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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2-/2024-1022010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10-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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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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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疾病预防与控制:开展疾病监测、分析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执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及效果评价。组织指导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制工作,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危险因素监测和报告,筛查高危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考核与评价。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承担和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任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提供应急储备的技术支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开展人员培训、演练及技术指导,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要求,组织开展网络直报工作。执行信息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维护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的运行,及时更新、报告相关信息,保证信息质量和信息安全。执行信息分析报告制度,为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报告,落实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

5.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安全防护管理。引进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为社会提供相关评价和技术服务 。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验检测,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执行健康教育规划,开展需求调查,制订辖区不同人群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方案。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项目,制作和发放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材料,指导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7.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参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督导和评价,开展辖区业务培训,指导医疗机构、社区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参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性研究,应用适宜技术推广。

8.性病、艾滋病、麻风病防制:参与年度性病、艾滋病、麻风病防制工作规划的制订、实施与评价。分析和预测我市艾滋病流行趋势,制定艾滋病、麻风病防制技术方案,负责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发宣传教材。承担性病、艾滋病、麻风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艾滋病主动监测、暗娼干预、免费咨询服务、母婴传播阻断、美沙酮维持治疗、关怀与救治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做好新阶段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

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疫情防控形势,我单位严格按有关文件精神和《楚雄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监测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强化疾控工作职责。共报告新冠病毒感染10349例,其中二次感染1594例、三次感染15例、四次感染1例。

2.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根据国家、省、州安排,结合实际,积极参与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疾控体系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充分调动机构和人员积极性。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3.持续推荐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疾控工作,巩固“清廉疾控”建设,为“十四五”建设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推动我单位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4.持续加强中心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完善信息化办公管理平台,加强物资采购审批、规范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登记管理及内部业务流程各环节管理。加强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辆管理和控制,认真执行审批和报销手续程序、控制范围和标准,控制单位运行成本。不断修改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做到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以风险管控为重点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加强对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的整合,提升管理效能。

5.全面加强疾控服务能力提升,补齐短板弱项。

(1)持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居民健康档案全市建档人数456741人,建档率73.68%,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328854份,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2%。组织开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联络员会议1次,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2次。迎接健康楚雄建设国家级检查1次、省级检查1次。积极配合市卫健局开展健康营养食堂/餐厅创建单位督导指导工作2次,迎接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检查1次,州市级的督导2次。

(2)持续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对全市疫苗冷链运转137次,完成率115.09%,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建证率100%,22剂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全市现有33家预防接种门诊,已有22家达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开展麻疹监测病例流行病学调查36例,完成率300%;开展AFP监测病例流行病学调查3例,完成率300%;开展AEFI网络报告病例6例,完成率100%;乙肝监测218例,其中急性3例,乙肝监测完成率103.81%。对5家哨点监测医院门诊疑似麻疹病例、AFP病例、乙脑病例、流脑病例、流行性腮腺炎病例、乙肝病例、风疹病例进行主动监测。

(3)持续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59441人,健康体检48030人,体检率65.26%,规范健康管理45501人,规范健康管理率61.82%;确诊高血压患者建档41176人,健康管理40036人,健康管理率97.23%,血压控制率88.83%,任务完成率100.09%;确诊2型糖尿病患者建档10303人,健康管理9962人,健康管理率96.69%,血糖控制率85.17%,任务完成率108.28%;登记符合诊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130人,健康管理3125人,健康管理率99.84%,规范管理3107人,规范管理率99.27%,体检率88.82%。慢病监测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死亡卡上报4321例,粗死亡率6.86‰,完成死因监测、肿瘤监测、心脑血管疾病监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工作;完成儿童口腔检查3487人,超额完成任务指标。

(4)持续加强传染病防控,不断提高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2023年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2种9274例(含新冠),发病率为1464.59/10万(含新冠),死亡14例,死亡率为2.21/10万,病死率为0.15%(含新冠)。共报告丙类传染病6种4355例,总发病率为687.76/10万,无死亡。重点传染病中无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和肺炭疽病例报告。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起,发病142人,无重症及死亡病例,已结案。

