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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7-/2021-0517001 信息分类: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1-05-17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楚雄市大石铺加油站迁建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号:

关于楚雄市大石铺加油站迁建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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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关于楚雄市大石铺加油站迁建建设项目

环评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我局拟审批《楚雄市大石铺加油站迁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7天(2021 517日至5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楚雄市大石铺加油站迁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市利祥石化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市紫溪镇前进社区(楚南公路西出口与320国道连接点附近、中农联农产品交易中心南侧)。

建设规模(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3262.53m2,建筑面积为582.32m2。项目拟设3个储油罐,其中130m30#柴油储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130m392#柴油储罐、130m395#汽油储罐,总罐容90m3,折合汽油容积75m3,项目规模为三级加油站。拟设2台四枪加油机,2台双枪加油机,1台分体式尿素(柴油车尾气净化处理加注液)加注机。建构筑物主要包括油罐区、加油区、罩棚、站房、相关环保设施及绿化带,本项目不设置洗车设施,不提供洗车服务。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050万,其中环保投资约为94.41万元,占总投资的8.99%

拟采取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采取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区内设置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区域四周用彩钢瓦进行围挡,并定期对施工区域、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频次,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加盖篷布,减少抛洒,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外外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

项目营运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油品储存、车辆卸油及加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站车辆废气、厨房油烟、备用发电机废气。加油站通过采取设置密闭式储罐、加油机配备加油油气回收装置、卸油区设卸油油气回收装置的措施后,项目区外排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排放限值要求;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1套)处理达标后经过专用管道达标排放;备用发电机启用次数较少,进站车辆废气为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施工期不在项目区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周边村庄旱厕及农产品交易中心公厕,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场地初期雨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暂存,待晴天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多余部分外排至320国道排水沟,进入龙川江。施工期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项目不设置洗车设施,不提供洗车服务,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冲厕废水及职工生活废水。目前,项目区尚未配套市政雨污管网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近期(项目区域市政雨污管网未投运前),屋顶雨水经雨水立管收集后经项目区雨水管道收集后外排至320国道排水沟;加油区内含油雨水经加油区环保沟收集进入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外排至320国道排水沟,进入龙川江;职工生活废水及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委托楚雄振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废水不外排。远期(项目区域市政雨污管网投运后),屋顶雨水经雨水立管收集后经项目区雨水管道收集后外排至320国道市政雨水管网,汇入龙川江;加油区内含油雨水经加油区环保沟收集进入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外排至320国道市政雨水管网,进入龙川江;职工生活废水及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320国道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且避开午休(12:00-14:00)时间;运输建筑垃圾及运输材料的车辆在途经居民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且夜间禁止运输,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及进站车辆噪声。采取加油机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类采用地埋的方式、进出口设置减速带、设置禁鸣标志、固定设备设置减震基础等措施。根据环评预测,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南侧、北侧昼夜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西侧昼夜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北侧噪声昼间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夜间噪声值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但超标噪声值主要是车辆噪声,夜间进站加油车辆少,且为间断性,本项目夜间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将更小,且项目西侧为绿化种植基地,无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可为环境所接受。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1)施工期

项目占地地势低于320国道,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场地平整,无外运土石方;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剩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位置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危险废物、柴油车尾气处理液包装桶、危险废物(三级油水分离池浮油、油罐清洗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柴油车尾气处理液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楚雄振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用危废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区油罐采用埋地卧式双层储罐,埋地加油管道采用双层管道;储油罐设置在混凝土罐池内,罐池内的空间采用中性沙回填,厚度大于0.5m,碎石上方用混凝土浇灌;地面除建筑设施及绿化带外,均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项目在采取以上防渗措施后可避免油品在卸油、加油、储油过程及跑、冒、滴、漏现象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镇团结路546号, 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125021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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