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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5-/2022-1110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2-1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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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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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

2)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初审;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现代化工作,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支取审批进行监督管理;对行政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监督和管理;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拟定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城市燃气设施改动审查及经营(换瓶点)许可证核发,对城市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集镇建设管理。负责拟定集镇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集镇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承担楚雄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楚雄市人民防空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实施,统筹全市人民防空备战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推进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建设,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培训,普及防空防灾知识。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有关职责分工。

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楚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局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切实强化党委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工作的领导。全年共召开党委班子会议19次,涉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经费、人事等重大问题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在抓业务、抓发展、抓服务的同时,做到管党建、管廉政、管队伍。结合单位职能,扎实推动落实州市党委政府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各项决策部署要求,通过全局上下努力和群众的支持,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行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坚持党建引领作用,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二是强化学习教育,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多措并举强化学习教育,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局领导班子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三是围绕作用发挥,织密建强党组织体系。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强化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党员交心谈心等制度,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工作,加大机关一二支部党建品牌培育力度,不断巩固老干支部和园林中心支部在推进新一轮环楚党建示范圈建设和示范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持续落实好老党员、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老干部活动。四是立足务求实效,持续推进智慧党建。持续抓好学习强国网上平台、云岭先锋网站集群、云岭先锋”APP等学习教育平台使用管理,推进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化管理进程,持续推进智慧党建”“一部手机治理通”APP的宣传推广和使用。五是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培树主流价值,通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加强年政治文化建设持续加强年等各项重点工作,切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021年没有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3.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二是注重思想建设,夯实廉政基础。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监督,紧密结合行业特点,聚焦重要时间节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四是强化管理,抓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补充完善重点岗位职权,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增强权力的透明度,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2021年,未发生党员干部职工因违规违纪受处分情况,树立了风清气正的市住建行业形象。

4.实施市政设施补短提质,不断推动美丽城市提质升级。围绕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的建设要求,持续加大要素投入力度,大力实施市政设施补短提质工程,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提质升级。一是推进市政路网建设,完成彝海社区安置小区周边7条道路及排水管网等续建工程建设,彝都大道(文鼎路至鹿城东路段)建成通车,完成富安路、龙潭路、万家坝路、花园路等多个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二是提升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实施城区机动车道维5.4万平方米、人行道维修1.8万平方米,保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运行质效。三是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快建设第五自来水厂,抓紧实施楚雄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新增供水管网6公里。四是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通过优化完善城市室外停车场、新建立体车库和增加老旧小区室内停车位,多渠道增加室外停车位3500个。2021年累计完成市政设施建设投资2.85亿元,市政设施对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得到持续不断强化。

5.实施城市生态修复,不断推动城市品质提质培优。强化城市绿色生态网络建设,实施河流生态修复工程,不断完善城市生态系统建设。一是推动城市绿网建设,主要依托一江三河等河湖水系,整合河道生态修复、特色风貌、慢行系统和通风廊道等专项工程,快速推进青龙河东岸(阳光大道至彝海南路段)滨水绿化工程,顺利启动清香园、茶花园等青龙河滨河景观带建设,青龙河西路(鸥鹏段)和新鸥鹏教育小镇公园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城市生态廊道加快构建。二是深入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实施楚雄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观音山水厂、第二自来水厂尾水处理工程完成进场施工准备,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工程可研修编,同时大力推进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完成鹿城南路、桃源巷、灵秀路等19条市政道路30公里污水管网改造。

6.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不断推动城市功能提质扩能。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大力破解城市二元结构,稳步提升城市发展品质。一是开展城市体检,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城市体检工作专班,结合楚雄特色实际,明确城市体检的路径方式,从生态宜居等8个指标方面全面启动城市体检,形成《楚雄市城市体检报告》(初稿)并通过州市评审,找准城市病根,开出治病良方,提出诊疗方案,同步完成《楚雄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编制,为城市更新提供政策建议。二是深入推动以旧城改造为主体的城市更新行动,积极谋划东兴路、学桥街、万家坝、金五谷、小河口和大小西门等6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其中西门片区成功列入省级重点示范项目,成功争取专项补助资金1亿元,实现顺利开工,完成中大街延长线改造,加快推进米市街、信誉街、西山公园北片区改造,完成上园巷、三市街、府盛巷等特色街区方案设计。如期完成东兴路北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省级试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96亿元。其余4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通过州级评审,项目已纳入重大项目库并积极申报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努力破解项目建设资金难题。