(5)持续做好艾滋病防制。报告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1092例,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占当地人口数的0.1735%,累计报告死亡272例,属艾滋病流行I类县。

(6)持续做好结核病防制工作。肺结核可疑者全年初诊任务数1770例,任务完成率106.50%。老年人(≥65岁)登记管理58724人,进行结核病筛查44790人,结核病筛查率76.27%,完成年度体检人数44669人,完成年度体检并进行结核筛查人数41552人,完成年度体检结核病筛查率93.02%,可疑症状者结核病检查率63.82%。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结核病检查率99.45%。学校肺结核单病例预警及时响应率100%,2例及以上关联病例学校结核病疫情及时处置率时限内未涉及,学生结核病潜伏感染者预防性治疗比例76.92%。

(7)持续做好血吸虫病防制、疟疾防制、麻风病防制工作。血吸虫病监测点监测任务完成率100%。血吸虫病询检筛查12011人,询检筛查任务完成率100%;血清学监测,未检出阳性病人,人群血吸虫病筛查完成率101%。钉螺调查面积335.6万㎡,钉螺调查完成率111.86%,查出钉螺面积4.4万㎡,捕获并解剖钉螺992只,未发现感染性钉螺。反复灭螺面积34.85万㎡,灭螺任务完成率158%。开展乡级疟疾防制工作督导17次,开展发热病人血检1369份,完成率144.11%,处置3例输入性疟疾病例疫情,处置及时规范,无二代继发病例发生。老鼠生态学检测完成209只,完成率105.00%。各乡镇上报125条麻风病可疑线索,调查核实125条,线索核查率为100%,发现新发病1例。开展现症及监测期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对现症病例进行全面复查,检查率达100%。完成各类人群麻风病知晓率调查350人,平均知晓率为91.25%。

(8)持续做好地方病防制,降低地方病对人民健康的危害。全年共捕鼠384只,完成鼠疫动物细菌学检验384份,均为阴性,完成率112.00%。采集了鼠血清164份,均为阴性,完成率117.14%。鼠蚤鉴定141组,鼠蚤胃鼠疫杆菌培养141组,均为阴性,完成率100.71%。共救治管理现患克山病8人次,对在册17例慢型克山病现患病人进行随访管理工作4次。完成所有病区村的不明原因猝死健康教育基线调查及效果评价,目前无云南不明原因猝死疫情发生。共采集了8-10岁200份儿童尿碘、盐碘,检测结果为290.1ug/L,为碘高于适宜量。100份孕妇的尿碘、盐碘,检测结果为191.7ug/L,为碘适宜。对地氟病病区村居民生活饮用水氟含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为0.5mg/L,8-12岁儿童6名进行氟斑牙病情监测,未发现氟斑牙患者。开展政府驻地重点区域登革热媒介分布调查,未发现伊蚊阳性用户及阳性容器。共调查了6起输入性登革热疫情媒介,未发生二代继发病例。完成鼠密度监测6次、蟑螂密度监测6次、幼蚊监测6次、成蚊监测12次,完成了2个虫种(苍蝇、幼蚊)四种药(敌敌畏、高效氟氯氢菊酯、高效氟氰菊酯、溴氰菊酯)的抗药性监测。

(9)持续做好卫生监测工作。共计监测城乡生活饮用水150份,合格水样130份,水样检测合格率86.67%;上报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886例,病例报告完成率229.33%,辖区病例报告医院无“零”报告情况,审核上报样本采样监测病例149例,样本采样监测病例完成率为124.17%(149/120);完成楚雄市40家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并顺利通过省级审核;圆满完成10所学校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现场监测,共计监测学生2664人;积极开展楚雄市国家人体生物监测项目,圆满完成0-3岁组人群现场调查监测任务。

