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拟定地方性教育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指导中小学、幼儿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落实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农村、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5.统筹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民办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对乡镇、市直相关单位的教育工作和辖区内各类学校的工作督导与评估。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性措施;负责统计和监管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和助学贷款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9.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研究制定县内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和监督执行标准;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0.组织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管理出国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开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督管理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11.组织、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督导工作。
12.管理局属学校和市直属学校,归口管理教育基金会;指导有关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3.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规划并指导局直属单位和中小学校的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体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14.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市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局直属单位和所属学校干部的考察任免。
15.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16.指导管理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
17.负责做好教育阳光服务工作。
18.指导关心下一代工作。
19.统筹管理政务服务工作。
20.统筹管理综治、法规、校车标牌、校车驾驶人的审核工作。
2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领航铸魂,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主题教育为抓手,不断畅通组织动脉,筑牢思想防线,铸造党性铁军。一是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组建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宣讲138场次,召开专题会议3次,组织集中学习2次,制定主题教育工作措施、自学计划,订购指定学习书目2500余册,主办楚雄市主题教育民生项目清单2件,制定班子为民办事计划5件,班子成员为民办事22件,把主题教育纳入基层党组织党建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主题教育成效突出。二是党建引领畅通组织动脉。以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为抓手,实施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14个民办党组织规范化重组,6个党总支部被列为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思源实验学校被省委教育工委命名为“第三批云岭先锋育人红烛党建示范学校”,东城幼儿园被选树为“楚雄州2023年三八红旗集体”。三是把握纪律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管党治党,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5场次,编印警示学习材料200册,加大“两个责任”追究力度,处理违纪违规教职工5人。四是选优培强管理队伍。按照以德为首、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5名事业单位副股级干部,调整55名城乡学校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山坝区学校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蹲点调研,为搭建乡镇中小学一体化办学校级班子奠定基础。
2.聚焦课堂教学,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以教育教学质量为生命线,向课堂要质量,深入学校检查教学常规100余次,听课总量达1200余节。组织完成162个科次监测工作,面向农村学校组织6个科目17个中考网络直播专题讲座;充分利用质量监测大数据发现问题寻找策略,2023年高考一本上线较2022年净增199人,一本上线比例由19.3%上升到25.6%;初中毕业生实考总平均分550.4分,居全州第三,普通高中录取率达78.57%,上升了15.69%;660分以上占全州25.6%;640分以上占全州22.63%。
3.聚焦短板弱项,基础建设全面推进。实施工程建设项目84个,累计概算总投资9.91亿元,新建、改扩建城区学校14所,新建校舍及运动场地等面积达12万平方米,新增学前教育学位1080个、义务教育学位2720个,有效解决城区2023年新增入学学生42个教学班2248人的难点问题。投入资金2084.37万元,151套教学用交互式LED一体机、99套“1+N”同步课堂设备、513台教师备课电脑投入使用,覆盖全市15个乡镇;争取项目备案资金947.1万元,为中小学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123套、计算机980台、初中理化生教学仪器60套、实验室成套设备9套。
4.聚焦内涵提升,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一是学前教育提质增效。17所幼儿园首次定级定等通过市级评估,全面消除无定级幼儿园;新增普惠性幼儿园16所,全市100所普惠性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86.2%,18151名幼儿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占在园幼儿的90.2%。二是五育并举成果丰硕。思政课堂大放光彩,8个德育课程作品入选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热情服务,奉献社会》被认定为“楚雄州2022年中职学校思政课示范课堂”。市教育体育局在“强国有我”主题教育工作中被省教育厅关工委授予“优秀组织奖”。艺术教育硕果累累,全市中小学艺术社团达到500多个,涉及几十个艺术类别,呈现出百花齐放的良好态势;在云南省初中学生实践展示活动中,760件作品获奖,一等奖作品达188件,市教育体育局荣获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开展了3期15类323个素质培训班,参训人数达5590人次。劳动教育扎实开展,建成以苍岭中学、云龙中学、东华中心小学为代表的特色劳动基地,评审认定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19个,30名高中学生赴北京天津开展研学活动。三是心理辅导持续加大。实施“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专项行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五年行动”,各中小学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咨询)室、城乡学校配备专职教师的比例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比例分别达到100%和80%。
5.聚焦能力素质,队伍建设持续深化。一是深化人事改革赋能效应。全面深化“县管校聘”,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评定职级校长354名,首次实施84名新招录教师城区学校培养计划,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城区学校教职工90名,面向市外省内公开选调4名教师,引进高中教师44人,城乡区义务教育学校对应支教顶岗教师56人,区域内教师实现双向合理流动。二是强化培训提升素质能力。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等市级培训6项,承办州级培训4项,遴选外派255名教师参加62个项目的国家级教师培训,23名校园长参加云南省“万名校长培训计划”,342名校园长、骨干教师参加省州各类培训,全年共计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7679人次。三是搭建平台促教师专业发展。课题研究成效显著,中央电教馆批准立项的2个课题顺利结题,20个州市课题顺利结题;组织中小学幼儿园竞赛活动,选拔课堂教学竞赛4人、优秀课例11个参加云南省第一届义务教育课堂教学竞赛暨优秀课例评选;征集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优秀案例10个并推荐到省州参评,向省州推荐7个中小学德育特色案例参评并获奖,14人参加省州中小学思想政治课教师、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鹿城小学《总复习—解决问题》课例入选教育部“部级精品课”名单。
