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和贯彻落实。持续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度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二是切实抓好“关键少数”。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表率、靠前指挥,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大学习教育力度。制定学法计划,通过各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以及局例会等形式组织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0分钟,将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把宪法、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本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例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共4次,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树牢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纵深推进法治楚雄建设。
(二)依法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职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党办通〔2024〕5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为基础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将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2支执法队伍整体划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推动更大范围的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实行从单一到多维度、从扁平到立体的深层探索,推进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新格局成熟定型,擦亮楚雄执法品牌,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水平。二是推动乡镇从“行政末梢”向“治理枢纽”转变。为进一步确保各乡镇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用得到赋权事项,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市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24〕22号)文件要求,对赋予各乡镇共40条行政职权事项进行摸底评估动态调整,将不在省级《赋权指导目录》中的19项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回本单位实施,并组织各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通过“以案释法”重点讲解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办案流程及执法文书制作要领,同时,对文明执法、证据收集及问询技巧等相关内容进行交流学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高效高质抓好城市管理工作。深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依法做好综合行政执法、违法建设整治、市容秩序管理、城市绿化管护、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持续打好解决城市管理“顽瘴痼疾”的“组合拳”,探索“执法+服务”的执法常态机制,落实“721”工作法,坚持“服务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执法人性化”的原则,制定印发《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用语规范指引(试行)》,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坚决做到:“亮证执法、规范用语”,持续抓好城市“清爽行动”、强化门前三包责任落实、规范静态车辆停放秩序、加强校园周边商贩管理、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行动、加强餐饮油烟及噪声扰民管理、提升建筑、生活垃圾监管水平等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营造良好城市环境。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监管,坚持柔性执法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依托楚雄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对城区部分重点区域有效覆盖,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归档规范化流程处置,初步实现“一网管全城,一屏观全域”。2024年1-11月,楚雄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共发现派出城市管理各类案件5024件,办结率达100%,将“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三)聚焦提升管理执法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优化服务举措,严格按照《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五张清单”》,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双轮驱动,注重以人为本、管教并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引导跨店经营、流动摊贩规范、有序经营,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全面优化楚雄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修复机制,要求执法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主动告知相关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列入失信名单的法律风险,同步送达《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用修复告知书》,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和服务行政相对人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营造优良信用环境。2024年1-11月,我局共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执法信息806条,确保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服务群众、惠泽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难问计问需于民,用心用情用力惠民,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时更新事项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减少办事材料、降低跑动次数、提高即办事项数量,提升工作效率,实时更新事项内容并及时发布,完善相关改革配套措施,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对照“证照分离”全覆盖工作内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4年1-11月,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917件,不断为市场添活力、为市民增便利,为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持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一是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清单公开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议事规则,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审批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编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今年以来累计召开党组会议23次,局务会议11次。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根据国家层面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条例和有关工作部署,对我局起草制定的《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楚政办通〔2013〕45号)《楚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楚雄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楚雄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办法》(楚雄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9号)《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楚市政规〔2023〕1号)《楚雄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楚市政规〔2023〕2号)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清理工作,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三是完善法律顾问聘任制度,防范风险。与云南聂宗林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律师顾问协议,聘请聂宗林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对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办理、签订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积极主动与法律顾问联系,认真研究分析存在法律问题的风险点,确保我局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促进我局工作开展,推动工作进程。
(五)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以局门户网站为统一公示平台,依法公示本部门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信息等执法事项,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救济途径、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重大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严格实行法制审核,召集集体讨论会议,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执法效能。今年以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共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81件,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11次。二是规范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谁执法、谁编制”原则,持续加强权责清单管理,规范和优化行政职权运行,对220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梳理,厘清执法领域和执法重点,做到权责清晰、条块分明,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云建规〔202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执法事项及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进一步量化、细化城市管理方面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并通过在网站上公开,扩大知晓率,保障公平、公正、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落实网上资格考试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亮证上岗,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依托“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及时更新证件信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不断强化执法办案人员法治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我局通过网上资格考试新申领执法证件19个,申请更换执法证1个,全局共有107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证件。四是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制定印发《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2024年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学习培训工作计划》(楚城党组〔2024〕6号)《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楚综执〔2024〕14号),逐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例会、报告会、培训班、“普法强基法律明白人大讲堂”“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等学习平台作用,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讲座、执法案例解读、网络学习、现场教学、组织观看庭审活动等方式,在全局掀起党组书记带头学法、领导干部上台讲法、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学法热潮。