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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2-/2024-1022002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10-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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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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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901000

楚雄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公立综合性医院,是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及各类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职责是:

1.坚持以医疗为中心,认真贯彻新时期“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认真完成好综合管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的主要任务。不断提高医疗队伍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员道德素质,实现综合医院“为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的宗旨。

3.坚持非营利性卫生事业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承担好社会福利职能,树立和体现政府对公民施行一定福利政策而举办的非营利性公立医院的行业形象。

4.严格遵守国家、省、州、市卫生法律、条例和规章制度。

5.积极投入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通过改革增强楚雄市人民医院的质量和效益,更好地为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楚雄市人民医院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融入国家、省、州、市发展战略,始终以患者为中心,以创建三级医院为目标,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按照“规模适度、做精做强、稳健经营、横向协作、滚动发展”总体思路,实施“创名院、建名科、树名医”品牌战略,着眼于全市和周边地区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特色医疗服务,全面提升全院的人才、技术、科研、教学、管理、质量、服务、文化档次,2023年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医共体建设稳步推进

(1)建立医共体管理体系。2023年经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管委会批准,注册了“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管理中心”,成立了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财务绩效核算、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数据管理、医保物价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五大管理中心。

(2)资源共享中心稳步开展。消毒供应、医学影像、云心电、病理诊断“四大”资源共享中心运行不断增强,实现了“基层检查、市级出诊断、检查结果互认”的资源共享机制。2023年为基层医疗机构消毒6339件、出具影像诊断报告5268人次、出具心电图诊断21465份、完成病理检查38份。通过资源共享中心建设,提高了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3)持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能力。遴选市级医疗机构业务能力较强的临床科室,不断下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团队到基层分院进行驻乡业务帮扶,全面对基层服务能力推行“科包乡”帮扶。2023年培训基层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275人次,开展业务培训46场、应急演练5场、质量管理督查14次、健康宣教15场次,对村医指导、督查15次,帮扶团队在基层开展新项目、新技术176项,为基层分院增加诊治病种176种,大大提高了基层分院医务人员的服务能力。

(4)加强基层分院专科能力建设。组建眼耳鼻喉科、口腔、麻醉、外科及“五大急诊急救中心”为主的“优质服务基层行帮扶专家团队”,定时驻点到西舍路、东华、鹿城、吕合、新村、中山、三街进行补短板巡诊、义诊15场、建立手术室5个,开展手术66台、业务培训46场、业务指导15次、带教查房84人次,诊疗眼科患者350人次,口腔患者228人次,疼痛患者128人次,评残266人次等帮扶,补齐基层医疗机构病种单一、科室空缺、不能开展手术、无口腔、五官科疾病服务等问题。

(5)积极推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制定双向转诊方案及转诊流程,进行考核。2023年总医院与基层分院共双向转诊1936人次,其中总院下转病人到分院799人次,基层医院上转到总医院1137人次,远程会诊99人次,为需要的老百姓提升便捷的医疗服务。

(6)基层专家工作站有序开展工作。2023年“陈爱华眼科基层专家工作站”为中山分院诊疗患者138人次,手术5人次;“李刚中医专科工作站”为中山分院681患者提供中医药服务;“李学勇基层名老中医专家工作室”、“李学勇法邑村卫生室专家工作室”和“李学勇云龙村卫生室专家工作室”到子午分院出诊32天,日均门诊量50人次,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数1500余张,中药非药物疗法处方数100余张,推广指导中彝医新技术3项,带教查房3场,指导中医类别乡村医生4名,开展教学培训两场;“妇计中心马绍华B超专家工作站”在指导紫溪分院完成超声检查687例。

