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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鹿城镇卫生院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引领业务,稳步推进鹿城镇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勇于担当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方针政策,继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市卫生健康局党委、鹿城镇党委工作部署,抓服务、促建设、谋发展。以“四个意识”为统领,加强班子建设,履行“一岗双责”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健全基本组织,夯实工作基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加强班子建设,全面实施“一岗双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2.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发挥基层哨点作用,做好辖区疫情风险管理、发热病人筛查和相关信息登记等工作。加强对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发热患者追踪排查随访,切实抓实源头管控。结合疫情防控进一步规范卫生院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设置。2022年,村卫生室未接诊处置发热患者,镇卫生院处置发热病人466人次,均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峡炎、肺部感染”等病例,所有发热病人均全部开展病毒核酸检测。2022年1至10月,对所有发热病人、住院患者、住院陪护人员采集病毒核酸到市人民医院送检8395人次,开展疫情防控培训10次,院感防控培训5次,疫情处置演练2次,接种疫苗培训7次,接种疫苗42393剂次,为全市疫情防控打下坚实基础。按照市指挥部进一步规范我市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医学隔离观察转运工作安排,卫生院转运密接者、次密接者以及黄码人员218趟510人,转运里程达5304公里。
3.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一是加强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医学人文培训和人才培养。今年选送3名临床人员在州人民医院进行,选送1名初职医师到州妇幼保健院进修,2名初级人员到市医院进修。二是不断加强中彝医科建设。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为契机,卫生院开展了16项中彝医适宜技术,重点打造了中医皮肤专科,2022年卫生院中彝医科开展了2项中彝医新项目:耳针(耳穴压豆)、中药涂擦;皮肤科开展了2项新项目:水杨酸化学焕肤术、壬二酸化学焕肤术。各村卫生室均开展中彝医适宜技术。三是持续巩固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效果。在成功创建了云南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胸痛救治单元”、“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后,经充分调研,和楚雄州人民医院老年病科合作创建“高血压达标中心卫星医院”。投入资金,开设了五官科、口腔科、老年医学科,并正常运营。申报了云南省社区医院和云南省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项目,争取年内顺利通过评审。四是医疗服务工作成效明显。2022年1至10月,卫生院出院人次651人,和去年同期出院人次456人相比,出院人次增加43%。
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稳步推进。全镇2022年1-10月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大于92%,2022年1至10月全镇新出生儿童常住347人,建卡、建证率100%。规范管理肺结核病人16人,共报告传染病病例29人,甲类传染病0例,乙类传染病2例(细菌性痢疾1例,HCV 1例),丙类传染病 11例(其中其他感染性腹泻3例,手足口病2例,流行性感冒0例,流行性腮腺炎6例),其他传染病水痘病例16例,无迟报及漏报。共处理疫情3起,无死亡事件发生。全镇共推荐转诊疑似肺结核病人418人,完成下达任务指标的160.76%。共完成新生入学结核菌素筛查1166人,筛出阳性疑似患者55人。
1至10月管理高危孕产妇482人,已经结案287人,目前在管195人。协助市妇计中心完成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完成乳腺癌检查1712人,转诊11人;宫颈癌检查1674人。0-6岁儿童管理3988人,其中:5岁以下3067人,3岁以下1766人。新生儿访视347人,访视率100%,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3776人,系统管理率94.68%,5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2948人,系统管理率96.1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1537人,系统管理率87.0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338人,对象宣传覆盖率已达到100%;优生咨询指导率达到100%;叶酸发放1068人6408瓶;发放口服短效药154盒,外用避孕药(杀精剂)及其他182盒,男用避孕套86534只;医学监护1066人。
2022年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42人,非在管患者9人,在管患者214人,死亡18人,失访1人,病情稳定192人,病情基本稳定2人,体检患者114人,在管患者体检率53%。一年来全镇未发生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和伤人事件。
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业务培训4期。开展中医药健康知识公众咨询活动5期,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5期,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4期,中医药健康教育墙贴4期。开展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工作,中医药保健指导共1567人次,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的健康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4987人次。Ⅱ型糖尿病中医药服务889人次。
更换75期健康教育宣传栏,发放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45870份;利用各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在世界减盐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云南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宣传月、世界高血压日、全民营养周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5. 31”世界无烟日等宣传日,开展咨询活动22期,接受健康教育咨询人数达3425余人次。完成门诊个体化健康教育26721人次,同时在辖区范围内对各类人群开展健康知识讲座87场,受教人员2630人次。利用门诊大厅电视音像播放视频宣传健康教育知识,截至2022年10月底共播放音响视频38种,共播放160次,累计播放996小时。对村卫生室医生进行了4次健康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并定期开展工作指导。
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职能,做好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健康监护及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1-10月份共开展学校卫生、传染病及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44户次、医疗机构监督60次、公共场所监督62次,上报非法行医信息1次。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有力,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5.严格贯彻落实医保政策。严格按照医保工作部署要求及年初与医共体总院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卫生院医保工作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健全,不断加强医保政策培训学习,加强内部工作督导,严格执行药品网采“零差率”和“两票制”。严格执行落实医保政策,杜绝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通过不断健全和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服务流程,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