7.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不断推动住有所居提质扩容。以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目标,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持续增强住房保障能力。一是继续推广棚改楚雄模式,克期完成2021年大西门和大修厂片区1364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创新棚户区改造模式,将棚户区改造与新型社区开发相结合,重点推进173户大修厂片区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加快实施幸福里安置房项目建设。二是深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36亿元,着力围绕五个着力原则和四个必须要求,突出重点、成片改造、分区推进,如期完成年度129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逐步实现翻改旧小区,打造新生活目标。三是启动公租房分配管理办法修订和公租房租金调整改革,公租房管理改革市场化运营正常运行。强化公租房日常管理,2021年收缴租金1540万元,投入管理资金503万元,严格执行公租房进退出机制,腾退不符合入住条件200余户,持续提升公租房覆盖保障水平。

8.坚持系统规划布局,推动智慧城市提档升级。压实责任,挂图作战,加快楚雄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省级重点、州级试点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压实智慧城市建设主体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市智慧办,搭建专家委员会,报市委审定印发《楚雄市创建新型智慧城市工作方案(2021-2022年)》,完成2021年智慧城市十项工程建设。二是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实施机构、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分工,扛牢责任,保证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实施。三是强化试点建设,狠抓工作落实。以东兴路北片区老旧小区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为依托,率先完成东兴社区智慧化提升试点项目,以点带面,以智慧社区创建试点示范全市智慧城市创建,其余9项重点任务进展顺利。四是抢抓政策机遇,整合项目资源,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纳入省州盘子,拓宽楚雄市新型智慧城市创建范畴,补齐布局缺项,强化项目支撑,积极将一期建设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新基建和新型城镇化项目资金申报范围,强化要素保障。

9.强化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将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和常态化抓好专项行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细。一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各级暗访发现反馈问题和七个专项行动问题曝光片曝光问题,积极督促相关单位逐一限期整改销号,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对已达标的考核指标继续巩固提升,对存在问题开展补短板强弱项专项行动,统一核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以整改促推进,从严从实,动真碰硬,确保问题整改全面持续推进。二是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依托常态化双创机制,围绕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实行洗手设施和公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在创建中检验管理成效,在推进中查找问题整改,确保公厕和洗手设施建成一座管好一座,及早推进垃圾管治从及时清运到源头管控的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实现1291座公厕达标创建,以绣花功夫推进城乡厕所革命。深入开展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认真践行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建立日常运行维护和清洁管理制度,全市5566个洗手设施管理规范达标,洗手台成为健康楚雄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10.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践行乡村出彩理念。一是开展农村房屋抗震改造,提前谋划,按时启动957户年度改造目标任务,目前各乡镇开工率为100%、竣工验收率75.24%、资金兑付率12.44%。二是对69647户农村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房屋670户,其中69户有安全隐患的农村经营性房屋已完成整治,正加快推进其余601户非经营性和非自建隐患房屋的认定和整治工作。三是协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乡镇两污项目建设,完成东华、子午、西舍路、八角4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启动三街、大过口、树苴、吕合4个乡镇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持续推进山区乡镇集镇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八角已基本完工,西舍路、中山正在加快推进,三街完成项目选址和初设。四是保护和发展传统村落,加大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工作力度,完成子午以口夸、吕合马家庄、吕合村3个国家级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兼职消防队伍,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勘查评估和专项整治行动,争取传统村落消防安全项目资金,确保消防安全提升整治取得实效。

11.强化行业管理,不断提升行业监管能级。一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预售资金审批和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开展行业治乱专项行动,不断加强楚雄市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度,实现鹿鸣美郡、豪庭世家、民族家园、中央公园、七彩嘉园项目复工,烂尾楼累计复工率已完成70%年度目标,力促剩余的早日复工。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审批发放预售许可证50份,批准预售面积75.93万平方米,受理审核预售资金44.85亿元,变更、更正备案登记193件,撤销备案登记318份,切实维护商品房销售秩序。二是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以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管理评价系统为抓手,严格执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红黑名单制度,严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引导物业从业人员依法管理,诚信经营,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以红色物业示范创建为引领,持续巩固175平安小区创建成果。三是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持续加强对未批先建、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管,立案查处9件,罚款184.35万元,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四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全力抓好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2021年新增报监督项目33个,总监督面积达127.66万平方米,新开工项目监督覆盖率为100%。全力抓好第20全国安全生产月工作,共开展季度和专项检查3次,下发质量安全监督记录136份,建筑工程安全限期整改7份,工程质量整改记录8份,工程停工整改通知6份。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五是有序开展消防审验,不断完善消防验收办事指南,实行15天内消防审验制度,累计完成消防验收26项,验收面积达88.34万平方米,全市消防审验体系愈加完善。六是优化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累计审批人防行政许可共67件,其中,审批建设防空地下室128.5万平方米;审批易地建设55件、收缴易地建设费742.5万元,减免852.89万元。验收竣工人防工程5个项目3.1万平方米,维修由人防部门管理的人防工程2个。稳步提升人防指挥通信水平,全市防空警报覆盖率达95%,防空警报鸣响率达100%,人防知识进社区走在全省前列。

