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全市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范围:十五个乡镇符合享受补贴的对象;
补贴标准: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公布的《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一览表》标准办理,在申请审核确认录入管理系统后自动生成补贴资金;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使用手机云南农机补贴APP系统自行申请,通过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也可到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具体程序为购机、申请、核实、公示、资金兑付等步骤;
申请材料:带上身份证、购置的机具(可移动的设备,若为不可移动设备可预约核实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农村商业银行的惠农一折通到乡镇确定的受理点进行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0878-3155513;
受理单位:十五个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原则上当年的补贴资金当年兑付,按照“先申请先补贴,不申请不补贴”,直到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若当年的资金不能满足申请者的补贴需求,在下一年的补贴资金中优先给予保障;
补贴结果: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的新机具、新技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监督渠道:市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6169301,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3121369,市财政局举报电话:0878-312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