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楚雄市严格按照《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楚雄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运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主动地向社会公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准确、规范、及时、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理,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质量效率,有力保证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廉洁高效”开展,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严格执行标准指引。认真落实《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精神,坚持“进必公开”的原则,所有进入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州有关规定,以及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全面抓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做好信息公开发布。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楚雄州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信息发布核验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入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综合交易、土地使用权、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招标公告、变更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履约公示等信息,全过程在楚雄州统一的发布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和公开公示,所有信息同步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发布。2022年1月至11月,全市共组织交易项目200个,交易额336848.24万元,节约资金2561.34万元,增加收益金118.56万元,电子化交易率100%。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相关信息281条,其中:招标公告信息88条、变更通知信息22条、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56条、中标结果公示信息54条、合同及履约公示信息44条、异常公告信息17条;公开政府采购领域相关信息206条,其中采购公告信息59条、变更通知信息8条、结果公示信息57条、合同公示信息71条、异常公告11条;公开土地使用权领域相关信息79条,其中出让公告信息43条、结果公示信息36条;公开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交易信息4条,其中挂牌公告信息2条、交易结果公示信息2条。
(三)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六个制度,公开承诺制包括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办事公开制等内容,有效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落实和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及时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动态进行公开,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审查程序,以及《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按照“谁审批、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进一步规范交易信息发布,主动接受各级监督检查。三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和相关程序审核把关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及时。所有进场交易项目资料受理、资料审核、招标(采购)公告、变更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履约公示等信息审核发布,均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流程严格进行审核、发布。由招标人(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对需要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和签字确认,再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科室人员进行审核通过,推送至交易中心主任终审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发布,从源头上保障每条信息公开前都进行有效的审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效杜绝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发布在交易信息网上。同时,所有公开发布的交易项目信息均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时限要求进行公开公示,确保信息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符合要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泄密情况。
(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区LED电子显示屏、查询机等设施设备,每周定期更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产权交易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等交易项目开评标时间安排、开评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远程异地评标县市、跟踪保障服务科室等信息,确保开评标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同时,在开评标等候区,对招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信息进行全面、详细的公开公示,为方便投标人查询更多信息,在公开信息后面生成项目信息二维码,投标人和办事人员只需用手机扫一扫便可以更加详细的了解公开的信息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2年,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出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氛围和信息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与广大招投标人的沟通互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开展,持续助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优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