12.抓建筑业稳地产,全力抓好行业稳增长工作。围绕市级下达的稳增长年度目标任务,全面深入开展2021年抓建筑业稳房地产专项行动,全力以赴,认真抓好6个住建系统主要经济指标稳增长工作,努力实现发展指标大收官。一是树牢大抓项目,狠抓项目工作导向,积极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房地产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格林绿城、彝海水岸等8个房地产项目和东兴路北片区城市更新、西门片区城市更新、彝都大道一标段等重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固定资产60亿元。二是指导跟进观澜阙府等9个项目,完成招商引资25.1亿元,圆满实现大收官目标。三是通过加强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东兴社区城市更新项目跟进指导,完成向上争资2.46亿元,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四是夯实基础项目保障作用,强化核心企业产值支撑,全力抓好大型重点建筑企业入库、统计和上报,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2亿元,增速29.6%。五是持续做好跟踪服务,以格林绿城等12个房地产项目为主要支撑,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同时通过积极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保持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11个科室(含市地震局内设科室2个)、6个事业中心馆。11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物业管理科、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和供排水管理科、人民防空综合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党委办公室、市地震局办公室、市地震局综合业务科,6个事业中心馆分别是:楚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楚雄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楚雄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楚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楚雄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楚雄市城建档案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即公开08表: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故本表数据为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2,306.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306.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5,047.45万元相比增加37,259.18万元,增长247.61%,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南新城南片区整体城镇化项目贷款本息、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城市更新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2,32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6.07万元,占总支出的3.05%;项目支出50,727.95万元,占总支出的96.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5,159.86万元相比增加37,164.16万元,增长245.1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南新城南片区整体城镇化项目贷款本息、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城市更新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6.07万元。与上年1,695.23万元相比减少99.16万元,下降5.85%,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减少,202112月住房公积金在20222月份缴纳,计入2022年支出;二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工会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4.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9%。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382.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2%。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039.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7.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6%,职业年金缴费3.65元,占基本支出的0.2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5.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8%,职工工伤保险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6.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职工住房公积金87.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9%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9%。其中,退休人员工资139.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1%,抚恤金30.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2%,生活补助2.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5%

3.商品和服务支出41.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9%。其中办公费5.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2%,水费0.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2%,电费1.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9%,邮电费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1%,差旅费1.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6%,公务接待费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9%,委托业务费0.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6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0.15%,其他交通费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727.95万元。与上年13,464.62万元相比增加37,263.33万元,增长276.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南新城南片区整体城镇化项目贷款本息、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城市更新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7.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1%,非税收入成本费用支出38.3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8%,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南新城南片区整体城镇化项目贷款本息23,655.2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6.63%,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4,320.7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52%,城市更新项目13,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5.63%,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0.5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2%,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支出791.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6%,棚户区改造支出3,037.3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99%,老旧小区改造支出5,72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29%,住房租赁补贴87.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7%,保障房维护管理经费49.7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0%,地震预测预报支出4.0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22.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7%。与上年14,643.03万元相比增加36,879.14万元,增长251.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66.79万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41万元;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5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29.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7.10万元;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8.66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8.19万元;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45.96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9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110302 水体900万元;

  4.城乡社区(类)支出41,26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非税收入成本费用,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南新城南片区整体城镇化项目贷款本息,城市更新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120102行政运行1,097.76万元;

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8.35万元;

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5,996.74万元;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3,615.40万元;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3.61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8,93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5%。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和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103 棚户区改造3,037.35万元;

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87.50万元;

2210108 老旧小区改造5,726.00万元;

2210201 住房公积金87.62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地震局地震预测预报;

2240505地震预测预报4.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37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不含其它资金支出4.34万元),完成预算的3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预算的19.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9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推行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压缩了公务接待开支,202111月至12月公车平台调用公务用车保障服务费在2022年结算支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31万元,增长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2万元,增长2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13.3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推行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压缩了公务接待开支,202011月至12月公车平台调用公务用车保障服务费在2021年结算支付。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6万元,占63.44%;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占36.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车平台租用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本单位项目融资对接、项目招商合作洽谈、项目推进协调及上级工作检查、调研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8万元,与上年63.18万元相比减少21.80万元,下降34.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11万元,水费0.38万元,电费1.47万元,邮电费6.60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36万元,委托业务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6万元, 其他交通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357.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9.43万元,固定资产67.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0.8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05万元,流动资产减少37.8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57.96

1259.43

67.73

14.84

 

 

52.89

 

 

30.80

 

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6.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6.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通过收集部门基本情况、预算编制说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2021年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及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4.47万元,年初结转17.38万元,支出801.85万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老旧小区改造: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棚户区改造: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城市建设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地震预测预报:反映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库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14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