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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0-/2025-0320001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事项结果
发文日期: 2025-03-2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楚市市监处罚〔2025〕12号)
号: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楚市市监处罚〔2025〕12号)

发表时间: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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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楚雄高新区时X餐饮店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2301MADP9CBPXG

住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瓜镇永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永安小区X栋X号

经营者:詹XX

2024年9月20日,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举报人来信:“通过外卖平台在楚雄高新区时X餐饮店点餐,食用奶茶后肠胃不适,经查询发现该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并无自制饮品许可,属于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并且通过国家公示系统查询无经营许可,是否为伪造,请求相关领导查实”。

2024年9月2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楚雄高新区时X餐饮店未挂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查询未办理。本局当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詹XX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在外卖平台上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4年10月10日案件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2024年9月2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楚雄高新区时X餐饮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询问经营者詹XX于2024年6月在微信上联系到了微信号为HG(美团业务,翻新,挂靠)平台业务人员出资400元帮助伪造了一个许可证编号为:JY25113513496358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经营者詹XX提交了楚雄高新区时初餐饮店《营业执照》一份;法定代表人詹XX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公民身份和经营主体资格;

2、经营者詹XX提交了微信号为HG(美团业务,翻新,挂靠)平台业务人员的聊天记录复印件1份、网络平台查询打印的编号为:JY25113513496358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份。

3、调查人员对楚雄高新区时X餐饮店经营场所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对法定代表人詹XX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4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的合法性事实和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伪造许可证编号为:JY25113513496358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事实。

4、当事人提交的《情况说明》1份、《整改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进行了整改的事实。

2024年11月7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楚市市监罚告〔2024〕146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局认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食品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摆放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或者展示其电子证书。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在自动设备的显著位置展示食品经营者的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者电子证书、备案编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依据《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应当给予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鉴于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说明其伪证来源,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并且母亲詹云芬视力一级残疾。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的情况。给予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楚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