6.聚焦规范办学,双减任务全面落实。一是全面履行教育督导职责。有序推进迎接省、州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圆满完成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启动实施迎接省、州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开展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二是学校治理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责任,推进依法执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全系统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村完小100%配备法治副校长。市教育体育局被表彰为楚雄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先进集体。三是打出“双减”工作联动“组合拳”。辖区144所学校“双减”制度机制不断健全,“五项管理”作为“双减”抓手深入推进,140所学校56335名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基本实现“5+2”全覆盖;40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进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组织开展工作排查、督查230余次,派出检查督查人员493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62份;校外培训市场“虚火”大幅下降,校内减负提质受到普遍欢迎,家庭教育经济支出和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7.聚焦刚性要求,脱贫成果有效拓展。一是教育经费有效保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达9.35亿元,同比2022年增加7.72%,继续保持“两个只增不减”。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年生均850元提高到940元,将寄宿生补助标准提高到300元。下达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学校公用经费资金5010.575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2635万元,审批核定2023年奖励性绩效工资5641.84万元;4315人增加薪级工作,4425人艰边津贴调标增资。二是资助政策有效落实。落实好“两免一补”、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低保家庭等子女免除学杂费等惠民保障政策,下达学生资助资金3200.51万元。落实奖励政策462人次,落实奖励资金97.47万元,争取社会爱心资助资金38.5万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369人次,贷款金额达2522.115万元。三是控辍保学有效清零。召开控辍保学工作会5次,培训到2000余名班主任,对辖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了9轮动态控辍保学摸底排查,落实“双线四级”责任,强化联动监管,坚持信息系统赋能,控辍保学实现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四是驻村扶贫有效开展。持续开展树苴乡二街村委会120户贫困户的挂包帮扶工作,79名领导和工作人员5次走访帮扶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2名驻村第一书记履职尽责,1人被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乡村振兴局发文通报表扬为优秀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
8.聚焦安全稳定,育人环境全面优化。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创建省级“平安校园”15所,州级“平安校园”73所,市级“平安校园”48所,平安校园创建率达58%;学校封闭管理达100%,一键报警安装率100%,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全力形成乡村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防溺水工作格局。学校食堂100%实现“6T”管理,健全完善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完善食品留样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杜绝了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深入开展防震减灾教育进校园“五个一”活动,灵秀小学创建为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在“绿”上着力,在“美”上攻坚,创建省级绿美校园3所,州级绿美校园8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2个绿化点位开工率100%,完成投资320万元,新增绿化面积16800㎡,新增植树2100株,用校园文化支撑校园绿化,以校园绿化服务校园文化。
9.聚焦体教融合,全民健康蔚然成风。一是校园体育如火如荼。举办16项青少年体育赛事,市教育体育局被评为“全国啦啦操优秀办赛单位”。在云南省第四届体操节中获得6个第一名;在楚雄州三大球二小球啦啦操总决赛中,获得第一名24个,第二名21个,第三名12个,在全省中学生四级足球联赛中,东兴中学高中男子组2次获得第1名,紫溪中学获得女子组亚军。思源实验学校拳击队在全国青少年拳击训练营比赛中荣获全国第五名,被命名为楚雄州拳击训练网点。累计向楚雄州体操、田径、游泳等各项目共输送体育人才174人,向云南省足球队09年龄段输送25人,向云南省体工大队体操女队输送2人。二是竞技体育捷报频传。在楚雄州第十五届运动会上获得金牌68枚、银牌37枚、铜牌27枚,总分895分,金牌总数第一,奖牌总数第一,总分第一,北埔中学学生李鑫打破州运会女子跳高纪录。三是老年体育蓬勃发展。完成老年人体育健身室内场馆提升改造,场馆占地3612.96㎡,内含1块网球场、2块篮球场、4块羽毛球场、4块排球场,可同时举办篮球、羽毛球、气排球、网球、乒乓球等各类赛事,接待老、中、青健身锻炼人次达98659人。举办或组织参与老年人健身活动22个,获奖项目70余个。四是体育供给持续完善。组织开展42项全民健身活动,2023年火把节系列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等品牌赛事开展,掀起全民健身热潮。抓好“六边”工程建设和四级全民健身基础场地设施建设,新增体育场地面积2.74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6平方米,全面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年内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140名,为健身者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指导和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全科、教育科、教育督导科、人事科、计财科、装备站、教科所、体育科、工程建设管理科。
所属单位56个,分别是:
1.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
2.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
3.楚雄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4.楚雄市老年体育协会办公室
5.云南省楚雄紫溪中学
6.云南省楚雄东兴中学
7.云南省楚雄龙江中学
8.云南省楚雄北浦中学
9.云南省楚雄金鹿中学
10.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
11.楚雄市鹿城镇初级中学
12.楚雄市苍岭镇初级中学
13.楚雄市吕合镇初级中学
14.楚雄市紫溪镇前进初级中学
15.楚雄市东华镇新街初级中学
16.楚雄市子午镇初级中学
17.楚雄市子午镇云龙初级中学
18.楚雄市三街镇初级中学
19.楚雄市树苴乡初级中学
20.楚雄市八角镇民族中学
21.楚雄市中山镇初级中学
22.楚雄市大过口乡民族中学
23.楚雄市西舍路镇初级中学
24.楚雄市新村镇初级中学
25.楚雄市大地基乡初级中学
26.楚雄市鹿城小学
27.楚雄市北城小学
28.楚雄市环城小学
29.楚雄市北浦小学
30.楚雄市灵秀小学
31.楚雄市东瓜镇中心小学
32.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
33.楚雄市苍岭镇中心小学
34.楚雄市吕合镇中心小学
35.楚雄市紫溪镇中心小学
36.楚雄市东华镇中心小学
37.楚雄市子午镇中心小学
38.楚雄市三街镇中心小学
39.楚雄市树苴乡中心小学
40.楚雄市八角镇中心小学
41.楚雄市中山镇中心小学
42.楚雄市大过口乡中心小学
43.楚雄市西舍路镇中心小学
44.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
45.楚雄市大地基乡中心小学
46.楚雄市鹿城幼儿园
47.楚雄市西城幼儿园
48.楚雄市北路幼儿园
49.楚雄市东城幼儿园
50.楚雄市新苗幼儿园
51.楚雄市机关幼儿园
52.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
53.楚雄市茶花谷小学
54.楚雄实验中学附属学校
55.楚雄开发区永安小学
56.楚雄巴川实验学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楚雄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的原因是所属单位56家不纳入汇总,仅作楚雄市教育体育局本级决算编报。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6006329.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256329.20元,占总收入的97.3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6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136301.07元,增长50.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386301.07元,增长46.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750000.00元,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楚雄市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收入增加,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导致2023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6006329.20元。其中:基本支出9019052.81元,占总支出的13.66%;项目支出56987276.39元,占总支出的86.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822235.97元,增长39.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4399.18元,下降0.93%,项目支出增加18906635.15元,增长49.