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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5-/2021-0406002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1-04-0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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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汇总)

发表时间: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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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

(汇总)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

(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十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

(2)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初审;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现代化工作,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支取审批进行监督管理;对行政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监督和管理;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拟定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城市燃气设施改动审查及经营(换瓶点)许可证核发,对城市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集镇建设管理。负责拟定集镇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集镇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承担楚雄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楚雄市人民防空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实施,统筹全市人民防空备战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推进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建设,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培训,普及防空防灾知识。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有关职责分工。

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楚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园林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提供休闲场所、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及公园设施维护与管理、公园绿化管理、植物栽培与养护、公园水体管护。承担着护林防火、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清扫、动物饲养等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10个科室(含市地震局内设科室2个)、6个事业中心馆,1个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1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物业管理科、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和供排水管理科、人民防空综合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党委办公室、市地震局办公室、市地震局综合业务科,6个事业中心馆分别是:楚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楚雄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楚雄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楚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楚雄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楚雄市城建档案馆。1个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是: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党委在各项工作中的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积极谋划,真抓实干,认真做好2021年住建领域各项工作:

1.强化理论武装,夯实党建基础。巩固和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组织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强化理论武装,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开展“学思践悟”,以经常化、持久化的学习,推动党的理论入脑入心。充分利用党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主阵地作用,扎实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培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抓好学习教育,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2.突出政治建设,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党委书记带头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开展“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定期检查、定期考核、跟踪问效,做到定岗、定责、定人,全面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细落实。二是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四项谈话”制度,进一步抓好各支部、单位、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以扎实的管理保证与工作监管服务对象保持亲清关系。

3.夯实城乡基础,狠抓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启动彝都大道、富强路、富安路、花山路、云岭大道、花果山片区路网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实施以环城西路、信誉街、古山街、中大街延长线为重点的西门片区提升改造工程;大力推进楚雄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谋划启动楚雄市第五自来水厂建设及管网工程。积极申报专项债券、新基建和新型城镇化项目资金,强化要素保障,着力缓解项目推进资金筹措压力,并就项目储备、建设审批及用地保障等重点领域工作拿出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项目如期开工、顺利推进。

4.聚焦重点难点,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对龙川江西观桥水体达标整治要求,重点推进楚雄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会同SPV公司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克期完成第三污水处理厂及城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一期)改造工程建设。

5.集中优势力量,克期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投资3.64亿元完成大西门片区、大修厂片区、东南新城片区1364套(户)棚户区改造任务,集中力量狠抓机制建设、强化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积极破解资金平衡难等问题,扎实有序推进2021年度全市棚户区改造。

6.坚决抢抓机遇,精心谋划推动城市更新。一是稳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等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并联审批机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方式,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限期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强化协调调度,确保2021年度110个5768户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如期启动。二是全面总结东兴路北片区旧城改造试点项目经验,统筹谋划,适时启动楚雄市西门片区、学桥街五大公司片区、万家坝片区3个片区城市更新。

7.抓住时间节点,推进农房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推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对2020年已排查的经营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同时全面启动其余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力完成1729户农房抗震安居工程的建设、验收及入住。

8.补齐民生短板,加快“一水两污”项目建设。一是克期完成乡镇集镇供水设施建设。2021年底前实现13个非城关镇集镇供水工程100%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扎实推进农村垃圾有效治理。启动并实施三街、中山等8个山区乡镇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力争2021年底实现13个非城关镇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00%全覆盖。三是全面启动并实施13个非城关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力争2021年实现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00%全覆盖。

9.加快年度项目建设,确保新型智慧城市取得实效。积极申报专项债券、新基建和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突出核心建设,完成1中心2平台建设,尽快构建统一的数据架构体系,夯实建设基础。优先组织推进政务、医疗、出行等一期14个智慧领域项目建设,与新型城镇化、新基建、数字乡村同步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与各信息化企业合作力度,推进执行建设、投资、运营、管理为一体的市场化运营模式,确保克期完成2021年度目标任务。

10.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确保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一是强化项目入库,推动彝都大道、富强路等18个重点市政项目入库,同时房地产方面积极做好缙颐·观澜阙府项目、缙颐·九棠晴屿项目、林语阳光、尚亿·紫溪壹号等6个项目的开工建设及入库上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0亿。二是对于目前处于停工状态的“万湖东城”“鹿鸣清城”等11个房地产项目,将继续按照职能职责,一如既往,加大力度,积极协助房地产企业及业主化解矛盾纠纷,支持企业合理需求,争取项目继续推进,进一步支撑固定资产、商品房销售面积等主要经济指标。三是加强与州、市统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与州市统计部门对接,保证各项数据成功上报,确保商品房销售面积等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经济平稳运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 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8人(含楚雄市地震局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32人(含楚雄市地震局6人)。在职实有136人(含楚雄市地震局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在校学生人数0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0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2.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6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2020年增加5527.6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数据含项目收入5615万元,2020年数据口径未含项目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02.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02.7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2.74万元(本级财力2302.7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6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2020年增加5527.6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数据含项目收入5615万元,2020年数据口径未含项目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02.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90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7.74万元,比2020年减少87.39万元,下降3.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用经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项目支出5615万元,比2020年增加561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数据口径未含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44.1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和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59.2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退休人员的工资和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1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7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职工(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1.2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职工(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5.5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20101行政运行:1114.7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1%,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等;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75.75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楚雄市园林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等;

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560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6%,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建设管理;

2210201住房公积金:132.0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240505地震预测预报:15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市地震局防灾减灾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部门预算支出790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7.74万元,项目支出5615万元)。

基本支出2287.74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503.01万元,30102津贴补贴343.30万元,30103奖金299.92万元,30107绩效工资238.04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6.12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9.07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5.5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32.09万元,30201办公费9.4万元,30205水费0.55万元,30206电费1.7万元,30207邮电费8.1万元,30211差旅费3.5万元,30215会议费0.5万元,30216培训费0.4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万元,30226劳务费2.4万元,30228工会经费30.17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1.58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9万元,30302退休费303.1万元,30305生活补助4.16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项目支出5615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17万元(含暂未细分的城乡建设管理经费210万元、交易中心经费2万元、地震局5万元),30205水费0.12万元,30206电费1.2万元,30207邮电费3.6万元,30213维修(护)费1071万元,30226劳务费383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735.08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31005基础设施建设320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无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7万元(不含其它资金安排公务接待费7.8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2.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2020年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不含其他资金安排7.8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0万元(不含其他资金安排12.4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4.7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7万元,2020年预算为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城市建设支出:主要指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支出。

2.保障性住房:主要指政府出资建设用于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

3.物业管理费:主要反映部门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和单位办公用房发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维修(护)费:主要反映履行保障性住房管理职责发生的房屋、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履行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发生的维修维护费,单位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和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等。

5.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政府出资用于道路、桥梁、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46万元,比上年96.44万元减少6.98万元,下降7.24%。其中:30201办公费9.39万元,30205水费0.55万元,30206电费1.7万元,30207邮电费8.1万元,30211差旅费3.5万元,30215会议费0.5万元,30216培训费0.4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万元,30226劳务费2.4万元,30228工会经费30.18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1.58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9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压缩公用经费及工会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具体量化、合理可行,符合相关规定的格式要求,内容完整、全面。2021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对实施期绩效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十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见附件)

第二部分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