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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2-/2020-1130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0-11-0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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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发表时间: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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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制度。组织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市级政策和制度,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二)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制度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四)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地方民航发展,提出有关政策措施。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六)负责提出市内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级、州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统筹管理支配楚雄市民航事业资金、楚雄市预算内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国内航线培育资金等资金。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拟订交通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收费标准。

(七)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和制度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全市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农村公路养护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节能减排工作。

(十)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围绕促发展推进重点交通项目建设。一是完成G320楚雄市过境段改造工程,楚雄市过境线改造项目全长28公里,总投资4.24亿元,于2017年3月25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工;二是继续推进境内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玉楚高速楚雄市境内39.85公里,总投资73.1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6.03亿元,其中2019年1-11月完成投资14.87亿元;楚雄至大姚高速公路楚雄市境内14公里,总投资15.3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1.65亿元,其中1-11月完成投资6.97亿元;三是加快实施楚雄市紫溪山至大过口公路项目,路线全长82.368公里,总投资8.98亿元,现6个合同段路基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扫尾及组织开展交工验收工作。

(二)围绕规划抓项目前期做好储备。一是楚雄民用机场项目前期取得重要进展。楚雄民用机场白沙哨场址已获得了军方核准意见和国家民航总局的正式批复,预可研文本已编制完成,并报请民航总局和南部战区待审查通过评估,民用机场军地协议已报南部战区审签;二是南绕城高速公路。全长27.51公里,计划总投资52亿元,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工可》已通过省发改委审查,计划2020年11月份开工;三是楚雄至景东高速公路。全长101.2公里,估算总投资212.7亿元,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目前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正在进一步优化路线方案、完善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四是做好路网结构调整和国家交通统计基础数据库入库工作,充实项目储备库,为争取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三)围绕促脱贫抓好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一是窄路面加宽工程。2019年下达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改造项目2项17.3公里,车购税补助资金225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二是国有林场区公路建设。2019年下达国有林场区公路建设项目1项5.2公里,车购税补助资金832万元,目前正在进行路基工程扫尾及路面备料工作,准备进行路面铺筑。三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19年下达第一批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7项300.3公里,车购税补助资金2102万元,第二批31项167公里,省级补助资金1169万元,目前第一、二批已全部完工;第三批119公里,省级补助资金833万元,正在建设中,预计明年1月可完工。四是自然村村组公路建设。续建2018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村道路建设379.6公里,新建桥梁2座,路基防护、处治4处,总投资18031.31万元,现已实施301.87公里,完成投资16426.69万元,占总投资的91.1%。五是全力做好挂包帮扶工作。对挂包联系大地基乡水卷槽村委会和腊脚村委会11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5有”标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帮扶,支持工作经费6万元,发动干部职工捐款30250元,帮助协调解决村组公路的硬化、农业灌溉用水等困难。选派了两名干部到腊脚村委会驻村,积极配合村委会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目前正在抓紧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四)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养护管理水平。着力实施美丽公路项目建设,投资200万元实施完成20公里的老元勐线美丽公路建设。加大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完成农村公路绿化50公里。大力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对昆丽高速公路楚雄市段沿线路产外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扎实抓好日常养护管理和养护工程建设,县道按照每5-10公里配置一名养护工人加强日常养护,定期对公路边坡、水沟、涵洞清理养护。同时,指导好乡镇开展乡道、村道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五)围绕提高运输服务保障能力加强运输市场管理。一是狠抓运输市场整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全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核查,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运输市场监管力度。二是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把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作为重点,严格“三关一监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加快推进建制村通班车进程。年内开通了最后7条建制村未通班车农村客运班线,提前实现到2020年我市辖区154个行政村100%通客车的目标,提高城乡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加快推进投资2800万元的富民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地项目,今年亚投行贷款购置110辆新能源公交车投入营运,我市新能源公交达367辆,占比达86.76%。五是实施公共交通优化3年行动计划。加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团结路鹿城东路、鹿城西路等27个公交站点,对19条公交线路进行了优化调整,有效提高了运营速度;开通主城区到楚雄高铁站9路、10路公交及K1路、K2路、K3路公交快线,公交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六是深入推进出租汽车改革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到大理、昆明、普洱等地学习借鉴深化出租汽车改革,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楚雄市深化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和《楚雄市网路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完成修订、听证会并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已正式发布实施。七是加强运输行业创文创卫工作。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客运站、公交车及出租车创建要求,公交车站台已实现100%的设置公益广告,580辆出租车、423辆公交车在车身规定位置粘贴宣传标贴,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六)围绕年初目标抓实大比拼促发展。一是找准目标定位。召开4次专题班子会议进行研究,按照跳起摸高的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到大理市、昆明市安宁县和保山昌宁县学习深化出租汽车改革、新能源公交推广及“四好农村路”建设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确定“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为州级标兵,深化出租汽车改革规范行业管理为州级标兵,“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为州级标杆,“四好农村路”建设为省级标杆。二是层层压实责任。成立大比拼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科室、单位的责任,为大比拼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和基础保障。三是落实阶段任务。围绕创新争优和实干履职目标,细化各阶段实现的目标及具体措施,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按季申报并进行考核。四是严格督查问效。围绕目标任务清单,加强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每季度对各科室、单位的工作推进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制定《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将大比拼综合考核结果作为考核等次确定、评先评优、推荐表彰、选拔任用干部、疗养进修、绩效奖励以及约谈惩戒的主要依据。截至2019年底,圆满完成年初预定的9项实干履职目标和4项创新争优目标,4项创新争优工作取得全州第一的好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2.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是楚雄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财政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单位机构级别为股所级单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08年养护体制改革后由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成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市财政拨入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市财政拨入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养护专项资金,在养护专用账户列支,养护资金由楚雄市审计局按年度进行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及小修保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楚雄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4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2.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含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度收入合计5182.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2.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含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度收入合计5182.85万元,比上年56011.64万元,减少50828.79万元,减少90.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2.85万元,比上年56011.64万元,减少50828.79万元,减少90.74%。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一般公路(支持农村公路)资金只有160万元,比2018年一次性到位资金49326万元减少4916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含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度支出合计2385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90万元,占总支出的3.17%;项目支出23095.59万元,占总支出的96.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含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度支出合计23850.49万元,比上年37344万元,减少13493.51万元,减少36.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23850.49万元,比上年37344万元,减少13493.51万元,减少36.13%。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一般公路(支持农村公路)资金只有160万元,比2018年一次性到位资金49326万元减少49166万元,支出同时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含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4.90万元。与上年694.24万元对比增加60.6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为2019年人员正常增资;二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楚雄市交通运输局调出2人调入7人,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新招录1人,工资、各种社会保障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三是发放退休职工购房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交通运输局、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95.59万元。与上年36649.76万元对比减少13554.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一般公路(支持农村公路)资金只有160万元,比2018年一次性到位资金49326万元减少49166万元,支出同时减少。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公路养护。到位资金1287.53万元,支出1287.53万元,支出率100%。主要成效:投资1169万元实施县乡道及村道安全防护设施、错车道、窄路基路面加宽等工程,目前第一、二批工程已全部完工;第三批119公里,正在建设中,预计明年2020年1月可完工。大力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对昆丽高速公路楚雄市段沿线路产外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扎实抓好日常养护管理和养护工程建设,县道按照每5-10公里配置一名养护工人加强日常养护,定期对公路边坡、水沟、涵洞清理养护。同时,指导好乡镇开展乡道、村道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2)对城市公交的补贴。到位资金220.42万元,支出220.42万元,支出率100%。主要成效:助推了楚雄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项目的发展,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交车排放尾气对环境的污染。保证了城市公交车的正常运转,减轻了企业的财务压力,市民出行更为便捷。

