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工作制度》,经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加强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州市党委政府一系列关于加强国家公职人员管理的重要措施,为规范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经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在全局系统实行工作人员考勤填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规范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经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在全局系统实行工作人员考勤填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勤人员范围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编外临时聘用人员。
二、填报方式
工作人员考勤实行按月填报制,每人每月填报一次考勤表交所在科室(单位),经科室(单位)汇总后,汇总表报送局组织人事科备案,个人考勤表留存在科室(单位)备查。
三、审核签字
实行层层审核签字制,其中,党政班子成员、支部书记考勤表由党委书记审核签字,中层干部(科室/单位负责人)考勤表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其他工作人员(含副股所级人员)考勤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各科室(单位)考勤汇总表需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组织人事科备查。
四、报送时限
工作人员当月考勤表于次月3日前填报,如遇休假,则收假日填报,组织人事科在收到汇总表3日内汇总公示。
五、抽调人员管理
局系统内部抽调人员由其所在科室负责填报;抽调参加其他部门工作的人员由抽调单位负责考勤管理,审核签字由抽调部门分管领导负责,抽调结束回单位工作,并按上述要求填报考勤表。
六、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填报工作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七、有关要求
(一)各科室(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体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
(二)考勤表的填报,本着“认真、负责、仔细、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工作人员每天所做的工作,杜绝字迹模糊,内容含混不清或“大而化之”; 严禁弄虚作假,欺报、瞒报,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签字领导要切实负起“审核、把关”的职责,认真核实工作人员考勤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要认真履职,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违反工作(劳动)纪律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