今年以来,共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42场次,覆盖全局干部职工500余人,覆盖率达100%,不断增强了执法人员尊法、守法、懂法、用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五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审查工作机制,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楚雄州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随机抽取2023年各执法中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针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和程序的合法性、运用行政裁量权的合理性、文书制作和归档的规范性等进行对照审查,严把审核主体关、审核层级关、审核程序关。今年以来,我局共有14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参与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其中13件被评为优秀、1件被评为合格,合格率100%,有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依法防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印发《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楚综执〔2024〕3号),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加强预防、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提高执法队伍应急处置能力,通过采取以理服人、劝说制止,避免激化、迂回执法,把握时机、以快制快,审时度势、果断处置的工作方法,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切实维护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巩固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制度,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切实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前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端口,深化平安楚雄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多元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复议和诉讼的有效衔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实际,掌握新情况,把握新形势,研究新问题,适应新要求,不断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和方式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而推进社会市容市貌和市场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
(八)规范和加强行政案件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认真做好应诉准备,依法履行应诉义务,在工作中以办理回复检察建议书、行政复议、应诉为契机,查找执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日常执法工作瑕疵,由点及面、由表及里,举一反三,落实整改,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年内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情况。
(九)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群众守法意识。一是压实普法宣传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一月一法”学法普法工作制度,根据《楚雄市“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文件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职能职责,认真研究制定《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计划》《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指标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项普法重点任务和要求,分解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常态化开展城市管理“法律七进”宣传活动为载体,抓牢“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民族政策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关键时间节点,深入机关、企业、公园、社区、小区、进商铺、进建筑工地,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积极组织群众参与“普法强基法律常识在线”答题活动等方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加强日常教育宣传引导。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城管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城管通APP、led屏幕显示标语、执法车播放音频等形式向企业、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和环境。今年以来,共刊印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彩页5万份,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万余份,共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案件评查、典型案例交流、以会代训、以案释法、发放宣传资料、回答群众咨询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8场次,切实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十)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经常性提醒督促,推动班子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强化班子成员法治意识,杜绝领导班子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制度约束,强化考察监督,用制度管人用人,不断提高法治思想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充分利用市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城市管理行政管理目录、公共服务事项和解读城市管理政策,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协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各方监督,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42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面商回复满意率达100%。三是完善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督〔2018〕77号)《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协管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制定印发《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方案》,健全完善以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强操作性的考评体系,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常态化开展日常督查工作,压实作风,教育引导执法队员做到不粗暴执法,不吃拿卡要,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充当违法者保护伞,努力打造“廉洁城管”。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做到了组织健全,聚焦“关键少数”,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我局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责任制。
(二)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并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带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思想认识,领会内涵要义,筑牢理论根基。
(三)系统谋划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对法治建设谋划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能,严格落实《中共楚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分工、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推动工作落实,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四)坚持全面依法履行职能。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履职尽责,对重要涉法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把法治建设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城市管理工作各项任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仍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学习主动性不足,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对城市管理方面涉及的80多部法律法规理解不够透彻、研究不够全面,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谁执法谁普法”宣传创新不足。普法工作的手段和形式较为单一,多数普法还是以发放宣传手册等为主,不够丰富,宣传渠道有限,缺乏利用社会热点拓展、真实案例解析等新颖方式,导致普法效果有限,知晓度不足,难以全面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和强大合力。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逐年增加的执法事项和日渐复杂的现实情况,对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执法队伍老龄化严重,少数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尤其是法学专业人才短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效率。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提升城市管理品质,助力楚雄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取得新成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党建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示范带头作用引领法治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推进相关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意识,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行政执法知识培训等活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法治素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实现行政执法能力明显提升、执法效能明显增强。
(三)规范执法行为,推动管理向服务转变。全面优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式,严格全面落实“721工作法”,以教育劝导为主,查处为辅,从“单一执法”向“管理服务”转变,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加大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力度,坚持寓服务于执法,将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执法工作中,引导群众尊法守法,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创新宣传载体,提高普法效果。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用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注重其广泛性、群众性和深入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和新办法,综合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在时效性、参与性和针对性上探索新路子,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普法的实效性。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落实调解、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和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