(3)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到位资金18827.64万元,支出18827.64万元,支出率100%。主要成效:2014年至2016年通村路面硬化项目资金全部到位,一次性解决了项目资金缺口,大大改善了我市农村村容村貌,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出行,推动了偏远山区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4)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到位资金60万元,支出60万元,支出率100%。主要成效:专项用于楚雄市中山镇公路抢修保通,保障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到位资金1000万元,支出1000万元,支出率100%。主要成效:专项用于国道320楚雄市过境线征地拆迁工作,有力推进了国道320线楚雄市过境段公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6)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到位资金200万元,支出200万元,支出率100%。主要成效:专项用于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保障日常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和养护工程建设,县道按照每5-10公里配置一名养护工人加强日常养护,定期对公路边坡、水沟、涵洞清理养护。同时,指导好乡镇开展乡道、村道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7)农村道路建设。到位资金200万元,支出200万元,支出率100%。主要成效:实施美丽公路项目建设,投资200万元实施完成老元勐线等50公里美丽公路建设。

(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到位资金50万元,支出50万元,支出率100%。主要成效:专项用于中山镇哨房村委会大麦地小组公路建设。

(9)公路建设。到位资金1250万元,支出1250万元,支出率100%。主要成效:建设楚雄市“四好农村路”60公里,重新铺筑路面,完善安防设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含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50.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6%。与上年37344万元对比减少14693.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一般公路(支持农村公路)资金只有160万元,比2018年一次性到位资金49326万元减少49166万元,支出同时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32.9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0.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77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0.3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6.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69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2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万元。

4.交通运输(类)支出2218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5%。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330.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工资;(2)公路建设支出1250万元;(3)公路养护支出1497.39万元;(4)对城市公交的补贴220.42万元;(5)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0万元;(6)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18827.64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4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7.24万元;购房补贴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含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5万元,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的74.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预算的8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4.94%。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二是开展了车改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改革前大幅度降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21万元,减少6.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减少1.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减少55.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二是开展了车改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改革前大幅度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1万元,占96%;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占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用车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专题工作调研和相关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楚雄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9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3万元对比增加4.4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公用经费政策变动;二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我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开支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16万元;印刷费0.16万元;水费1.08万元;电费0.40万元;邮电费2.33万元;物业管理费1.06万元;差旅费2.15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工会经费3.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其他交通费用17.70万元。

2.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2019年机构运行经费支出9.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1万元,下降16.21%,主要原因是2019年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公用经费支出。机构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55万元;水费1.10万元;电费0.83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差旅费0.24万元;维修(护)费0.09万元;工会经费3.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含楚雄市地方公路管理段)资产总额2340.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9.31万元,固定资产883.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7.78万元。与上年资产总额26453.0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112.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5.38万元。资产总额减少24112.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3318.7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795.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1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40.23

1429.31

883.14

676.31

42.45

164.38

27.7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的补贴。

(二)公路建设:反映新建公路、公路改建、桥梁建设支出。

(三)公路养护: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四)农村道路建设: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五)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六)公路小修保养:对公路及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

(七)公路中修工程:对公路及沿线设施的一般性损坏部分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程。

(八)公路大修工程:对公路及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技术标准的工程。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34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