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楚雄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9人、受伤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14.29%,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28.57%,受伤人数减少1人,下降33.33%。全市未接报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行业领域和各乡镇事故情况
(一)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2024年3月3日,在楚雄市紫溪镇人文纪念园工地,发生1起土方坍塌,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4月3日,楚雄东南绕城高速公路第三段大余节大桥施工现场,发生一般高处坠落,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4月6日,楚雄市“中国楚雄·国际运动健康城”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土方坍塌,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6月13日楚雄市苍岭镇东南绕城高速公路一标段卡利隧道出口发生一起物体坠落打击,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的事故)。工贸行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机械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二)道路交通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2024年1月17日,在楚雄市鹿城东路与雄宝路交叉口,发生1起普通二轮摩托车载人与重型载货专业作业车发生相撞,造成2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1月21日,在老320国道K2935+100米处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三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5月12日,在鹿城镇大商汇沪瑞线K2941+300处,发生一起网约车公司车辆与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2024年5月19日,在彝风大道青山嘴安置小区路口发生一起挂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截至5月底,未接到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事故报告。
(三)东华、子午、吕合、大地基、新村、中山、三街、大过口、西舍路、八角、树苴等十一个乡镇未接报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生产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1—6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分别上升14.29%,28.57%,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都呈上升趋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
(二)道路运输业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6月,全市交通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月,全市交通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分别下降33.3%、16.7%,铁路运输、水上运输等行业未接报事故,全市道路运输业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
(三)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占比较大。1—6月,全市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占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的50%,死亡人数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的44%,暴露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领会精髓要义,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压实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工作要求上来,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全过程。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进一步推动各乡镇各部门树牢安全理念,抓安全责任落实,抓安全风险防范,抓隐患排查整治,抓应急能力提升,夯实筑牢全社会安全生产基础,切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全方位防范化解风险。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及云南省69项、楚雄州100项、楚雄市103条具体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一要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道路交通、消防、危化、矿山、工贸、有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自建房、城镇燃气、文化旅游、特种设备、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动态清零,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把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要紧扣时间节点,紧盯各种路段和各类车辆,及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处置,保障交通运输安全。进入汛期,各建筑施工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大对工人的宣传教育,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施工要求开展建设。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二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培树示范标杆,扎实推动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社会共治、全民参与,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多元化、多维度、多载体开展科普宣传、交流咨询、互动服务,以及应急疏散、避险逃生演练等活动,大力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要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要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凝聚安全共识、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安全素质、培育安全文化,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监管队伍、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不断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避险逃生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过程抓好应急值守。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风险隐患意识和警惕警觉意识,发扬担当精神,务实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强化应急准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万无一失的要求全力抓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履职尽责,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