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秋雁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移除楚雄市北路幼儿园围墙外垃圾房的提案,我局已进行跟踪办理,经2024年5月28日面商,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北路幼儿园围墙外垃圾房的基本情况
为解决北浦路、鹿城北路周围居民小区及沿街商户垃圾桶设置点规划建设先天性不足的问题,方便群众投放生活垃圾,按照商业区、居民小区的垃圾预估产生量合理配置收集容器,以满足商(住)户投放需求、方便车辆收运作业、符合安全作业等条件为原则,早在鸿远建材市场建成时就由城市规划部门、环卫部门等单位现场查看确认过点位。所以在桃源巷路口次干道上设置了该垃圾收运点,该垃圾投放点设置时间由来已久,现摆放有10只240升垃圾桶,4只660升垃圾箱,环卫作业三轮车停放不少于5辆,平时除了承担周边商(住)户生活垃圾收运,还承担着周围环卫工人保洁垃圾的收运,该处每天垃圾的收运量在15-18吨左右。由于该垃圾收集点每天收集转运垃圾量较大,偶尔存在清运不及时、清扫保洁不到位等问题,确实给幼儿园及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二、具体办理落实情况
(一)您提出的将该垃圾房尽快撤走或重新选址,尽量选择远离北路幼儿园教学楼的建议部分已采纳。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到北路幼儿园周边区域实地踏查,由于该幼儿园位置地处老城区中心区域,周边有北浦路、桃源巷等主、次干道,沿线周边商铺密集,有鸿远建材市场、商住小区及部分单位。该垃圾收集点(垃圾房)每天承载着较大的垃圾收集转运工作任务,暂时无法撤走。经协商讨论后,对该垃圾收集点(垃圾房)进行重新选址,将以前人行道内贴靠幼儿园围墙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房)往桃源巷口街岩石边上前移动约10米,并撤除垃圾房旁的垃圾桶,重新设置规范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房),保障周边居民垃圾投放。
(二)您提出的将该垃圾房与鸿远建材市场的垃圾房进行合并,并宣传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投放的建议部分已采纳。
由于鸿远建材市场垃圾收运点因地理位置限制不能扩建,该点位已设置2个垃圾分类亭,10只240升垃圾分类桶,每天垃圾量在5吨左右。目前,因财力、物力、地理位置等因素两个垃圾收集点无法合并。为持续抓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契机,采用发放宣传单、粘贴海报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对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同时,在老城区所有垃圾收集点、果皮箱等收集容器上粘贴垃圾分类投放标识,让市民了解更多的垃圾分类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市民自觉分类投放垃圾的意识,养成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
(三)您提出的如果因实际困难确实不能移除该垃圾房,配备灭菌灭蝇等处理设备,尽可能减少生活垃圾异味、蚊虫苍蝇等对幼儿园滋扰的建议已采纳。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网格员巡查+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要求及检查考核标准》,加大对老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司的监督考核力度。一是督促公司增加收运频次,每天对该垃圾房的垃圾收运不少于10次,达到日产日清日处理的作业要求,尽量避免垃圾长时间滞留垃圾房给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二是加大沿街垃圾容器清洗保洁力度,安排专人每天不少于2次对环卫设施进行清理擦洗,夏季高温季节每天不少于2次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滋生;三是向市民公布城管热线举报电话(0878-3011222)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响应、处理群众举报反映垃圾房垃圾清运不及时、收集容器清洗保洁不到位等问题。通过“网格员巡查+群众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格局。目前,桃源巷路口垃圾收集点(垃圾房)周边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提升,逐步减少了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三、下步工作
在下步工作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常态化对老城区主、次干道、设有人行道的分支道路各垃圾收集点(垃圾房)、果皮箱等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进行巡查监管,并严格按照《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要求及检查考核标准》执行,加大对外包公司的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老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序,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