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司法局关于市级行政执法
主体资格的公告
2024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及楚雄州、楚雄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省、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市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机构改革后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单位名称: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负责人:徐涛
执法区域:楚雄市
执法类别: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办公地址:楚雄市路城南路540号
监督电话:0878-6086261
邮编:675000
主要执法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组织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并予以公告。
楚雄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及投诉电话:0878-3039012
楚雄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