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被处罚企业(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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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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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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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星、马启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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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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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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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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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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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主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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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应急立〔2024〕9号、(楚市)应急告〔2024〕9号
(楚市)应急罚〔2024〕9号、(楚市)应急结〔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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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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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中国楚雄·国际运动健康城建设项目4#楼基坑边坡西侧发生坍塌,造成一般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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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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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550000元<大写:伍拾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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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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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企业(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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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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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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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启昆、周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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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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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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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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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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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主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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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市)应急立〔2024〕10号、(楚市)应急告〔2024〕10号
(楚市)应急罚〔2024〕10号、(楚市)应急结〔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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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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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东南绕城高速公路“4·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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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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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第(七)项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作出处于人民币:550000元(大写:伍拾伍万元整) 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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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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