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经楚雄市人民政府彝海街道办事处提交的采伐申请,结合云南汇森林业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楚雄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影响鹿城镇上各邑至吉乐村组道路恢复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报告》,拟同意进行采伐,为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的源头管理,规范、完善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工作,提高林木采伐指标分配的透明度,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采伐公示制度,根据《云南省林木采伐公示办法》,现就采伐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伐申请人:彝海街道办事处(采伐地点:彝海街道办事处军屯社区上各邑小组)
二、采伐地点基本情况
(一)具体位置:以《楚雄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影响鹿城镇上各邑至吉乐村组道路恢复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报告》为准。(二)四至界线:《楚雄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影响鹿城镇上各邑至吉乐村组道路恢复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报告》范围内。(三)权属:集体。(四)采伐面积:0.1967公顷。(五)采伐树种:云南松、桉树、栎类。(六)林分起源:天然林、人工林。(七)林种:防护林、用材林。(八)采伐类型:其他采伐。(九)采伐方式:皆伐。(十)采伐强度:100%。(十一)采伐蓄积量:9.2立方米,出材5.2立方米,薪材:3.6立方米,剩余物0.4立方米。(十二)采伐期限:截止至2025年3月31日。
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5日。
四、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反映。逾期将视为无异议,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将依法向申请人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联系电话:0878-6087512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