2.深入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

(1)构建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一是以党建为引领,促健康发展。二是实施医院提标扩能工程。加强与省级三甲医院合作,新建立了3个省级基层专家工作站,让患者就近享受上级专家的诊疗,大大提升患者满意度。三是充分发挥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龙头”作用。2023年胸痛中心、卒中中心通过复审验收,建设了“重症监护临床服务中心”和“麻醉疼痛诊疗中心”两个中心,目前两个中心待省级评审验收;“慢性病管理中心”、“肿瘤防治中心”、“介入中心”三个中心正在前期准备,待医院二期医技楼建成后投入使用。

(2)引领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一是加强基础学科建设。二是加强重点专科建设。2023年申报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骨科、泌尿外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六个州级重点学科。三是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扩大病种收治范围。2023年开展新技术项目50余项,提升了专科服务能力。四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方便患者就医。

(3)提升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一是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二是扎实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三是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四是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五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激活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一是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二是完善薪酬分配制度。三是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四是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五是严格执行DRGs付费制度。六是严格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

(5)建设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一是强化患者需求导向。二是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三是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3个内设机构,包括:职能科室17个,分别是:党政办、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感染管理科、投诉纠纷办、人事科、绩效办、财务科、审计科、后勤科、医学装备科、微机信息室、病案室、医保办、工会、医共体办公室;临床功能科室26个,分别是:急诊科、重症医学科、门诊部、院前急救、内一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内分泌科)、内二科(神经内科、肾内科、消化内科、免疫性疾病科)、内三科(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老年病科)、外一科(普外科)、外二科(骨外科、神经外科)、外三科(泌尿外科、肛肠科)、儿科(新生儿科、普儿科)、妇产科、放射科、功能科、检验科(输血科)、麻醉科、云心电中心、药剂科、公共卫生科、数字化口腔中心、中医科、康复科、病理科、眼耳鼻喉科、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体检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楚雄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人民医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7人(离休0人,退休147人)。

年末其他人员24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4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单位资金开支人员9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86056274.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210038.88元,占总收入的26.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29867807.0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9.8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78428.26元,占总收入的3.7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083463.99元,下降9.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67559.09元,下降10.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5859091.46元,下降4.32%;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7556813.44元,下降51.99%。主要原因是偿债资金指标下达较2022年较少,同时2023年度核酸检测收入减少以及医保严格控制费用,导致2023年度医疗收入较2022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00355450.66元。其中:基本支出186069366.13元,占总支出的92.87%;项目支出14286084.53元,占总支出的7.1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04094.19元,增长2.3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24321.58元,增长3.92%;项目支出减少2520227.39元,下降15.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财政贴息贷款政策购入了大量医疗设备导致2023年度设备购置支出减少,同时因财政下达偿债资金指标较2022年较少导致2023年项目支出减少,但2023年度偿还了贷款本金导致2023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医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069366.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838826.02元,占基本支出的40.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230540.11元,占基本支出的59.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医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86084.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偿债资金类项目支出12139407.53元,主要用于偿还相关债务支出;公共卫生类项目支出2086677.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支出;专家工作站人才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医院胡竹林专家工作站、李炯明专家工作站等专家工作站的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48093.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04%。与上年相比减少12729508.09元,下降23.2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偿债资金较2022年减少9055282.51元,人员经费较2022年减少3147335.70 元,公共卫生支出较2022年减少319868.65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较2022年减少111700.00元,基本建设项目较2022年减少90542.92元,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专家工作室经费较2022年减少4778.3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5404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0%。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离退休职工工资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20935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7%。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的运行经费、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137462.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9%。主要用于偿还债务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472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为0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人民医院属事业单位,财政按在职在编人员档案工资进行人员经费差额预算,无“三公”经费预算及拨款,所有支出均为单位自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2022年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人民医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楚雄市人民医院属事业单位,财政按在职在编人员档案工资进行人员经费差额预算,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人民医院资产总额507814246.49元,其中,流动资产323515646.16元,固定资产158464416.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1469629.34元,在建工程1766899.2元,无形资产11201511.03元(净值),其他资产1396144.39 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660803.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16472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3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3832.5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967.4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2214.4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2214.4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