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导致基本支出下降;二是2023年楚雄市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支出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教育体育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19052.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87817.18元,占基本支出的9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1235.63元,占基本支出的4.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教育体育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987276.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用于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经费1769519.01元,二是用于教育体育专项业务经费55217757.38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教育体育系统专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以及教育事业发展的支出。支持学前教育、义务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中职教育的发展,主要用于推进村级幼儿园建设,增加幼儿园学位供给,提高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探索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支持高中教育发展,完成普高招生计划,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优质高中在校学生占比,提升全市高考一本上率;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加强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补齐短板,提升中高职学校办学能力。用于完善体育设施,促进公共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健身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百姓身边健身设施不足、健身场所功能单一、健身设施陈旧等问题;扎实推进足球场地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47967.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2%。与上年相比增加15733873.81元,增长33.40%,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楚雄市教育体育局教育费附加支出增加,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导致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60268994.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项目支出的专项业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64029.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17364.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95000.00元,资本性支出45492601.62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天人中学科技馆展出活动支出500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3954.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606370.7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8700.96元,死亡抚恤288883.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560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16558.90元,事业单位医疗165475.8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5006.6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56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94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7941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200.00元,决算为44607.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700.00元,决算为23782.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32%,完成年初预算的9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500.00元,决算为2082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68%,完成年初预算的96.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8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200.00元,支出决算为44607.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700.00元,决算为23782.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500.00元,决算为208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教育体育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对“三公”经费实行压缩。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14.24元,下降3.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11.24元,下降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3.00元,下降0.4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教育体育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实行压缩。同时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并在日常财务监管中,将“三公”经费的管理深入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党风政风好转工作中,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执行,通过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对一些非紧要、非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项,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切实做到堵源节流,尽可能地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控制一般性支出。2023年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使公务用车运行费降低。每年“三公”经费支出都已实现同比下降,大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教育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教育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235.63元,比上年减少87264.71元,下降16.83%,下降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执行,通过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对一些非紧要、非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项,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切实做到堵源节流,尽可能地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和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费用等各项支出。其中:办公费48808.93元,水费2000.00元,电费18000.00元,邮电费39600.00元,物业管理费8030.00元,差旅费9855.00元,公务接待费20825.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782.70元,其他交通费用255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8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教育体育局资产总额5320264.54元,其中,流动资产4476200.14元,固定资产844064.4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0073.8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08198.79元,固定资产减少128124.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2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2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楚雄市教育体育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408362.16元,支出1408362.16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1408362.16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