(10)持续加强检验检测及质量管理工作。完成2023年生活饮用水及二次供水监测检验工作,采集、检测水样275份,完成了11550项次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尿碘检测300份,盐碘检测300份;抽检医院感染监测48家607份,医疗机构污水42家50份;完成医疗机构腹泻患者霍乱监测141份,水质霍乱监测10份。完成从业人员体检检测13880人次。完成HIV检测16423份,梅毒检测2919份,丙肝检测1562份,哨点监测448份。征兵体检317份。HIV替代检测48份。完成公共场所消毒效果评价抽样检测1244份。完成国家人体生物监测小年龄段监测采样分装任务。持续做好实验室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等能力提升,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确保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有序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心办公室、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财务科、质量管理科、急性传染病防制科、免疫规划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结核病防制科、地方病防制科、血吸虫病防制科、性病艾滋病防制科、检验中心、卫生监测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纳入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2辆。超编具体原因为2009年计划免疫项目配置专用车辆1辆,2013年全球基金疟疾项目配置专用车辆1辆,属项目直接配置专用车辆,未核给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4570614.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94899.60元,占总收入的97.4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95737.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2.0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9977.60元,占总收入的0.5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518537.12元,下降23.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23088.72元,下降24.1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8274.00元,增长2.88%;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722.40元,下降4.45%。2023年总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双提升能力建设项目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及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禽流感监测委托项目经费,所以其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事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美沙酮门诊一般诊疗人数增加,所以事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4564527.25元。其中:基本支出11993696.91元,占总支出的82.35%;项目支出2570830.34元,占总支出的17.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504563.66元,下降23.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2724.53元,下降2.22%;项目支出减少4231839.13元,下降62.2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总支出中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财政未保障到位,人员经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全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所以基本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总支出中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双提升能力建设项目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及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所以项目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93696.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34118.82元,占基本支出的96.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9578.09元,占基本支出的3.83%。我单位2023年人均基本支出168925.31元,其中: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62452.38元;人均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6472.9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0830.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2023年具体项目开支用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支出88503.89元,占项目支出3.44%;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487266.98元,占项目支出57.85%;用于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76259.47元,占项目支出37.98%;用于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8800.00元,占项目支出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94899.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6%。与上年相比减少4523088.72元,下降24.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财政未保障到位,全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2023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双提升能力建设项目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及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8578.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1%。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离退休费943439.01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47.44%;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2142.4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41.85%;用于支付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支出167361.2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8.42%;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缴纳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支出45635.56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2.29%;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4868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6%。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8314570.03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71.38%;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487266.98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2.77%;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76259.47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8.38%;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8800.0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0.16%;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453870.77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89%;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370314.18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18%;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608.0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0.24%;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农林水(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76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557632.00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1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制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灾害防制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0元,决算为60098.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57012.0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87%,完成年初预算的7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08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3%,完成年初预算的30.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098.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57012.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0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市压缩一般性支出。我中心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因财政资金紧张未采购。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283.20元,下降36.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865.20元,下降37.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18.00元,下降31.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市压缩一般性支出。我中心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紧急疫苗接种数量减少,各接种点疫苗配送运转次数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坚持落实厉行节约各项工作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增加线上办公次数,费用逐年递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012.08元,主要用于开展传染病防控及应急处突、辖区各医疗机构疫苗配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艾滋病防制、麻风病防制、结核病防制、血吸虫病防制、地方病防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五大卫生监测及检验检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五大卫生监测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3086.0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因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29977958.39元,其中,流动资产7306412.73元,固定资产22661295.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249.7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13541.90元(本年资产总额减少主要是:流动资产比上年减少3599087.08元,固定资产净值比上年减少606578.25元,无形资产净值比上年减少7876.57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894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930.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930.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委托业务费:反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支付的业务费。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反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性病、艾滋病、麻风病、血吸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工作,五大卫生监测项目财政安排的支出。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处置、疫情分析、传染病检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防制、高血压、糖尿病及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财政安排支出。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7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