6.慢病综合防控成效显著。截至10月31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5707人,完成自理能力评估4986人,健康管理率87.36%,规范管理4458人,规范规格率78.15%。高血压建档管理3667人,健康体检3346人,体检率91.24%,随访管理高血压患者11383次。糖尿病建档管理933人,健康体检843人,体检率90.35%,随访管理糖尿病患者3114次(目前此项工作由卫生院牵头、社保中心和村社区组织发动进入扫尾阶段)。
7.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日益规范。以城乡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为抓手,以“七统一”为依据,加强对全镇12个村卫生室人、财、物、资产的全面综合管理,今年上半年,各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稳步推进,为巩固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坚实的基础。
8.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七大专项行动。结合卫生院业特点,认真开展宣传培训,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7个专项行动。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中,进一步认清内部存在的问题,对标整改强化落实,积极投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爱国卫生运动中来。通过加强对职工教育培训,领导班子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全员动员参与,使职工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改善卫生院及各村卫生室院容院貌、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控制疾病流行、提升行业形象、改变陋习、实现全民健康等的重要意义。责任落实到人,单位内部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9.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建立起签约医生与城乡居民间的契约式服务关系,提质增效,提高签约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优先保障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的签约和服务,强化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建立健全了全镇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实际收入待遇与签约服务的数量相挂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分配机制。引导家庭医生提升业务素质,努力建立村级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辖区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2022年10月30日止,共签约33088人,履约人数为33088人,履约率100%。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工作,增强家庭医生服务在社区居民中的影响力,使社区居民更加充分地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内涵、优势和特点,提高居民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0.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防融合不足。一是人员编制未适时调整。鹿城镇为全州唯一一个一类乡镇,辖区面积370余平方公里,辖城市建成区、坝区、山区三位一体,其中有三个山区村委会,最远的一个山区村委会距离鹿城镇人民政府58公里,同时该村委会辖区面积达137平方公里,人口2300人。近年来楚雄东南新城人口增加,卫生院卫生服务辖区人口增加后,市级没有适时为卫生院调整增加编制;特别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乡镇卫生院新增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等职能,但人员编制没有调整;且目前楚雄市中医医院占用我院编制(楚雄市富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名。卫生院核定编制46人,既要承担接近9万余门诊人次医疗工作,还要承担城市社区、坝区、山区村委会辖区常住人口6.1万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存在人少事多、辖区面积大等实际困难,导致医疗、公共卫生分家,只能全力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公共卫生指标,而对医疗和公共卫生的医防融合研究和投入不够。二是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目前卫生院一直使用的基层云HIS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云南省云HIS系统(村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均由不同软件开发商开发,在实际工作中,几个系统之间没有达到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特别是紧密型医共体实施后,市、乡、村信息系统不连同不协同,更是无法实现医防融合的“硬伤”之一。
(2)基层卫生人员职称晋升困难。一是专技人员无法晋升七级以上职称;二是中级职称比例过少;三是工勤人员无技师晋升名额。
(3)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城乡卫生服务辖区划分滞后,没有根据城市建设进程适时更新完善服务辖区,特别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辖区范围,导致公共卫生服务人口基数不清。加之全镇范围内人员流动性大、医疗资源丰富,上级按照我镇常住人口下达各项健康管理任务指标,部分工作达不到上级下达管理率的指标数。部分社区(小区)漏管、脱管情况严重,群众卫生满意度不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不高。
(4)基础设施、设备投入不足。一是设备投入不足。卫生院中医皮肤重点特色专科、口腔科自运营以来,科室医务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当前设备,开展了力所能及诊疗服务。但存在当前医疗设备投入不够,以至于影响特色科室业务发展。二是业务用房狭窄。我院中彝医馆内设中医门诊、皮肤科门诊、理疗、皮肤科治疗室和煎药室,诊疗区域仅仅200余平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医业务发展。口腔科诊疗区仅40余平方米。辖区内的万家坝卫生室在城市控规区内,卫生室建设用地无着落,无法申报建设项目,万家坝卫生室业务用房非常狭窄,与鹿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协调。
(5)城乡居民医保控费压力大。按照卫生院逐年业务增长势头,虽已在2022年初申请增加城乡居民医保打包付费资金额度,但医保打包付费资金资金总额仍停留在2021年水平,导致年底控费压力增加,预计鹿城镇卫生院今年医保基金缺口90万元。
11.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以“抓党建、促业务”为统领,抓好全镇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二是以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鹿城镇党委政府2022年各项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依据,强抓落实。三是继续扎实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精气神。四是按照上级部门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四是积极争取上级各部门支持,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医疗设施设备投入,保障运行体制、机制健全。五是继续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落实,积极做好医共体打包付费工作,合理转诊转院。全力做好基本医疗服务,让群众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六是深入扎实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七是继续加大乡村振兴与健康扶贫有效衔接,确保脱贫人员全面掌握乡村振兴政策,紧盯重点监测对象,确保大病救治全覆盖,继续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我们将继续主动积极、真抓实干,不断以创新的思维和精心的组织,按照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将全镇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细更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当领头雁、排头兵,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功能科、检验科、护理部、药房、办公室、财务科、中心库房。