推动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透明。二是强化行业监管。组织、农业农村、财政、审计、水务、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林草、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管政策出台就要管政策落实、管资金分配就要管资金使用和资金安全”的意识,结合职能职责、强化对基层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资产资源管护处置等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涉嫌违纪违法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三是强化专责监督。市委巡查机构将把集体“三资”监管情况纳入对村巡察的重要内容,实现市委一届任期内对村巡察全覆盖。市纪委市监委每年有针对性地选取信访举报集中的乡镇和村组,不定期“下访”或开展“蹲点式”“体验式”监督,深入了解掌握情况。镇纪委将督促行业站所履行监管职责,加强集体“三资”监管,并建立村组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库,通过参加村党组织生活会、“两委”重要工作联席会,组织开展与村“两委”干部集体谈心谈话、“两个责任”专题约谈等形式,掌握廉情动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注重梳理总结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共性及个性问题,分析存在风险点及薄弱环节,以警示函、提醒函、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推动制度健全,堵塞漏洞。

(三)“三提”并举,推动上级监督下沉。一是开展提级审计。结合村“两委”换届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部门牵头从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主责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对村集体“三资”开展全覆盖提级审计,每年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整合相关单位力量,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项目资金密集、信访问题相对突出的村进行提级审计,及时查找并解决存在问题实现一届市委任期内村集体“三资”提级审计全覆盖。二是廉情提级监督。每年有重点地组织部分村党组织书记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专题报告集体“三资”管理情况。采取巡察到村、专项检查、蹲点监督等方式“查廉促廉”,重点督查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设“小金库”、暗箱操作、“雁过拔毛”,虚报冒领、虚列支出、吃拿卡要和低价承租、侵占集体“三资”等问题。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延伸检查“考廉评廉”,督促村“三委”干部规范廉洁用权,履职担当作为。深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市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结合平时了解掌握、年度考核、民主评议以及巡察、审计等情况,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不合格不胜任、群众意见大的依照有关程序予以调整,对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依照有关程序予以罢免。三是线索提级办理。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公开信访举报方式,聚焦村集体“三资”领域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定期分析研判、梳理排查。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反映集体“三资”方面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由市纪委市监委重点督办或直查直办,对涉及村“一把手”和典型问题进行提级办理。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贪污、挪用、侵占、低价承包、低价租赁、低价转让集体“三资”等问题。对集体“三资”管理失职失责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形成震慑。

(四)聚焦“三微”,织密基层监督网络。一是管好“微权力”。村级小微权力看似微小,却连着民生,关系人心向背。组织部门将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指导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通过群众提、部门找、村自查等方式,紧盯“微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处置、集体资金支出等管理事项,制定“小微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推动村组干部按清单办事、依流程用权。二是管好“微收支”。从各村退休干部、退伍军人、党员中择优选聘“三员”(监察联络员、乡村振兴特邀观察员、乡村振兴项目廉洁评估员),赋予“三员”监督权、建议权、反映权、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组织村“三员”对集体资金收支、集体资产资源租赁转让、工程项目实施等进行全覆盖清理、审查,发现问题由乡镇纪委进行分类处置,能够立行立改的,及时反馈督促整改,涉嫌违纪违法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三是管好“微工程”。建立村组“微工程”管理制度,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实施,做到事前民主决策、规范发包,事中加强质量监督,事后严格验收。制定乡镇、村、村民小组干部违规承接或插手村工程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方案,每年对村组实施的“微工程”进行清理整治。

(五)“数字”赋能,提升集体“三资”监管质效。一是用好集体“三资”管理网络平台。集体“三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提出网络平台功能优化设置合理化意见建议,待农业银行楚雄分行完成集体“三资”管理网络平台开发建设后,农业银行中山镇支行要本着服务“三农”、彼此促进共同发展的理念,加强与市农商行的协调衔接,协同做好平台宣传推广使用工作,确保平台建好、管好、用好,切实发挥作用。二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强化集体“三资”管理网络平台的推广使用,实行村组资金使用、资产资源处置、线上申请、线上审批、线上公开。对未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资产资源租赁、转让申请一律驳回,对应公开而未公开事项及时督促整改,防止集体“三资”管理使用随意性,杜绝暗箱操作。三是实行智慧化监督。在集体“三资”管理网络平台开通群众“扫码查看”“一键举报”功能,并链接到12388网络举报平台和楚雄市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让群众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在线上对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倒逼规范管理。在网络平台开设监督模块,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平台,常态化对集体“三资”管理进行全流程监管 发现可疑问题及时提醒查纠推动监督从“亡羊补牢”堵漏洞到“未雨绸缪”早预防转变。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副组长,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镇财政所、镇水务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中山自然资源所、镇乡村振兴办、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农商行中山支行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见附件)的中山镇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提级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适时调度工作情况,会商研究解决监督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监督合力。市纪检监察组织将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拓展深化“大监督”工作格局,健全完善沟通协作机制,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同向发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集体“三资”行业监管职责。镇党委政府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统筹站所力量,加强集体“三资”监管。村党组织要加强对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的领导,健全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范集体“三资”日常管理。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指导把关,对需要公开事项及时督促提醒。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整合乡村振兴“三员”力量,发挥民主监督职能,加强对辖区内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定期向镇纪委报送情况。

(三)细化分解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各村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探索边推进、边总结边提升,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中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