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含兴奋剂药品监督管理,规范含兴奋剂药品经营秩序,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用“三字工作法”持续开展含兴奋剂药品专项监管工作。
以“谋”明确目标。根据省药监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部署要求,楚雄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制定下发《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范围,重点风险和重点环节,为开展企业自查和专项检查明确方向,找准跑道。
以“查”管控风险。通过“企业自查+属地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的方式,以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执法人员深入各单位现场检查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范围、购销渠道;是否有销售2023年兴奋剂目录所列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是否通过网络违法发布含兴奋剂药品信息和网络销售此类药品;含兴奋剂药品包装标识和说明书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要求,是否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督促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自查工作,并始终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含兴奋剂药品行为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对35家麻精药品使用医疗机构和135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发布含兴奋剂药品信息或销售含兴奋剂药品的行为。
以“训”提升能力。坚持“线上和线下”“理论和实操”相结合原则,搭建“多样化”学习培训平台,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反兴奋剂条例》进行了宣传。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兴奋剂专项法律宣讲和实操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从业人员责任意识,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压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