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楚雄市行政区域内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许可申请。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二、办理依据
《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四、审批条件
1.有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楚雄市瑞东路279号)
办事窗口: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68号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交通方式:市内可乘2路、5路公交车到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
六、申请材料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档 |
份数 |
新办 |
变更地址 |
变更法人或负责人 |
变 更名称 |
注销 |
补证 |
1 |
申请书 |
原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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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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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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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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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原件 |
纸质 |
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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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专业电影放映技师的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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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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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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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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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场地平面图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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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变更登记表 |
原件 |
纸质 |
1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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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原《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原件 |
纸质 |
1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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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与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电影院线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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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
与准入的影院票务管理软件商签订的销售合同(或协议)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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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不收费
九、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68号窗口;(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
(2)网络提交: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收到单位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受理。
(三)审查与决定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作出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布并送达《电影放映许可证》;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十、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68号窗口;(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6087516
3.网络咨询。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窗口查询: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68号窗口;(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
网络查询: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电影放映许可证》。领取方式:直接领取。证照有效期2年,到期换证应当在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申请,到期未更换的自动注销;条件变更(包括经营地址、单位名称、法人),重新审核并计算有效期。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督查科,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3办公室。
电话投诉: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督查科,电话:0878-6087512。
楚雄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0878-3123736。
网上投诉: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信函投诉: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督查科,通讯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3室;邮政编码:675000。
(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利害关系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楚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楚雄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网上办事→楚雄市行政审批局→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办事指南”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十二、流程示意图
详见附件: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办事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