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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0-/2024-1127001 信息分类: 林草工作动态
发文日期: 2024-11-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号:

楚雄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发表时间: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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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序号:《楚雄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第13项。

二、问题反馈:“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

三、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四、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管理。2021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森林资源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天上看,地下核,及时督,即时查”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从严控制项目占用天然林、调整保护级别等行为;落实《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管理规范》,明确林下种植的原则和范围,强化监测管理。二是加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拯救保护。2021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各级部门间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采集、交易、利用珍稀濒危野生植物;采取就地、近地或迁地保护措施,确保受威胁物种受到有效保护。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杜仲、野生稻的种质资源保存,适当条件下进行野外回归,促进野外种群恢复。

三是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保护、恢复和改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五、整改成效:全市森林、草原、湿地植被类型和生物多样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得到优先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生物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初步建立,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局面。

(一)以资源保护管理为抓手,生态安全底线更加牢固。一是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和《楚雄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起草了《楚雄市总林长令制度》《楚雄市林长制市级会议制度》《楚雄市林长巡林工作实施办法》等8项试行制度,印发了《楚雄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四五”年度采伐限额的通知》等文件,发布《关于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的令》(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构建了以“林长制”为主体的楚雄市森林草原生态及森林资源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二是强化林草资源监督责任。完成2021年至2024年森林督查的图斑核实,发现问题整改,移送立案122件,罚款193.7万元,限期完成植被恢复37件(面积17.8456公顷),植被恢复完成率达100%。三是坚决有力抓实环保问题整改。抓实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查处及整改销号工作,针对东瓜镇豌豆冲公益性公墓、姚家冲建筑渣土消纳、柳树冲光伏及苍岭镇垃圾填埋建设项目存在违法使用林地的情况,迅速立案,及时下达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通知书。截至目前,上述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毕待销号。四是强化铁腕执法。集中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打击伏苓魔芋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行动,共办理行政案件252件,没收木材130.18立方米,罚款249.47万元,纠正违法使用林地38.6公顷,有效处置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规范林下种植林地利用。在《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的基础上,采取规划先行、制定流程、事中监管、技术服务等措施,规范林下种植林地利用,有效保护和依法利用森林资源,推动林下经济绿色发展。

(二)以夯实保护基础为重点,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得到新加强。一是开展林草湿综合监测。常态化持续开展森林督查、林草湿地监测、公益林监测、草原基本情况监测,实现资源监测全覆盖,建立覆盖全市、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机制。二是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调查监测。开展县域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对全市361株古树名木建立了一树一档并实行挂牌保护,常态化监管。三是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完成《楚雄市建成区2020—2022年度生物多样性监测报告》,全面掌握楚雄市建成区生物多样性本底状况,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和管理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四是完成林木良种申报认定6个。“楚雄鹿城滇青冈母树林种子”“楚雄东瓜高山栲母树林种子”“楚雄东华锥连栎母树林种子”“楚雄苍岭青香木母树林种子”“楚雄鹿城母树林种子”“楚雄紫溪元江栲母树林种子”。

(三)以持续强化保护为重点,天然林保护力度得到全面提高。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坚持精准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保护管理措施持续升级,全面保护天然林。实施森林管护497万亩,落实责任,加大管护。配设管护人员710人,签订了管护责任协议书,落实了管护责任,完善了护林员管理考核和巡山护林制度,规范了乡镇护林员聘用和森林管护制度,建立健全了森林管护档案。实施公益林面积242.6万亩严格管控,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配备长期护林员503人,与天保工程建立统一的森林管护体系,每个管护责任区都有护林员管护。全部面积签订了禁限伐协议、管护合同(A、B)、委托管护协议书,制定了《楚雄市公益林管理制度》《楚雄市护林员管理办法》《楚雄市护林员考核管理细则》,规范和加强了公益林管理,加大资金监管力度。

(四)以专项执法行动为重点,野生动植物监督管理呈现新态势。一是全面加强联管联控。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林草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相关14家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楚雄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强化部门联动配合,落实监管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各司其职、统筹协作、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开展专项执法打击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网盾行动、护鸟行动及清风行动,查办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52起,救助处置野生动物28起,处理违法人员85人,罚款2.4万元。三是开展野生动物安全检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监测,强化野生动物繁育和经营利用监管,切实加强对3家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场所的定期巡查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四是积极推进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建立管理措施科学、服务网络完善、理赔及时高效的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管理服务体系,2021年至2023年共理赔3064件,理赔经额157.11万元,有效化解了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的矛盾。

(五)以维护生物安全为重点,森林草原灾害防控能力实现新提升。一是全面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发布《关于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的令》(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明确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防灭火工作重点;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对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以“七大”宣传工程为主线,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责任通知书》10万余份、宣传单55254份,安插五彩旗4286套,张贴各级《防火命令》和《林长令》11400余份、粘贴刷新标语8156条,出动宣传车6014台次,悬挂标牌4791块,发送短信32411条,广电宣传45419场次;压实市、乡(镇)、村(社区)、组、户“五级”共143个村(社区)委会2873个村小组网格责任;执行“五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省州市三级防火令的有关规定,在城镇周边、入山路口等重要区域设83个火源管控卡(点),紧盯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防火码”准入、实名登记和火源暂存等措施,强化应急值守,全市火警、火情比2023年同期减少27.7%、卫星热点比2023年同期减少70.3%,实现了火情当日处置率100%,“零”火灾、“零”伤亡目标。二是全面做好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5.5%,未发生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三是全面完成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和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查清了全市林草种质资源和外来入侵物种现状,为保护全市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生态安全,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六)以优化就地保护体系为重点,自然保护地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优化就地保护体系,不断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构建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严格控制自然保护地的空间管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督促自然保护区积极做好资源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督促落实好资源巡护管理制度、监测巡护和执法情况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及措施,督促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持续做好保护区野生动物肇事调查上报工作。抓好旗舰物种保护,扎实做好野生动植物监测工作,科学开展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全市已建立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区3个,总面积2.07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4.7%。初步形成了保护类型较齐全、布局较合理、管理较科学、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较显著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

(七)以特色宣传为重点,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取得新突破。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全市12480个应急广播大喇叭织起基层宣传“安全网”,广泛深入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公众保护意识日渐增强。结合全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针对部分群众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意识淡薄情况,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加强野生植物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作印发了“楚雄市保护野生动植物普法宣传到户告知书”,下沉到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进行开展野生植物普法宣传。同时,积极应对涉及生物多样性网络舆情,结合实际案例,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提高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守法意识,激发群众主动举报违法行为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处罚一人、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果。

六、县级验收结果:楚雄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已完成整改,实现了整改目标,达到验收销号标准,同意验收销号。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