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中心、各村委会: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楚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普惠金融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有序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拓宽普惠金融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覆盖面,做好农村保险推广服务工作,现将2024年普惠金融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推进实施情况,经镇人民政府研究,2024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办公室设在镇党群服务中心,下发文件推进该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羿宸兼任,副主任由陶梅兼任,负责全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进日常工作,配合协调各村委会与中国人寿楚雄市支公司推进各项工作,各村委会配合中国人寿楚雄市支公司落实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推进,协助做好保费收取和理赔服务工作,中国人寿楚雄市支公司负责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宣传、保费收取和理赔服务等工作。
二、推广险种
中国人寿保险楚雄市支公司争取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优惠政策,在保费不变的前提下,将原“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升级为“乡村振兴保”,便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商业保险需求,提升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提高金融保险保障覆盖面。
(一)乡村振兴保(个人版)
1、参保对象:出生28天至80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身体健康者均可参保;
2、投保方式:以一个村为单位,集体投保;
3、保险期限: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4、缴费标准:保险费为每人每年60元(1人最多可购买2份);
5、保险保障(每份):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0000元,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18000元,疾病身故保险金2000元(合同生效90天后赔付,0岁-65周岁可投保,上一年度已购买此保险并续保,日期能够衔接的不受此限制),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2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40元/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猝死保险金2000元(66岁及以上可投保)。
(二)乡村振兴保(家庭版)
1、参保对象:出生28天至80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身体健康者均可参保;
2、投保方式:以一个村为单位,集体投保;
3、投保范围:以每个家庭进行投保(家庭人数为2—6人);
4、保险期限: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5、缴费标准:保险费为每个家庭每年200元(1个家庭最多可购买2份);
6、保险保障(每份):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80000元,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80000元,疾病身故保险金10000元(合同生效90天后赔付,0岁-65周岁可投保,上一年度已购买此保险并续保,日期能够衔接的不受此限制),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1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200元/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猝死保险金2000元(66岁及以上可投保)。
注:以上每份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投保年龄为0岁-65周岁)、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猝死保险金(投保年龄为66岁及以上)等保障金额为每项的保障总金额,每人每项的个人保障金额为均摊,每项人均保障金额=每项保障金额÷被保险人人数。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4年8月15日—8月31日。由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办公室负责,召开全镇启动培训会,同时由中国人寿楚雄市支公司协助各村开展宣传培训。
(二)参保收费阶段:2024年9月1日—11月30日。各村全面开展保费的收取工作,力争承保覆盖面达到各村居民人口数的80%(具体目标附后)。
(三)总结考核阶段:根据完成情况,由镇人民政府组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同推进。镇小额人身保险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牵头工作责任,不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协同推进工作。各村要根据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明确“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运行机制,由村委会主任主抓该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做好政策宣传,落实保费收取相关工作。中国人寿保险楚雄市支公司建立工作服务队伍,在镇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工作服务点,承担小额保险宣传培训、业务经办和理赔服务工作,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投保人的满意度,确保此项民生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是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金融助力群众生活富裕的有效途径,工作情况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重要内容。各村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力争覆盖面达到80%以上。中国人寿保险楚雄市支公司要积极主动提供服务,组织对各村收费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供宣传资料、承保清单、服务卡和收据,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创新投保及理赔服务模式,利用已建立的微信工作群按推进时间节点与各村接洽,协助并指导各村做好小额人身保险的宣传、承保、收费及售后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各村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维护低收入家庭的利益,防范强制保险和理赔拖延,损害农户利益的行为发生。各村在收取保费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其他保险公司假借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名义,向农户推销或变相推销保险、理财产品的行为,严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中国人寿保险楚雄市支公司要简化工作手续,及时查勘理赔,热情周到服务,加强保费收缴监督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附件:吕合镇2024年各村乡村振兴保任务目标分解表
吕合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