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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5-/2022-1212001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2-12-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新村镇 生成日期:
称: 新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及人寿小额人身保险、楚雄惠民保参保扩面和征缴工作的通知
号:

新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及人寿小额人身保险、楚雄惠民保参保扩面和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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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办公室、中心(站所):

为认真做好全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1〕26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楚雄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文件的通知》(楚医保〔2022〕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镇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和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明确目标任务

2023年度全镇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户籍人口96%以上,各村委会参保率稳定在辖区户籍人口96%以上。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慢性病及特殊病患者、在校在园学生儿童、婴幼儿等各类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已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人口和被征地农民必须实现100%参保。

二、明确参保缴费政策

(一)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我镇辖区居住且办理了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

(二)筹资标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

(三)参保资助政策。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2〕32号)《关于印发楚雄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的通知》(楚医保〔2021〕59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好参保资助工作,做到100%按标准资助参保,100%资金划拨到位,提高困难群众参保率。对特困人员按照350元全额予以资助;对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按照120元予以资助;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按照120元予以资助;对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180元予以资助;对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人口按照135元予以资助。符合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参保资助的对象,按部门规定执行。对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参保资助,不得重复享受资助,身份变动人员在变动之前已缴费用不退不补。

(四)参保缴费方式。全镇大力推行“线上覆盖、线下保障”缴费模式,深入推进个人缴费“掌上办”,最大限度减少现金缴费,拓展“非接触式”缴费服务方式。在参保时限期间,城乡居民可通过省政府“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关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云南农信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渠道自行实现网上缴费。同时,也保留线下缴费方式,由村委会社保经办人员或农商行工作人员代为办理缴费。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参保,也可以按居住地就近原则到所属村委会参保;在校大学生,为避免重复参保,原则上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学生医疗保险,户籍地不再参保缴费。

(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完成时限。为确保参保患者2023年1月1日如期正常享受医疗待遇,参保居民须于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缴费。因2023年1月才缴费的人员,次月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六)中国人寿小额人身保险又称意外伤害险。作为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2023年收费标准为60元/人。65岁以下(含65周岁)称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65岁以上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相同,范围不同。集中征缴日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保单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遵从自愿缴费原则,各村广泛宣传,收费过程言明责任免除的种类及事项,征缴任务按不低于户籍人口的80%收取。目前意外险无线上缴费渠道,各村在收取过程中要确保被保人名单、金额与开出保单一致,切实维护投保农户的利益。

(七)楚雄惠民保。作为疗保险的补充保险,收费标注为68元及128元两档,免赔额及理赔范围不同,不限年龄,有既往病史可参保。必须2023年楚雄州医疗保险已参保缴费,惠民保才能生效,集中征缴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保单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惠民保属于商业保险,遵从自愿缴费原则,各村广泛宣传,收费过程言明责任免除的种类及事项,抓住常年生病、患大病等重点人群动员参保。惠民保不下达征缴任务,但要求各村必须宣传到位。各村采取线上扫码方式缴费,收取过程中要确保被保人名单、金额与开出保单一致,切实维护投保农户的利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要履行好政府组织参保缴费的主体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研究、安排部署,提早统筹谋划,全力推动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工作中要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开展全民参保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发挥标语、小广播、微信群等正面宣传引导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精准推送式宣传,通过标语、小广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好处,强化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保、主动登记缴费,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做好舆情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各村委会要加强对未缴费人员特别是低保对象、残疾人、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已脱贫人口等特殊重点人群的参保动员力度,进行一对一医保政策宣传,避免出现因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脱保、漏保;对于不符合缴费条件的(异地参保、死亡、服刑、服兵役等)人员,要做好具体情况的标识标注工作。

(四)加强工作督导。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将对基本医疗保险及意外险、惠民保参保缴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适时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确保全民参保目标稳步实现。

(五)维护资金安全。对于因经办人员失职失则导致农户交了钱而漏保的情况将严肃追责;对于因工作人员收了保费却漏保,导致农户产生门诊、住院费用,或是意外伤害时在医保或意外险、惠民保减免范围内无法报销的经办人员,既要自行赔偿农户损失,又要追究相关失职责任。

新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