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楚雄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围绕《中共楚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教育改革和教育治理,紧紧抓住法治工作如何引领、推动、规范教育事业发展这一工作主线,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为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筑牢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基础。
一是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教育公平,让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学法计划,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个人学习、党课等形式,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
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升干部法治理论水平。各中小学校积极开辟法制教育园地,重点加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组织学生到禁毒教育基地参观或请司法人员到校作相关报告,保护学生健康成长,为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二)强化组织领导,高效履行职责职能。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职责。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工委办、教育科、督导科、安全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督导科牵头,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工作,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动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落实落细。
二是统筹规划,定期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教体系统年度工作要点,并在年初修订和完善了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真正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教体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为将工作计划和任务落到实处,我们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机关科室及校(园)长工作的考核内容。同时,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评比,学校年度考核和楚雄市市级示范学校考评内容,促进学校严格落实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要求。
三是强化保障,完善机制。楚雄市教育体育局长年聘请云南楚恒律师事务所郑志军律师为法律顾问,全市中小学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专业队伍在教育体育系统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结合部门职能和业务特点,坚持“制度管人、数据说话”,着力建立职责明晰、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绩效挂钩、奖惩严格、便于操作的机关管理制度体系,推进机关管理制度化。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了局机关效能建设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职能考评制等效能建设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等行政执法专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提高决策质量。
一是我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凡涉及人事任免、评优评先、资金安排、“三重一大”等均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确保各项重大决策依规、合法。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全年及时公开人事任免、资金安排、评优评先、“三重一大”等各项信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聘请法律顾问处理或协助处理政务、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执法程序等相关法律问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中的作用。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以及《楚雄市扩大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市党办通【2023】67号)和相关配套制度要求,优化和规范了行政审批流程,确保各项改革成果得以巩固;同时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及时进行反馈整改。
三是编制完善“三单一书”并严格落实,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效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营造了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确保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落到实处,走入深处。着力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审批高效、规范运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实现权力公开透明,服务高效便民,塑造阳光执法队伍。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健全营商环境相关配套制度,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大民办教育办学资质、广告宣传、学生招生等行为监管工作力度,确保日常监管全覆盖,提升公示效能,努力做到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服务效率。
一是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加市司法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能力提升集中培训,接受系统的行政执法和教育体育领域法律的专门学习,目前我局已有34人通过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
二是加强执法业务指导和监督,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执法案件台账管理,切实做好日常行政执法数据归集和统计。在局机关宣传栏醒目位置公示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并通过政务网将行政审批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积极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努力从打通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着手,推进便利化服务,在“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较好成效。通过简化流程、共享材料等方式,推行“证照联办”,解决审批前置问题,确保办一件事“一次进入、一路畅通、一次办结”。为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审批的踏勘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与效率。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州、市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设定依据,确保《权责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机制。建立了市教育体育局党组议事规则、领导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公开、民主、科学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教育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做到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和责任追究,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完善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将教育法规、教育政策、教育执法特别是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办事程序、要求、时限、办事人员、是否收费等逐一公示;重点公示招生和收费政策、学籍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方便群众了解情况,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意识,定期汇报教育发展情况,重点汇报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将涉及依法行政事项的建议提案为重点办理对象,截至2023年6月28日,人大、政协交由市教育体育局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七)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我局加大了信访、网访和12345综合服务热线调处工作力度,认真查办案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2023年,我局共收到各类平台信访件285件,绝大多数都是咨询招生、考试、转学问题,目前已全部办结。为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今年秋季开学期间在教育体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开放了10个接待窗口,方便群众办事咨询,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宣传,解答家长疑问,将招生入学政策、学籍管理办法印制成册,摆放在窗口岗位方便群众咨询取用。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建立行政复议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