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7,834,167.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76,524.27元,占总收入的59.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7,110,489.95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39.87%;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7,153.31元,占总收入的0.8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53,595.11元,增长18.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11,672.9元,增长20.6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951,575.04元,增长15.45%;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9,652.83元,下降6.16%,主要原因:2022年新招录1人,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职称变动,财政拨款增加;2022年事业收入增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704,909.34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7,740.72元,占总支出的78.41%;项目支出3,607,168.62元,占总支出的21.5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26,806.90元,增长18.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53,391.61元,增长14.45%;项目支出增加973,415.29元,增长36.9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录1人,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职称变动,财政供养经费增加;2022年我单位医疗收入增加,药品收入增加,导致药品支出增加;2022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拨款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97,740.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35,199.72元,占基本支出的50.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62,541元,占基本支出的49.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07,168.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82,588.62元,其中办公费289,403.50元,水费2,894.85元,电费16,951.96元,维修(护)费41,406.40元,培训费6,120.00元,专用材料费426,075.00元,劳务费2,785,896.9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40.00元;资本性支出24,580.00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24,5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76,524.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31%。与上年相比增加1,811,672.90元,增长20.67%,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录1人,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在职人员职称变动,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财政拨款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9,090.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费264,078.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4,755.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455.91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00.7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81,96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4%。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5,098,600.82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13,991.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377,879.62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29,289.00元,事业单位医疗308,073.2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4,133.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5,4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8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8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8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8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仅仅只是在财政基本拨款公用经费中预算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部分,而未对财政项目拨款中涉及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预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780.00元,增长115.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780.00元,增长11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仅仅只是在财政基本拨款公用经费中预算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部分,而未对财政项目拨款中涉及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医疗业务、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护)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16,309,034.92元,其中,流动资产5,651,427.19元,固定资产10,536,607.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1,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7,003.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5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6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8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8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0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医疗收入: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3.医疗卫生支出: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医疗支出和公共卫生支出。
4.存货: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其他材料等物资。
5.固定资产:卫生院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0.10万元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0.15万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
2023年10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301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