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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2-/2024-0802001 信息分类: 政策问答
发文日期: 2025-02-2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称: 怎样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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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发表时间: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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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

(1)医疗助产机构内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新生儿父母为新生宝宝取好姓名,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1个月之内在分娩的助产机构申请并签发,超过1年未申请签发的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2)在医疗助产机构外、中国境内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未在医院出生,拟在楚雄市落户的婴儿,由婴儿父母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楚雄市妇幼保健院申请并签发。

2.《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

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婴儿,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可到楚雄市妇幼保健院申请并补发。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附件19)。

(2)《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并由原出生机构盖章。

(3)父母双方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孩子已落户的提供孩子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