(八)完善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
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目前我局现有执法人员34人,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行政执法人员可以独立承担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档案管理、信息采集与录入、开展巡查检查、现场疏导、教育引导、普法宣传、预防制止违法行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全市各学校均安装了一键式报警系统,设置了“护学岗”,中小学全部实现封闭式管理并配备了专职保安员,各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处突演练,不断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有效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不断优化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流程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涉校刑事案件连续下降,校园安全形势持续向好,2023年我局未发生突发事件。
(九)创新普法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工作。各学校利用教职工例会、教师培训、在线学法平台,组织教职工系统、全面地学习、了解国家关于教育法规的相关知识,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教育水平。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教师的法治意识,切实提高教师遵纪守法、依法治教、依法施教的坚定性,也督促了全体干部职工自觉恪守法律原则、弘扬法治精神、履行法治使命。
二是深化课程改革,在课堂教学中加强法治教育。落实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成立楚雄市中小学思政理论课一体化教研研究中心,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头脑。中小学每周开设道德与法治课,培养青少年的道德与法律意识,引领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实现接受与认同,在感悟与反思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逐渐树立法治意识,并引领自身行为。在其他学科的教学中,各科任教师结合学科特点适时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结合课本内容灵活多样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在教育中逐步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
三是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协助各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楚雄市教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特殊时间节点如“6·26”禁毒日,与市公安局开展禁毒反邪教、禁烟、学生宣誓、签名等活动;“8.8”全民健身日组织各种体育活动,领导全民参与健身和宣传体育方面的法律法规;“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与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合作对学生进行消防、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演练;新学年家长会上发放学籍管理资料,宣传学籍管理法规知识,将学生普法和社会普法有机融合,提升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各校积极参加第八届全省学生“学法讲法”活动;进行国家安全知识培训,开展各具特色的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结合全省“普法强基”专项行动,会同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是围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教职工警示教育,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历行师德师风、建设廉洁校园”活动,营造教育系统良好清风正气。严格落实收费制度,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加强对高考、成考、自考等考试的巡察,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带头学法、用法,制定干部学法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规、教育法律法规 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一体安排、一体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为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公开、动态调整等配套机制。对《楚雄市教育体育局依法行政权责清单》作出调整优化,加大调整修订权责清单力度,严格界定行政权力边界、明确行政权力范围,明晰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保证权责清单这一成果的公信力和可行性、科学性。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一年来,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积极发挥监督作用。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按时按质完成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以楚雄市政府网为平台,及时发布教育要闻、教育法规政策、教育信息和工作动态,对学生就读、教师招考、人事制度改革等涉及广大师生和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布。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个别干部法律政策知识缺乏。主要原因是干部大多主抓业务实践,对法治理论缺乏系统学习,对照上级的严要求、高标准,我们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比如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都是按照上级要求贯彻执行,方式方法比较呆板、单调,固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不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还不够。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深入。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要部署方面,未能彻底做到把理论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待理论学习,只满足于片面地引用个别原理,未能全面深入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二)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在依法行政实际工作中,部分工作人员存在认识模糊,学法、用法的意识不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足,缺乏依法行政的基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执法水平与当下执法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同时,教育行政执法主要针对的是民办教育机构及各类违规办法,涉及多部门职责,需要联合执法,由于部门间教育行政执法资源普遍难共享、资源信息不互通,导致执法效率低。
(三)行政执法界限不清,执法队伍不够稳定。政府部门一些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存在监督缺位现象。比如,一些幼托机构,不开设教学服务,不向行政审批局申请许可证,仅办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教育部门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管。由于基层人员岗位交流、公务员调动等原因,一定程度上造成执法队伍的不稳定,削弱执法力度。
(四)普法工作中缺乏特色普法活动。在普法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不够,市教育体育局法治相关的工作分散在多个科室,显得专业性不够强,具体事项分散,统筹和衔接上不牢固,导致有些工作不能形成闭环。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健全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两次视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市教育体育队伍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全面抓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抓实“关键少数”,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全面推进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进一步明确体育行业的主责、主业、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事项名录,加快我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在工作历练中提升执法队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普法工作。着力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将青少年明确为普法的重点对象,落实普法规划,明确一年一主题,每年有特色方式上有创新,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力争普法教育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学思结合、学用结合”的原则,依托市司法部门加强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培训,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吸收更多优秀党员干部进入行政执法行列,组建兼职执法队伍,辅助开展行政执法,不断充实队伍力量。
(四)落实责任,理清权责,推进行政执法高效规范运行。严格落实政府主导,权责一致的做法,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理清权责,杜绝监督缺位现象。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24日