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贯彻落实《楚雄市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市法治社会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市“八五”普法》的法治建设重点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以法治建设为中心,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手段,以全面推动落实法治建设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交通运输建设,现将开展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落实治理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思想和全面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楚雄市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市法治社会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市“八五”普法》,坚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社会稳定,落实楚雄市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围绕法治交通发展目标,深化法治交通理念,夯实法治交通运输基础,提高法治交通运输能力,建设法治交通运输队伍,创新法治交通运输文化,完善法治交通运输监督,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我局法治交通运输水平,为全市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开展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2019年前,我局内设科室正股级:政策法规科1个,配备人员2名,专职负责法治建设工作。
2019年后,根据机构改革的需要取消政策法规科内设科室,合并局综合运输科,设兼职负责法治建设工作人员1名。
历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一直调整充实,由局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副局长及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内设科室长、下属单位领导为成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按照职责职能认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
(二)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分工的调整和局内人事变动情况,进行了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局主要党政领导、党组成员兼任,成员由局内设各职能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制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为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交通运输局本着早计划、早行动的精神,根据全市法治建设和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的工作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楚雄市交通运输局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当年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做到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三是建立健全制度。积极推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集体会办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建立,为交通运输局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四是加强考核监督。交通运输局以考核监督为手段,实行目标管理,建立依法行政、法制宣传绩效考评机制,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建立责任制,进行目标分解,抓好责任延伸,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具体,并通过目标任务督促检查等多项制度,保证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三)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履行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非常重视法治建设。一是将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我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年度次数达2次以上,注重学懂弄通做实,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加强中心组成员会上心得交流,切实指导工作开展。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宪法、本系统法律法规等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和对外宣传的主要内容,通过举办学习讲座、集中学习、组织培训、法律知识测试和旁听庭审等多种学习形式加强全体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高执法队伍履职能力。三是带头进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当好楷模、树好形象,当好排头兵。
(四)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述法情况
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但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进行同计划、同安排、同落实,还带头讲法治课和学法用法及进行法治学习考试等,年终还把全年进行的法治建设情况全面述法,形成书面材料交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存档备查。
(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执行情况
1.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执行情况。
一是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工作的日常管理,凡是涉及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按程序办理。二是建立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议事的范围、原则、程序和纪律,推进全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三是增加决策的透明度。除了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其他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互联网+监管+督查”、“双随机、一公开”、政务服务等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公示。凡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在作出决定前,都由法律顾问从法律角度提出建议,确保重大决策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开展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以法治建设为中心,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手段,以全面推动法治建设为目标,扎实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单位创建工作。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法治交通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学法用法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副局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责任。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按照法治建设和普法要求,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着重宣传法治建设的法律法规。各科室、单位结合执法工作实际,通过散发传单、标语、出动宣传车和进村入户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行业法律法规,达到让社会了解交通,让交通走向社会的目的。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依法赔偿制和评议考核制,共梳理出行政许可30项(其中27项积极响应一棵印章管审批移交行政审批局管理,另外3项由于涉及专业技术程序仍由我局审批),行政处罚277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奖励0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四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对案本均进行了案件整理和案卷自查自评,以便受检单位能够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和整改,达到以评促改的目的,不断提高交通执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在原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使执法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六是完善重大决策项目报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七是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中执法人员规范着装、佩证和执法仪上岗、行为文明、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实行“一敬礼、二问好、三亮证、四检查、五教育、六执法”的执法程序。截至2022年11月10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累计1787人次,累计出动执法车辆551车次,新业态网约车监管平台(线上)和现场累计检查车辆6056辆,路政执法人员不间断巡查在所辖公路上,依法对乱堆乱放,非法增设平交道口、公路三乱、车匪路霸进行打击。发放禁止非法营运告知书335份,384名驾驶员接受警告,处理了一批违章行为,宣传教育了公路沿线、交通运输从业者多数人,震慑一大片。重拳打击了交通运输业违法行为,有力地整治了交通运输行业乱象。没有一件因行政执法不当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八是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使用“互联网+监管+督查”、“双随机、一公开”、政务服务等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公示行政执法情况。
3.法律顾问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我局聘请云南权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1名。为交通运输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审核、修正法律事务文书,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不断建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现交通运输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交通运输局不断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一是系统各执法单位工作职责、执法人员照片及执法证号、交通行政执法禁令、联合执法工作程序流程图等在系统各执法单位办公区已公示栏上墙公示;二是将涉及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权力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许可决定书等通过人民政府网站、信用普洱网站等进行公示;三是将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在规范事中公示方面,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明确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求佩戴或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主动亮明身份,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保证执法工作的事中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在推动事后公示方面,主要是按时主动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执法案件结果在行权平台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文字记录方面,严格按照上级关于交通运输执法文书标准和要求,以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文书形式记录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执法文书做到规范化。执法案卷完成后由专人负责归档管理。二是动态记录方面,通过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设备对日常巡查、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等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在每次执法工作结束后,由执法单位各股室站办落实专人及时将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进行备份,确保资料安全,并定期进行核查。三是移动执法装备方面,省交通运输厅向楚雄市交通运输部门配发了3台移动执法终端,1台运政执法记录仪,1台路政行政执法记录仪,1台便携式打印机,为交通一线执法人员提供了高水平的使用执法装备。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保障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有效降低行政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市交通运输局与云南权务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我局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都经过法律顾问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我局提供了行政决策,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
(六).落实“八五”普法工作情况。
通过对“七五”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的自检自查,充分暴露了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认真落实“八五”普法。
围绕交通运输行业的中心工作,服从并服务于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我们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坚持几个结合:
第一,坚持“八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促进安全生产事业全面发展。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做到依法行政。
第二、坚持“八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与处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在信访工作上,做到件件有答复,不允许推办,拖办,不办的现象发生。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认真分析,并研究了预防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第三、坚持“八五”普法和法治建设与法律进机关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理论,增强干部职工法律责任意识,认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有力地促进普法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坚持宣传与执法、管理相结合,平时宣传常抓不懈。将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在平时执法、巡查的活动中,严格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耐心宣传相关交通运输法规条款,使当事人明白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主动停止违法行为;通过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自纠行为进行现场督查,扩大影响,吸引当地群众的注意,达到执法“一个点”教育“一大片”的目的,从而维持了我市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
(七)2022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2022年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满意度的工作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按照《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满意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总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深化平安楚雄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满意度为目标,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下半年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正在按要求、按步骤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